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應的「核心想法」被W兄先發表了,在這裏補充一下。
※ 引述《temur (觀察者)》之銘言:
: : 誰說段正淳只有單一投票意向的意思?
: : 我說段正淳沒表態他認定的南慕容是誰,這是廢票,
: : 那您講這個幹嘛?
: 我說他表態了,可是表態不清楚,
: 所以他的票還沒開出來,他的投票意向有很多,投誰都有可能,不一定是廢票。
: 你覺得這一段是段正淳投廢票,我覺得這是他在選前接受訪問表態但票還沒投,
^^^^^^^^
: 為什麼我的說法不行?
可以啊。
誰說不行了?
誰啊?
您在憤慨個甚麼勁呢?
拿您的段正淳之例,回頭檢視我們的爭議。
我表示說南慕容是其他人的明確證據,書中一個也沒有。
這描述的前提,是書中的明確證據。
(我發表的「正例」都是書中人物有表態的,您要提「反例」,位階總該對等。)
所謂書中明確證據,就已經排除掉「所有不能當證據例子」了。
不能確認會投誰的人物(含尚未投票的其他人、投廢票的段正淳),都在論述範圍之外。
就您上述所表示,您不喜歡用「投廢票」歸類段正淳,而要用「還沒投票」定義。
那也可以啊!
問題是,那又如何?段正淳還沒投票,能當書中的明確證據麼?
所以我一開始就表示,段正淳會投誰是爭議,爭議不能歸成明確證據嘛!
: : 怎麼看,您上文都是在表示(請見上述引文):
: : 段正淳並非投廢票,(若是投票)他不投慕容博還會投誰?
: : 這有甚麼好爭的?
: 問題是這就不是我的意思啊!
: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段正淳會投慕容博,如果我認為這句話是段正淳說的,
: 我根本不會和你討論那麼久,因為那就是一個例子而不是半個了。
: 我不是講清楚了嗎,這一句話是殺人事件的情境。
: 如果問題發生在我沒寫清楚而被質疑,我認了,但我會更正,
: 但我都已經更正了,對方還是視而不見,那是我的問題,還是你的問題?
在我看來,這整件事就是您的問題。
我開始是說:沒有一個「書中明確例證」
您來質疑說:有段正淳
結果呢?我第一時間就告知您,段正淳不屬於「書中明確例證」嘛,他沒明確投票啊!
纏論許久之後,您還是在此打轉……
沒關係。
對於「段正淳沒明確表態誰是他認定的南慕容」這書中現實,
我們用不同的詞語簡化上述這一長串的說明。
我用「投廢票」比喻,您用「還沒投票」比喻……
其實這怎麼比喻我無所謂。
可是再怎麼「在比喻上打泥巴仗」,
還是沒有改變「段正淳沒明確表態誰是他認定的南慕容」這書中現實。
您要質疑我的說法,總該照著我的說法看問題。
若我當初是「如您一般用詞有爭議」就算了,可是明明就很清楚,也根本不需要改。
書中明確例證 1.投慕容復------我舉出很多票
2.投其他人------沒有一票
會投誰有爭議 3.投廢票--------段正淳
4.尚未投票------許多書中人物
我一開始就明確表示討論範圍在1.2.,我的前提是書中明確例證。
所以根本不用扯3.4.!
3.4.之中「有可能」有一堆人投其他人,這我一開始就沒反對過啊!
是誰視而不見?
讓事實說話嘛!
這是之前我和旁人的對答。
F00L (愚者) Fri Apr 27 19:54:5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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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同「可能有」部分書中人物不知道「南慕容是慕容復」!
哪怕各位根本舉不出來書中誰不知道,但終究是說「有可能」嘛!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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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L (愚者) Sun Apr 29 03:14:5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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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一直認同「可能有」部分書中人物不知道「南慕容是慕容復」!
: : 哪怕各位根本舉不出來書中誰不知道,但終究是說「有可能」嘛!
: : 對吧?
: 不是只要證明不出"全部"的人都確定"南慕容就是慕容復"就行了嗎?
不是,是要證明「南慕容不是慕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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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很清楚的瞭解雙方的訴求。
我不反對反方的「可能性」,我是要求反方找反例「證明」!
F00L (愚者) Sat Apr 28 09:09:5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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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說蕭峰、慕容復兩位當事人都明確顯示「南慕容是慕容復」;
少室山上的群雄、西夏深宮的婢女……
一堆不相干的人,也都明確顯示「南慕容是慕容復」!
話說回來,表示「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反例,卻「一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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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這是您第一篇回文所針對的文章!
請問看到沒有?
在這裏,我已經很清楚地用「明確顯示」的「反例」說明。
temur (觀察者) Sat Apr 28 15:46:4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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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這個可能,在段正淳的認知中,他所理解的南慕容是指慕容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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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樣回,我當您沒看懂。
於是我說:
F00L (愚者) Sun Apr 29 04:06: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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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邏輯有盲點!
段正淳根本沒有明確表示南慕容是誰,
要講「有可能」,那當然說段正淳講誰都可以!
但是,既然段正淳沒有定義,怎有「證據力」?
我以這個邏輯照樣造句。
段正淳此時也沒定義北喬峰是誰,是否可說「有可能」是講開封府賣餛飩的喬峰?
我認為,要引證,還是該以「明確」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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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再再次提及「證明」要「明確」的敘述。
這樣夠不夠清楚?
誰的問題?
誰視而不見?
讓證據說話。
: : 我就說段正淳「沒有表態他認定南慕容是誰」啦!
: : 您反對、質疑、反對、質疑……叫了一圈,最後仍然回到這個結論!
: : 那一堆子反論是在喊甚麼?
: 我認為段正淳沒表態南慕容是誰,他有可能會投南慕容是慕容復的反方,
: 你認為段正淳沒表態南慕容是誰,沒有任何人認為南慕容不是慕容復,
: 所以你根本沒在管別人在講什麼嘛,難怪每次筆戰都有你的份。
「根本沒在管別人在講什麼」的人是誰,證據會揭示。
兄台第一篇回文,就沒看別人在講什麼了……
: : 因為討論的標的就是「明確原文」!
: 段正淳想到北喬南慕,是不是原文?
: 段正淳想到伏牛派得罪慕容家,是不是原文?
: 段正淳聽到慕容氏只慕容博一個出名,是不是原文?
這些是原文。
: 我的推論由上而來,哪個不是原文?
您的推論就不是原文。
我要強調一件事,
我從頭到尾都認同您推論的可能性
(儘管我的推論是「段正淳知道南慕容是慕容復」,他只是沒提。)
但是,我們爭論的前提是「明確的原文證據」。
您的推論就不在此議題之中啊!
: : 在這個討論串中,
: : 我根本不想扯段正淳書中沒描述的想法,也沒參與討論慕容復書中沒描述的部分!
: : 我認同「讀者開放的想像空間具備更大的包容性」!
: : 但是,根據該書的明確原文,確實沒有一個人表示南慕容是慕容博!
: : 《天龍》已經印刷發行了。
: : 「在原著中」沒有一個人表示南慕容是慕容博是客觀上的現實,並不武斷!
: : 而且,即便是您提及的段正淳,也沒有「在原著中」表示南慕容是慕容博!
: : (您要說我「武斷」,也該找個反例推翻!)
: 段正淳的例子即是反例。
哪是啊?
書中XXX表示「南慕容是慕容復」!
這反例是甚麼?
書中段正淳表示「南慕容不是慕容復」!
段正淳有麼?
: : 再說,走個二十多年,在新修版時段正淳走進開票所沒有?
: 我沒看過新版,我已說我討論是討論普及版,
立場又搖擺了?
temur (觀察者) Wed Aug 1 17:02: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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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說定稿就是投票結束了,我說金庸講話才算是投票結束,
或是段正淳自己跳出來講才算是投票結束,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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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講話算數?
金庸發表的新文「補充說明」,在您心中算不算數?
: 再說,投票這個例子是你舉的,我覺得舉得不恰當,舉得有爭議,
: 我再問一次,我定義殺人事件這個例子是段正淳表態了,可是他還沒投票,
: 可不可以?如果不行,為什麼不行?
: : 為甚麼作者卻是更明確的表達:南慕容是慕容復所闖出來的名頭?
: : ^^^^^^^^^^^^^^^^^^ ^^^^^^^^^^^^^^^^^^
: : 他參與投票 直到開票(天龍印書發行)
: : 也無法辨識他投誰的票,曰「廢票」
: : 我就是說「段正淳沒有明確表態」,無法計入任何人的票嘛!
: : 那您質疑這幹嘛?
: 我質疑投票這個例子。
: 你這樣定義我不反對,可是以投票來講你講的投票不會是唯一的情境。
: 我可以說這個投票像是選立法院長,他們都要技術性亮票,
: 一堆人都亮了他投南慕容是慕容復,
: 就那個段正淳大家有看到他蓋了,可是沒看到他蓋誰,
: 然而,票還沒開,就有人說南慕容是慕容復的反方一票都沒得,我就說不一定。
: 什麼時候才會有結果?金庸講話時就會有投票結果,段正淳講話時就會有結果,
^^^^^^^^^^^^^^^^^^^^^^^^
: 下次金庸來訪時,有人問他段正淳認為的南慕容是誰,他若回答了,投票就結束了,
^^^^^^^^^^^^^^^^^^^^^^^^^^^^^^^^^^^^^^^^^^^^^^^^^^^^^^^^^^^^^^^^^^^^^^^^^^
是麼?
作者針對「江湖傳言的南慕容是誰」這一部份,在新書中表達他的設定了。
: 這是我認定的投票,我這個例子可不可以?
可以啊。
您再問十次「您如何如何看待投票」,我都會說可以。
我只是說「書中段正淳並沒有投給誰」啊!
而,他這就不算是「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證明!
最講「證據」應該是法庭了,段正淳的意見,頂多是檢察官偵辦的方向,
可不是說他的證詞表示「南慕容不是慕容復」。
您要定義甚麼當結果?
隨便您。
但是您那「書外延伸」的結果,就不能拿來評論我設定的這個「書中明確」的議題!
您要評論我的說法。
歡迎啊。
您評論我的說法,總該看清楚我是說「書上的證明」吧?
所以針對這個您有意見的說法,我用「成書發行」比喻投票結束啊!
您一直強調您投票結束的比喻可以不同,書印出來了您說還沒投票結束!
我可以接受啊。
但是您的比喻,是書外的延伸嘛!
我要表達的是,
您拿您書外延伸的比喻來評斷我,是不倫不類的!
並非您定義投票結果這行為不對!
: : 看不出來您的方式有包含較多資訊啊!
: 怎麼會沒有。
: 我最早回的那篇文章閣下可沒寫這四種結果,
: 閣下只例舉了一堆南慕容是慕容復的例子,然後說一句,
: 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例子,一個都沒有,
: 我說這樣的說法太武斷,但我沒說你錯,所以我補了段正淳之例;
: 你的那篇文章再加上我最早回的那篇,資訊不就比較完整了嗎,
: 南慕容是誰,幾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慕容復,只有段正淳那部份有點小爭議。
最早時,3.4.(不明確資訊)有被排除啊,是您硬要扯入段正淳的!
排除不確定的3.4.,不就是提1.2.就好了?
您說的段正淳,怎麼數都數不進來,根本不用提!
: : 書中人物有四種投票結果。
: : 1.表達意見投慕容復。
: : 2.表達意見投其他人。
: : 3.表達意見卻不能確定他屬意要投誰。(表達意見等於沒表達)
: : 4.未於書中表示意見。
: : 請問一下,根據原文:您有「討論過」這些上述以外的資訊麼?
: 你有討論過啊,我也認為南慕容是慕容復,正例你講完了,我覺得列的很好啊,
: 可是反例漏掉了啊,所以我要補充啊。
好啊,請您列一個反例證明「南慕容不是慕容復」好麼?
如果您沒弄清楚甚麼叫做反例,何不對照一下正例?
蕭峰、慕容復……的說法可以證明「南慕容是慕容復」!
段正淳的說法可不可以證明「南慕容並非慕容復」?
: : 就因為有所依歸,有明確的原文,所以我那樣下結論不武斷嘛!
: : (問:書上有沒有說段正淳認為誰是南慕容?答:沒有!)
: : 討論的是明確原文,您的討論拉去扯書外想像,這根本是改變標的了啊!
: 不是想像,是推論。
: : 若以「天馬行空的讀者想像空間」為標的,那才是甚麼都是「有可能」嘛!
: 不是天馬行空的想像,是根據原文的合理推論。
推論的「可能性」我認同啊!
要說推論,甚麼都合理,都有可能啊!
難道在下說的不合理、不可能?
難道W兄說的不合理、不可能?
但是我們議題的先決討論條件,
是書中明確的例證,而非讀者延伸於書外的推論嘛!
: : 決定了「原文的範圍」啊!
: : 原文沒說的事情,可以很明確的說:原文沒那樣寫!
: 樓上剛有個網友問小龍女與一燈的對話,閣下不是回了嗎,
: 原文有沒有這樣寫,沒有嘛,閣下這樣回有沒有會質疑,沒有嘛,
: 原文沒寫沒錯啊,可是只要是合理的推論,為什麼不能討論?
: 還是只有你可以推論,其他人都不行?
: 要討論,就是原文沒寫嘛,每次討論都有人回原文沒這樣寫,網友會不會想殺人。
議題設定的不同啊!
您不能否認,有人就是書沒看熟,而非因為「解讀」而生爭議!
譬如說,漏看、忽略……我舉的正例,那議題是討論「書上有沒有?」
前幾樓,小龍女與一燈的對話怎麼解,那議題是討論「書上的那段可怎麼解讀?」
我早在一開始就表達啦。(南慕容)
原問是問說「書中怎麼寫」,那答案就是慕容復嘛!
若原問是說「讀者怎麼推」,那答案隨網友們自己爽啊!
: : 誰說不行了?
: : 您說段正淳是個還沒投票的人!
: : 1.投慕容復
: : 2.投其他人
: : 3.沒投票
: : 段正淳明明是3.,您又去把他放入半個2.!
: 還沒投票可不同於沒投票。
: 閣下說投票結束了,我說投票有可能還沒結束,為什麼我的說法不行?
: 閣下說定稿就是投票結束了,我說金庸講話才算是投票結束,
: 或是段正淳自己跳出來講才算是投票結束,為什麼不行?
: : 不管是怎麼比喻,我們的比喻標的是「原文說法」!
: : 在原文裏面,段正淳就是「沒有」投慕容博嘛!
: : 在原文裏面,就是「沒有人」表示南慕容是慕容博嘛!
: : 但,原文中:段正淳並「沒有」投給誰!
: : 前提是「原文書中」,請謹記在心。
: 我懂你的邏輯了,你的意思是書中沒有任何一句話寫南慕容是慕容博/家,
: 這句話我絕對認同。
: 可是,這句話等同於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反例一個都沒有嗎?
: 你可能覺得等同,可是其他人不一定認為等同。
: 如果你的意思是書中沒有任何一句話這樣寫,那這個部份我懂你意思了,
: 可是話說回來,你又懂我要表達什麼嗎?你又懂其他和你爭論的人要表達什麼嗎?
我是覺得我懂!
反過來說,不諱言的,在我內心深處真的有「您在狀況外」的感覺!
第一時間,我還怕是我的表達能力太差。
找了位「前陣子在討論中(您認定的筆戰)指正過我(我心服口服)」的新進前輩。
我問他,我的表達會否有問題?會否太偏斜?
當然,他對我的「語氣」有所指教,覺得我太認真嚴肅(這批評我也是心服口服)。
至於,我的表達能力,他倒是覺得沒甚麼問題。
我相信我的必流於主觀,尋求客觀的樣本數也太小。
只是當您問到我這個問題時,
我不想回客套話,想認真慎重的回答您(我認為這是對您的尊重):
我覺得我懂、是您不太進入狀況!
: 無所謂啦,你高興就好。
: : 講「可能」?我認同啊!
: : 隨您怎麼想像嘛!我還說「可能還有」一大堆還沒投票的會投其他人呢!
: 我提得出段正淳可能投其他人的證據,
: 閣下提得出其他一大堆還沒投票的人會投其他人的證據嗎?
: 所以我認為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這我講很多次了,
: 閣下還是堅持要混在一起,那就混吧,你高興就好。
那我講更多次了。
「不明確的」3.4.不能與「明確的」1.2.混為一談。
明確的 1.投慕容復的人
2.投其他人的人
不明確 3.未表態的段正淳
4.其他人
我當初的命題就是在講「明確的」1.2.!
您硬要扯入3.,問題是3.4.都有個共通性,就是「不明確」嘛!
這是跟當初命題關鍵不同!
所以我說,
您硬要扯3.沒關係,就算您講4.也無所謂,
總之不該在此命題中混入1.2.討論嘛!
: : 書上沒有人說南慕容是其他人!
: : 您去說:段正淳「可能會」……
: : 講「可能會」還不是您的想像?
: 我從原文推論,不是想像。
: : 段正淳確實「沒表示」南慕容是其他人啊!
: : 至於他「可能會」如何,說可能就表示「書上沒寫」嘛,就表示是您的延伸想像嘛!
: 如果這樣就算想像的話,那本版百分之九十的文章都算是想像,
: 武功誰高誰低,不是每天都在討論,書上也都沒寫啊,書上沒寫,所以要推論啊。
: 你覺得推論算是想像就算吧,你說了算。
: : 雖然書中沒寫,但您推測段正淳有50%的可能投慕容博(半票)!
: : 後半句是「讀者延伸想像」,前半句才是「書中」!
: : 講「可能」?我認同啊!
: : 我沒說不可能啊!
: : 只是不管他投誰,都是「書外延伸」,並非「書中情景」!
: 說慕容家只慕容博一個出名,這是書中情景,還是我自己想像?
: : OK,您聽聽他的意見,
: : 然後呢:在《天龍》書中,段正淳有沒有發表意見要投慕容博?
: : 答案是「沒有」!
: 段正淳同不同意慕容家只慕容博一個出名,他對這句話有沒有什麼意見,
: 答案也是沒有。
: : 從您的文章中,
: : 我是分不出來「從書中推論」與「據原著想像」……有甚麼位階上的差異。
: 少林二僧與伏牛派殺人事件,段正淳的表態,是推論。
: 其他一堆有的沒有的人的什麼怎麼樣,是想像。
: 我從頭到尾只談殺人事件,我從頭到尾都說段正淳與有的沒有的人不能混為一談,
: 閣下完全不管別人到底要表達什麼,當然看不出來。
: : 別人對慕容復的「推論」,您也是表示其為「想像」……
: : 不是麼?
: A兄的慕容復什麼地方是從書中慕容復的行為推論出來,你要不要替他回答一下?
: 我請他替慕容復負面行為辯解他說書寫壞了,你要不要替他回答一下?
: : 如果您這麼「在意原文依據」(儘管看來與前文態度有所轉折),
: : -------------------------------------------------------------------------
: : 我從沒說一定要有什麼原文準則。……本來就不一定要有原文準則啊。
: : -------------------------------------------------------------------------
: : 那還是要問您啊:
: : 問題是,我說「書中沒有投慕容博的案例」,您回「您的推測」來幹甚麼?
: 你說「書中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案例一個都沒有」,我從頭到尾只質疑你這句話。
: : (更妙的是,您的推測,連您自己都不肯定。連您自己都說服不了的,可當成反證?)
: : 論結果:根據研討會記錄顯示,段正淳「沒有」說南慕容是慕容博!
: 根據研討會記錄顯示,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意見,不是一個都沒有!
: 段正淳第一個發言,就有表示過其他不同的意見。
: 那段正淳認為南慕容是誰?不知道,段正淳很深,不把話講死,要我們自己去推測。
: 那我記者可以寫會場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意見不個都沒有嗎?
: 你寫啊,寫了隔壁報就會說你漏了段正淳高深莫測的意見啊。
: : 以上反覆之言,不贅覆!
: 你還是沒回答我,我的選票這樣設計可不可以?
: 我第一次回閣下的文章,可沒有那麼多1.2.3.4.,
: 只有南慕容是慕容復的例子一堆,還一句南慕容不是慕容復的反例一個都沒有。
: 我照你這篇文章設定成選票,可不可以?如果不行,為什麼不行?
以上反覆之言,不贅覆!
: : 問題是,說別人武斷的言語本身,就是武斷的。
: : 而且武斷程度無從比較,因為都是主觀心證!
: : A認為B比較武斷;
: : B認為A比較武斷。
: : 所以每個人講出來的話,都是個別主觀的武斷認知!
: : (那我前文有解讀不對麼?)
: 你的解讀太武斷。
(笑)
: : 我從頭到尾都有表明態度,我質疑的是您的「標準」!
: 我的標準沒變。
: : 針對的對象(誰友好誰敵對),我根本不在意啊!
: : 我就是針對您的「標準」!
: : ------------------------------------------------------------------------
: : 閣下推論的慕容復與書中慕容復的行為不符合,所以不合理。
: : 重點是,解讀不是死守著一句句文句文字,什麼「向來」「齊名」,
: : ------------------------------------------------------------------------
: : 我就是不認同您這樣子的標準!
: : 不符合原著……所以不合理!
: A兄問,他推論的慕容復為什麼不合理?
: 我回他,因為他的慕容復的行為與書中不符,
: 但A兄又說他的慕容復不是想像的,不是想像的,那就是書中寫的推論出來的囉,
: 可書中寫的又不是那樣,所以我認為不合理。
: 那怎麼樣才合理?A兄如果說這慕容復是他認同的一個形象,不一定要符合書中敘述,
: 那樣他的慕容復我就不會說不合理啊。
: 我從頭到尾只是要A知道他的慕容復與書中的慕容復有落差,
: 我從頭到尾只希望A兄提一個書中慕容復有政治才能的例子給我啊,我沒說他不對,
: 我的標準沒變過。
這段話沒意義啊!
書中當然沒有,書中沒有的才叫做推論!
: : 依循著原著……死守著文句!
: 依循原著就是死守文句嗎,不對,大大的不對!最起碼我不是這麼認為的!
: 什麼叫死守文句死守文字,討論向來什麼意思,齊名什麼意思,就是死守文句,
: 有人不依循原著,但死守著文字文句,也有人依循原著,但不死守著文字文句,
: 我從到尾只不認同一種討論方式,就是去沒營養的討論文字,
^^^^^^^^^^^^^^^^^^
: 依循或不依循,我沒有意見,
: 我認為討論照著原著來,討論會有交集,但不照著原著來呢?
: 討論就不會有交集啊,如此而已,我的標準從頭到尾沒變過!
甚麼樣的狀況,是沒營養的?
譬如說:
段正淳「沒發言」,是否可以當成段正淳「不反對」?
段正淳「不反對」,是否可以當成段正淳「有贊成」?
討論這,不會沒營養啊!
為什麼?
因為這些文字的定義有其「審定標準」嘛!
再譬如說:
A向來:十年以來
B向來:一直以來
我相信B可以得到廣泛認同,也可以取得許多佐證!
而A的說法就相對沒有說服力了!
話說回來,
就我們雙方的討論,是您一直在「定義」您發表的詞語!
而且,看來定義的很怪!
您可以說:在您的定義裏,「屁」不是針對對方!
您可以說:在您的定義裏,「武斷」不是否定詞!
您可以說:在您的定義裏,「不合理」不是批評!
甚至可說:在您的定義裏,「死守文句」不是貶!
然而,我不會否定您「這樣玩文字遊戲」很沒營養!
因為,雙方討論的文章,本來就是由文字所構成的。
精確的瞭解是必要的,而遵循的依歸就是誰能「取得更具說服力的文字解讀」!
當忽視了在文字解讀上的差異,
就是雞同鴨講,否定了討論本身的價值。
: : 這是動態的,反覆的!
: 沒有反覆,是你自己搞錯了。
那您可否再講明白些?
人家「推論」的東西「書上沒有」------您說「不合理」!
閣下「推論」的東西「書上沒有」,您卻說「合理」!
若有人討論「文字定義」----------------您「不認同」,說死守文字!
您一再討論「文字定義」,難道您就「認同」?
: : 我不針對「人」,我的主旨在講「標準」!
: : 而這一段,我要表達的是「文字標準」:
: : 您可以說:在您的定義裏,「屁」不是針對對方!
: : 您可以說:在您的定義裏,「武斷」不是否定詞!
: : 您可以說:在您的定義裏,「不合理」不是批評!
: : 甚至可說:在您的定義裏,「死守文句」不是貶!
: : 問題是,這些字詞文句是具有審視標準的!
: : 杜老爺即便是抗辯……(在他的定義裏,「罄竹難書」可以當稱讚!)
: : 這些「文句」還是具有其審視標準,不是說話的人自己定義了算。
: : 所以,上例中,關鍵不在乙的說詞為何,在於法官所依循的文句審視標準。
: 那你去和版主說吧,說我人身攻擊,請他浸我水桶。
(笑)
: : 以上反覆之言,不贅覆!
: 以上不是反覆之言,是我在解釋什麼叫死守文句死守文字,是我的重點,
: 以上是表態出我說討論最好不要死守文字文句但我沒說任何人死守原著,
^^^^^^^^^^^^^^^^^^^^^^^^ ^^^^^^^^^^^^^^^^^^
標準 對象
: 以上是表態死守文句死守文字並不一定就是死守原著,
: 以上在反問我何年何月何時何地說任何一個人死守原著,
: 閣下忽略我的重點,又回答不出我的問題,這就是閣下的討論方法?
這我前文有表達啊!
我回文的主旨是「標準」,不是「對象」!
再講一次,有必要麼?
我也說過,我不喜歡丟泥巴。
您沒發現麼?
我不會截斷您的一段文章,分好幾段回應;
我不會針對您的一篇文章,分好幾篇回應。
我要簡化,希望精簡些。
如果您覺得那邊遺漏您的問題,請您提出來,我會慎重的回應啊!
: : 共勉之。(笑)
: 我講過的話我絕對負責,我認為F不弄清我的立場與想法就算了,
: 拿他自己的解讀去延申我的立場與想法而不與我確認,
: 還自己導向另一個根本不是我意思的結論,
: 再拿這個他自己亂延申的結論回頭罵我,這樣的行為,失格,可笑。
: 我回文至此結束,我以上?的地方F如果都不回答,那我也不討論了,
: 我講過的話我絕對負責,F對我的指控我一概不認,因為他亂扭曲我的意思,
: 我對F的指控若不對,我倒是願意和他道歉,有錯我就會認,
: 我的結論就是我最後打的那一段,如果這樣要浸水桶就浸吧,我無所謂。
您開心就好。(笑)
通常我認定是針對個人,而非對事的說法,是不會回應的,敬祈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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