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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引述《mysheros (蜜雪兒)》之銘言: : : 標準整理(有錯請指正) : : complains的標準 : : 明顯粗俗用字:板主 or 本人 or 第三人 : : 影射 :本人 : : sexdoll的標準 : : 直接攻擊:板主 or 本人 or 第三人 : : 影射 :本人 : 直接攻擊跟粗俗不雅字是兩回事 = = 我同意阿 的確是兩回事 但板主群把二者混為一談 : : BM板規六:「限當事人本人檢舉」 : : 主板板規七「版主得以直接劣退」 : : 「性暗示,採被動檢舉,由原po檢舉。」 : : 主板板規八「板主得以直接劣退」 : 版主得以跟被動檢舉是不一樣的好嗎 : 版主得以通常是鑑於影響整體版面秩序或是全體版友權益 : 被動檢舉是為了避免流於濫訴 特別是一些主觀性強的爭議 我也同意阿 得以:板主有權主動處理 被動檢舉:告訴乃論 : : 管見 : : 0.板規並沒有說人身攻擊要分成兩種情形來處理,為何板主可以這樣作? : : 板主可以不依照板規行事? : 因為影射並不能直接斷定為人身攻擊啊= = no no no 現在的問題是「有人用影射的方式作人身攻擊,但本人沒有檢舉,板主需否處理?」 這問題是以「被告確實有人身攻擊」為前提 : : 1.只有「性暗示」是告訴乃論 : : 其他案件,板主都有權主動處理。 : : 2.理由在於「主板板規七跟八皆肯認板主得以直接列退」 : : 至於BM板規六「限當事人本人檢舉」 : : 這條若解釋成「全部的案件都是告訴乃論」不就跟兩位板主的看法矛盾了? : : 所以這條只能解釋成「第三人不要雞婆」 : : 為什麼第三人不要雞婆? : 因為要避免成為不相干的人的濫訴攻訐之用 我知道阿 我這是修辭中的「提問」好嗎... : 我建議你先把自己的想法以因果邏輯列好寫在紙上推論 : 說不定就不用特地上來問 : : 因為如果「板主認為不妥」或「本人認為受辱」到時自然會處理。 : : 3.板主群的標準不一 : : 直接攻擊(你)跟明顯粗俗用字(白痴)是不一樣的 : : 直接攻擊的範圍比較大(你有唸過書嗎)(s會主動,但c不會主動) : 這裡我不知道你的表達是不是c s版主原意了 : 兩為我看到都是說有人檢舉才處理啊 : 何來不同 如果我罵別人白痴 按照s之前的解釋 他會主動處理耶 : : 明顯粗俗用字的範圍比較小(你是白痴喔) (s跟c都會主動) : 這不是粗俗用字 粗俗用字是類似「林涼卡好了」 「打砲真是操他媽的爽」 : 這裡沒有對任何人攻擊 但還是粗俗用詞 現在討論的是「人身攻擊」 如果沒有對任何人攻擊 無須討論 : : 而且我想請問板主,你說「張三娘子是不是罵人要用上下文做判定」,那萬一依照上下 : : 文判斷不出來,怎麼辦?是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 : 你去翻翻我國刑法總則 : 啥時做有罪推定啊 板主也說了 這裡不是法院 而且有的ptt判決的確是做有罪推定 : → mysheros:而且為何板規的事情,是交由板友回答? : 因為我略懂哥也是版主 深知版主處理這些條理的困難啊 : 唉 但略懂哥你畢竟不是法西斯的板主 你的回答充其量只是一種討論而不是定論 我們兩個講得再多也沒用 因為水桶執行者是板主 豈可把解釋板規的責任丟給一般使用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ysheros 來自: 220.134.39.65 (12/23 15:20)
hateOnas:我跟你說 我來做就是得以 別人來做就是................. 12/23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