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我跟你說 我來做就是得以 別人來做就是................. 12/23 22:40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引述《mysheros (蜜雪兒)》之銘言:
: : 標準整理(有錯請指正)
: : complains的標準
: : 明顯粗俗用字:板主 or 本人 or 第三人
: : 影射 :本人
: : sexdoll的標準
: : 直接攻擊:板主 or 本人 or 第三人
: : 影射 :本人
: 直接攻擊跟粗俗不雅字是兩回事 = =
我同意阿
的確是兩回事
但板主群把二者混為一談
: : BM板規六:「限當事人本人檢舉」
: : 主板板規七「版主得以直接劣退」
: : 「性暗示,採被動檢舉,由原po檢舉。」
: : 主板板規八「板主得以直接劣退」
: 版主得以跟被動檢舉是不一樣的好嗎
: 版主得以通常是鑑於影響整體版面秩序或是全體版友權益
: 被動檢舉是為了避免流於濫訴 特別是一些主觀性強的爭議
我也同意阿
得以:板主有權主動處理
被動檢舉:告訴乃論
: : 管見
: : 0.板規並沒有說人身攻擊要分成兩種情形來處理,為何板主可以這樣作?
: : 板主可以不依照板規行事?
: 因為影射並不能直接斷定為人身攻擊啊= =
no no no
現在的問題是「有人用影射的方式作人身攻擊,但本人沒有檢舉,板主需否處理?」
這問題是以「被告確實有人身攻擊」為前提
: : 1.只有「性暗示」是告訴乃論
: : 其他案件,板主都有權主動處理。
: : 2.理由在於「主板板規七跟八皆肯認板主得以直接列退」
: : 至於BM板規六「限當事人本人檢舉」
: : 這條若解釋成「全部的案件都是告訴乃論」不就跟兩位板主的看法矛盾了?
: : 所以這條只能解釋成「第三人不要雞婆」
: : 為什麼第三人不要雞婆?
: 因為要避免成為不相干的人的濫訴攻訐之用
我知道阿
我這是修辭中的「提問」好嗎...
: 我建議你先把自己的想法以因果邏輯列好寫在紙上推論
: 說不定就不用特地上來問
: : 因為如果「板主認為不妥」或「本人認為受辱」到時自然會處理。
: : 3.板主群的標準不一
: : 直接攻擊(你)跟明顯粗俗用字(白痴)是不一樣的
: : 直接攻擊的範圍比較大(你有唸過書嗎)(s會主動,但c不會主動)
: 這裡我不知道你的表達是不是c s版主原意了
: 兩為我看到都是說有人檢舉才處理啊
: 何來不同
如果我罵別人白痴
按照s之前的解釋
他會主動處理耶
: : 明顯粗俗用字的範圍比較小(你是白痴喔) (s跟c都會主動)
: 這不是粗俗用字 粗俗用字是類似「林涼卡好了」 「打砲真是操他媽的爽」
: 這裡沒有對任何人攻擊 但還是粗俗用詞
現在討論的是「人身攻擊」
如果沒有對任何人攻擊
無須討論
: : 而且我想請問板主,你說「張三娘子是不是罵人要用上下文做判定」,那萬一依照上下
: : 文判斷不出來,怎麼辦?是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
: 你去翻翻我國刑法總則
: 啥時做有罪推定啊
板主也說了
這裡不是法院
而且有的ptt判決的確是做有罪推定
: → mysheros:而且為何板規的事情,是交由板友回答?
: 因為我略懂哥也是版主 深知版主處理這些條理的困難啊
: 唉
但略懂哥你畢竟不是法西斯的板主
你的回答充其量只是一種討論而不是定論
我們兩個講得再多也沒用
因為水桶執行者是板主
豈可把解釋板規的責任丟給一般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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