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cccuuu@kkcity.com.tw (acu)》之銘言:
: ※ 引述《wfelix.bbs@ptt.cc (青雲)》之銘言:
: > 那就不是原曲,是混合改編版
: > 很高啊!又怎樣?
: > 金庸就說那是何足道新編的
: > 優美是一回事
: > 但有更改就是有更改,這個事實不會改變
: 你們的說法一樣是有更改的 不要再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改在那裡你可以講
: 我早說過 你的說法只是跟我的說法一樣
: 都只是合理解讀之一 沒有什麼你對我錯
不,你承認你是改編,我可不是
你認為我有改,講出來啊!
: 大家都是對的 只有你這種機器腦筋不懂
你對探究原文作法嗤之以鼻
還說自己是原曲?
: > 我可沒看到
: 你沒看到是因為你不敢看怕會輸 唯一可接受的藉口是你遲到
: > 你可以指出哪裡不是原曲
: 我已經指出了 金庸說喬復兩人向來齊名沒錯
所以這就是答案了,原曲有寫的
: 卻沒禁止喬只跟復齊名 之前他可以和博齊名
: 兩件事互相並不抵觸 你說喬只能齊名於復 那就只是你的解讀非原曲
原曲沒寫的可以胡亂引伸
所以北丐可以是別人了?金庸沒禁止啊!
要你回答這個你老是裝傻跳過
: > 既然是原曲,那答案就在那些樂譜裡頭
: > 我就是當你時間多
: > 明明自己強調過
: > 我在這系列標題中,可沒看到你有提這些
: > 我從你提的雜魚勿近開始看的
: > 其他部分我懶得的每篇看
: > 和你討論的是我,別把其他地方的東西扯進來
: > 我可沒義務這版上每一篇文章都要看
: > 這就很怪了,你不是說武俠不是考證?
: > 既然是原曲,那當然要照原文來
: > 原文沒寫的可以推導,原文有寫的你就不能違背啊!
: > 討論原曲維持這樣精神有啥不對?
: > 這樣就是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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