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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acccuuu@kkcity.com.tw (acu)》之銘言: : ※ 引述《wfelix.bbs@ptt.cc (青雲)》之銘言: : > 那就不是原曲,是混合改編版 : > 很高啊!又怎樣? : > 金庸就說那是何足道新編的 : > 優美是一回事 : > 但有更改就是有更改,這個事實不會改變 : 你們的說法一樣是有更改的 不要再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改在那裡你可以講 : 我早說過 你的說法只是跟我的說法一樣 : 都只是合理解讀之一 沒有什麼你對我錯 不,你承認你是改編,我可不是 你認為我有改,講出來啊! : 大家都是對的 只有你這種機器腦筋不懂 你對探究原文作法嗤之以鼻 還說自己是原曲? : > 我可沒看到 : 你沒看到是因為你不敢看怕會輸 唯一可接受的藉口是你遲到 : > 你可以指出哪裡不是原曲 : 我已經指出了 金庸說喬復兩人向來齊名沒錯 所以這就是答案了,原曲有寫的 : 卻沒禁止喬只跟復齊名 之前他可以和博齊名 : 兩件事互相並不抵觸 你說喬只能齊名於復 那就只是你的解讀非原曲 原曲沒寫的可以胡亂引伸 所以北丐可以是別人了?金庸沒禁止啊! 要你回答這個你老是裝傻跳過 : > 既然是原曲,那答案就在那些樂譜裡頭 : > 我就是當你時間多 : > 明明自己強調過 : > 我在這系列標題中,可沒看到你有提這些 : > 我從你提的雜魚勿近開始看的 : > 其他部分我懶得的每篇看 : > 和你討論的是我,別把其他地方的東西扯進來 : > 我可沒義務這版上每一篇文章都要看 : > 這就很怪了,你不是說武俠不是考證? : > 既然是原曲,那當然要照原文來 : > 原文沒寫的可以推導,原文有寫的你就不能違背啊! : > 討論原曲維持這樣精神有啥不對? : > 這樣就是機器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9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