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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12/9發表 [問題] 蠟燭滴身體時會有痛感嗎? 內容主要是尋求一般人之版友經驗, 並非主要針對個人身體病況,亦未要求版友進行診斷。 卻經 zvezda 認定不符合板旨刪文, 並於回信中表示:若你還是想發問 歡迎修改文章內容後重新發文。 於是我修改文章內容後發表 [問題] 想請問台灣有代理的低溫蠟燭 經 maxxsu 認定涉及板務刪文。 但 maxxsu 回信並未表示我不能續行發文,或文章內容更改後亦不可發文, 或更行發文受有任何時間上的限制。 於是我依照指示再次修改文章重新發表 [問題] 想請問台灣有代理的低溫蠟燭 卻被 maxxsu 認定鬧板,處以一個月水桶及劣文處分。 在我修改文章內容後,符合板旨且不涉板務之文章內容被處以如上處分, 顯與版主群信件跟我表達之「修改內容後可續行發文」意見本身互斥。 我發表的內容近似的第一篇文章, 經板主群的指示而分別第二次第三次修訂而發表。 單純依時間相近, 而不考慮發文者之新文業已遵循版主群先後之意見,所發內容有實質性變更。 此一論斷未免過當,而未考量發文者為獲悉答案的心理上的急迫性。 還請予以解除該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80.141.197
maxxsu:詳見 #1IklATRC (f-sexBM) 12/25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