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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好久不見..我是原po 去南部玩了兩天回來也忘了po過那篇文章 逛了這個版三次才想到我有po文而且還受到不小的迴響哈哈 我發覺大家看文章的點真的不ㄧ樣 還是我的表達能力不夠好我不知道 加上我只是輕描淡寫的說閃光他爸媽跟我還有閃光目前的狀況 簡潔的交代前因後果 文章的重點只是..."拿林志玲月曆貼在閃光的房間讓閃光改變審美觀" 我覺得這個方法很可笑而已 因為閃光也覺得林志玲滿漂亮的阿,所以....怎麼說呢 我覺得就不是這種做法可以讓自己的兒子交到瘦的女朋友吧 這才是重點這才是重點........ 然後 我po文不愛落落長,所以我也可以理解有的人在推文中誤會我 詳情我還是選擇不詳細說明,但有些點要澄清 1.我現在目前減肥10公斤,正繼續努力中,雖然我身體超健康,不減我不覺得怎樣 只不過減對我來講有加分,這跟他父母已經沒多大關係了 2.對身體好之類的話也是他父母的理由之ㄧ,但就是因為這樣,跟林志玲有關係嗎 所以我才覺得他父母的做法可笑,也覺得他們著重於外表更勝於健康 3.我跟閃光在一起是因為我們還是互相需要對方,互相愛對方, 互相為了可以長久在一起而努力,對我而言(對我啦)因為這種是分開是一種逃避 我們永遠不會成長,他父母也不會成長,人不管到了幾歲都需要成長 4.我看有推文說如果我找ㄧ個矮矮胖胖的男生家人反對之類的 然後又說除非他有錢就能照顧妳.......這就是男女的差異 ㄧ個胖胖的媳婦就算有錢或個性好,外表的比率還是很重, 我只能說自己選擇的自己負責,就算是父母也沒絕對的權利干涉, 加上如果理由只是看不順眼 5.其實我並不討厭他們,但我覺得他們很可憐,不是說他們想的完全不對,但例如 怕被親戚左鄰右舍說話這件事,我想活在別人的閒話之中不會好過,當然誰都不想被說話 但不會因為不被說話而不去做沒有錯的事情,為了這種事情擔心 他們就會很難快樂起來 胖的人不是最能了解嗎 不管我減肥有沒有成功 不管最後我有沒有嫁給閃光,我都覺得我是對的,我沒有做錯任何事 最後,也感謝鼓勵我的人,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105.208
AQUAWATERS:希望你可以減肥成功給他父母好看 03/16 12:30
maluko411:推~正面的心態 03/16 13:29
sallybear:推 加油! 03/16 17:08
peronlin:加油^^ 03/17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