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slit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店家沒有義務接受你買錯東西要求退貨的要求 七天無條件退貨是消保法特種買賣的規定 但是在一般店家買受交易時 契約已經締結了 締約後就不要隨意毀約 而Fnac或區臣氏的無條件退貨是另訂契約的情形 除非所買物有瑕疵 始有賠償請求權之基礎 唯應在一定時間行使之 唉~ 很期待高中生《公民與社會》的課本出來 ※ 引述《amoon (amoon)》之銘言: : 我敢發誓,在誠品消費,買錯買貴都不能退! : 在誠品消費,除非商品有瑕疵,否則都不能退換喔...就算換也不能換其他商品 : 只能換同一商品.... : 我有切身之痛的例子....但礙於這是一項小調查...因此不贅述了 : 我只想知道有多少版友跟我一樣...結帳時並沒有注意到後面的告示... : (我不認為企業有貼告示就盡到了告知的責任了.....) : 也想呼籲誠品,要馬就在顧客結帳時確認做到告知的責任... : 不然就是取消這個不合理的規定.... : 如果FNAC都能做到七天內無條件退貨,誠品網路書店也能做到 : 在屈臣氏連用過的商品都能退貨了.... : 為什麼,誠品實體書店做不到? : 歡迎大家表達想法,也歡迎用推文告知是否每次在消費前就知道這項規定了 : 謝謝大家!! -- 我們有享受青春的義務~ by 623 ----------------------------------------------------------------------------- Only for Myself http://beagle2001.blog72.fc2.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1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