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heros (蜜雪兒)
看板f-sexBM
標題Re: [板務] 可以說別人是pu?
時間Fri Dec 23 14:29:40 2011
※ 引述《complains (小抱怨)》之銘言:
: 關於這些處罰 需要當事人的感受 所以bm板明定要當事人檢舉
: 至於較為明顯的粗俗用字 人人得以檢舉 甚至板主主動處理
: 跟sexdoll所謂直接攻擊並沒有衝突
: 罵人帶髒字 及罵人不帶髒字
: 處理程序上是有不同
標準整理(有錯請指正)
complains的標準
明顯粗俗用字:板主 or 本人 or 第三人
影射 :本人
sexdoll的標準
直接攻擊:板主 or 本人 or 第三人
影射 :本人
BM板規六:「限當事人
本人檢舉」
主板板規七「
版主得以直接劣退」
「
性暗示,採被動檢舉,由
原po檢舉。」
主板板規八「
板主得以直接劣退」
管見
0.板規並沒有說人身攻擊要分成兩種情形來處理,為何板主可以這樣作?
板主可以不依照板規行事?
1.只有「性暗示」是告訴乃論
其他案件,板主都有權主動處理。
2.理由在於「主板板規七跟八皆肯認
板主得以直接列退」
至於BM板規六「限當事人本人檢舉」
這條若解釋成「全部的案件都是告訴乃論」不就跟兩位板主的看法矛盾了?
所以這條只能解釋成「第三人不要雞婆」
為什麼第三人不要雞婆?
因為如果「板主認為不妥」或「本人認為受辱」到時自然會處理。
3.板主群的標準不一
直接攻擊(你)跟明顯粗俗用字(白痴)是不一樣的
直接攻擊的範圍比較大(
你有唸過書嗎)(s會主動,但c不會主動)
明顯粗俗用字的範圍比較小(
你是
白痴喔) (s跟c都會主動)
而且我想請問板主,你說「張三娘子是不是罵人要用上下文做判定」,那萬一依照上下
文判斷不出來,怎麼辦?是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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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ysheros 來自: 220.134.39.65 (12/23 14:31)
推 zoeforce:媽呀 看了眼睛都快瞎了 這就是小弟不想選版主的原因 12/23 14:31
→ zoeforce:當版主真的很辛苦!! 12/23 14:31
推 complains:這裡不是法院 約定俗成判定 12/23 14:33
→ mysheros:是紫色太亮了嗎?如果是我就修掉 12/23 14:33
→ mysheros:何來約定俗成判定?這又是哪一條寫得?哪一條說板主 12/23 14:34
→ mysheros:可以自創? 12/23 14:34
推 complains:判定權本就是板主的職責 12/23 14:34
推 complains:其實我很早就回答完你的問題了 交給其他板友整理吧 12/23 14:34
→ mysheros:這是自由心證的問題 但現在是板規解釋的問題 12/23 14:34
→ mysheros:自由心證跟板規解視差很多 12/23 14:35
→ mysheros:你哪有回答?我提出的都是新問題耶 12/23 14:35
推 complains:其實問題都是一樣的 人身攻擊的構成跟程度我已經回答完 12/23 14:36
推 complains:讓其他板友來整理吧 真的沒人回 我再解釋 12/23 14:36
→ mysheros:而且為何板規的事情,是交由板友回答? 12/23 14:37
推 complains:因為你一直在問同樣的問題 12/23 14:37
→ mysheros:哪有一樣 不然你告訴我 直接攻擊與明顯粗俗哪裡一樣 12/23 14:38
→ mysheros:我有提出反對理由,那你的理由是? 12/23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