※ 引述《jtorngl (燕去燕返燕歸來)》之銘言:
: 劣者與兩位先天的討論永遠不會有交集是肯定的了
: 當初亂入天龍八部這個討論串是純粹路過看到mycai 兄的文章欲參考之
: 而模擬mycai 心中想法發表自己的想法
: 既然mycai 兄有事在忙無瑕繼續發表意見
: 劣者俗務在身也無瑕多花時間與諸位繼續討論
: 另外請不用認為劣者是mycai 的分身
: 劣者見識遠遠不及mycai ,發文水準之低劣更是遠遠不及各位
: 若要查IP address也很容易,請不用多做猜測
上述純屬您的「預設立場」,其實無甚意義。
誰以分身懷疑您了?
我?還是W兄?
說實話,非常不認同您這種「預設立場」的方式。
除了造成「焦點的混亂」或「讓其他版眾誤以為我等質疑您身份」,
其實沒有意義。
沒有意義的澄清文章,建請不如不寫。
: 劣者當年還在流鼻水就看過青雲莊主以及四個e 兩位在武俠板發表高見
: 對於四個e 的討論手法覺得反感外,青雲莊主是相當配服的
: 現在劣者無法和青雲莊主的想法達成共識深感遺憾
: 並且為這幾天在武俠板發表的文章之口氣不佳深感抱歉
: 劣者並非理性之輩,行事往往以感性取代理性
以上是對W兄的文章,我無權表達意見。
事實上,我也從沒針對您回過文章,自然沒有對您口氣如何的問題。
您這次標題點名區區,令在下頗為訝異。
無論如何,既然標題點名,本尊重之意回應。
: 最後劣者在上文提到的反對金庸的內文設定
: 在武俠板的劣者發表文章歷史上
: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的一篇文章中
: 劣者內文說到青年楊過已登入無招之堂
: 於十月八日的一篇文章亦提過天龍、射鵰三部曲達無招境界是大有人在
: 十月十七日的第二篇文提到金庸內文
: 這降龍十八掌掌法之妙,天下無雙
: 是否有問題,也有反對這段文字的意思
: 而未留在歷史記錄的最後一篇文依稀記得是回應 XXPLUS 兄的無招論
: 內容亦提到過無招的與否並非決定,而要由相對的比較來討論
: ps: XXPLUS 兄的簽名檔劣者印象深刻 :p
: 以上內容只為上文回應 FOOL 的讀者可否反對金庸內文所發表內容做負責
您也許納悶,為何我之前不回您文章?
其實很單純:邏輯不一致,沒有回您文章的必要。
站在著作內,討論的邏輯是:
作者設定>書中人物>讀者想法
當然,您可以站在著作外,如同王朔一般評點作者。
但既然要就書中設定討論,就必先對書中說法以「服膺」的態度,而非質疑的姿態。
我也會質疑書中人物,譬如說黃鐘公對令狐沖的評價。
但是,否定黃鐘公說法的並非是我,
身為讀者的我根本沒有這個資格質疑黃鐘公對武功的判斷。
否定黃鐘公的是「作者明確的設定」。
討論到一半,就可以放大絕喊「不能盡信書」的版友,基本上我不會回應。
作者設定>書中人物>讀者想法
就如同:
憲法>法律>命令
我不回應您文章,就如同不上沒有上述「根本共識」的法庭去打官司。
為了尊重您的標題點名,我回答如下。
一、青年楊過無招?
A:否。
1.因為作者著作神鵰當時根本還沒無招觀念,這是結構的邏輯性。
2.出招不擇招(楊過)→各招渾成→無定法→料敵機先進入無招殿堂。
3.補充:重劍楊過也不過是以拙招拿內力威壓,非以招式取勝。(劍法不完整)
二、天龍高手是否無招?
A:否。
1.依著作時間結構,作者當時亦未有明確無招觀念。
2.如前述,出招不擇招,並沒到無招。
三、降龍掌法之妙,天下無雙?
A:是。
1.這憑解讀(掌法範疇、天下沒有跟這一樣「妙」的)解套即可。
2.這很妙的掌法,也有人使不出水準,如武敦儒。(好車也要有好的車手才能贏)
3.補充:降龍是招式單純,但掌法評價是神妙無匹。故郭靖對上法王勝此面向。
這一題是質疑作者設定的意思。那就講一下質疑作者設定的邏輯。
要質疑作者設定,必得拿另一段作者設定。若兩設定互斥,則為 BUG。
譬如說天龍一開始的無量劍歷史:
1.三十五年前北宗離開。
2.每五年比一次,東西宗勝場為四比二(共三十年)。
上述1.(35年)2.(30年)互斥,則為 BUG。
若有人堅持1.;有人堅持2.。則雙方都沒錯。
然而,「互斥」條件的成立,必須在無法取得同時成立的解讀狀況下。
譬如說您之前對楊過表示法王來中原的質疑:
甲解讀:金輪應該在蒙古,後來才隨蒙哥臨襄陽。
乙解讀:若說蒙哥早就出發(在汴京調配各路軍馬),金輪可以早下中原。
則乙對甲錯。因為乙同時顧及書中兩段描述;甲則造成書中說法互斥。
「有可以通的解讀」,就不是 BUG。
結論:
要討論就是要「盡信書」。
若雙方盡信書(甲採A段,乙採B段)還沒有共識,就要找同時符合AB段的解讀。
沒有同時符合AB段的解讀,則以 BUG為共識(甲乙雙方都沒錯)。
因為,您老兄打從開始就認為不必引述原文。
而且,一直以來,我根本看不出您論證的邏輯性。
原著符合您的說法處,您拿來質疑對手。
原著不符合您說法處,您喊不該盡信書。
所以,我認為對您的文章,根本沒有回應的必要。
若可以天馬行空,各自隨意推演,還可以無視對原著的違背處。
那種討論就是兩個人的胡扯文了。例如:
甲:蕭峰是女人。
乙:蕭峰是變性人。
: 本文沒有任何炫耀的成份存在,請勿多加猜測
: 這篇文章是篇廢文,但是劣者無法一再花費時間舉證與討論,就此罷手
: 青山不改,綠水長流,諸位請了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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