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00L.bbs@ptt.cc (愚者)》之銘言:
> 您可以自以為南慕容是「慕容博」,您甚至可以認為南慕容是「慕容九」!
> 但是在公開討論版遇到爭議,就是以實證為主!
> 您以為南慕容是誰,可以悶在您棉被裡自己開心!
> 您要以為令狐沖後來有遇到費彬,也可以悶在您棉被裡自己開心!
> (就當是您自己寫的著作去改,無所謂!)> 可是,要公開要有說服力,就是講證據!
縱觀你的心態無非就是拼命想證明你是對的我是錯的 然後是我沒讀清楚我很差勁
要誤導讀者 現在且莫談就是會有其他讀者本來就覺得南慕容指的可以是
慕容氏全體不光指小復復 光是來檢視你引以為傲的證據好了
你頂多只能舉十條原文吧 這十條原文可以證明蕭峰段譽王語嫣等等這幾人
想的南慕容是慕容復 所以或許大部分人覺得南慕容是幕容復
卻沒有辦法證明全武林的人都這樣認為
你真要講證明就已經犯了以特例證明全體的錯誤
除非你從原文裡找來"全武林皆知南慕容就是慕容復"這種語句
我看金老才不會跟你一樣腦筋僵硬去寫出這種句子
傳聞本來就有繪聲繪影捉摸不定產生的美感與魅力 卻被你拿
來............ 算了實在也不知該怎麼形容你ㄏㄏ
> : 受不了你 金庸自己都說小說是給人讀的 只有和讀者發生了共鳴與回饋
> : 才有價值 偏就你在那邊唯作者之金言獨遵 你是想表示你特別懂金庸所以高其他讀者
> : 一等嗎? 再說提老黃眉哪裡算瞎扯? 老黃眉說不定根本不知有幕容復
> : 當他靜敲木魚聽著別人談到南慕容三字你覺得他會想到誰?
> 遇到爭議,以作者原意,這是尊重作者、尊重討論對手的表現!
> 堅持己見、不講事證,才是沒有根據的執著!
> 您的證據力……真是令人莞爾!
> 您拿自爽的「說不定」,去駁斥書中原文的明確說法,寧不自愧?
> : 注音文又如何? 你指出了以後你就得到文學博士了嗎? 好巧不巧敝人對自己
> : 的國學倒還頗自信 絕對不會在平均之下的哈哈
> :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你這人極執著 還用辯解的嗎?
> 講金庸書中南慕容是指誰,
> 您沒有證據,卻上次扯數學、這次扯國學……
> 說「亂扯」還真不是冤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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