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kilo:寫信問板主如何?板主信箱應該24小時都開放喔~ 04/30 22:06
→ iscoral:我想不只我一個人有疑惑 又或許其他板友有不同意見 04/30 22:32
→ iscoral:所以用發文的方式想公開討論 04/30 22:32
推 aurora1219:其實我覺得版規很清楚阿><而且諾美婷也不是人人都能吃 04/30 23:05
→ aurora1219:為什麼要一直強調 囧~ 04/30 23:05
→ wk4rul4:覺得版規很清楚+1.若不小心提到可以打馬賽克囉~諾X婷之類? 04/30 23:08
→ wk4rul4:而且我想.重點是不要提到有無所謂的"藥效"吧~ 04/30 23:10
原來如此,我懂了。
推 AQUAWATERS:可是轉讓文那個例子 為什麼要提到諾美婷@_@ 04/30 23:22
→ wk4rul4:樓上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只要說變瘦了應該就好了吧~ 04/30 23:32
推 Rausch:轉讓文那篇 我記得他還有寫到他閃光可以拿到便宜的價錢 需 04/30 23:49
→ Rausch:要的人寫信問他 所以他才被桶的吧 04/30 23:50
我指的是永久水桶的部分。
→ lovemiss:送衣服就送衣服 為什麼要提到閃光在藥廠工作? 05/01 00:19
→ lovemiss:又為什麼那麼剛好跟諾美婷有關係?景氣很不好是沒錯啦 05/01 00:19
→ lovemiss:但是藥廠業務有缺業績缺到需要女友上網來賣藥嗎? 05/01 00:20
他每樣都講得很清楚啊,包括皮膚等等。
第一篇她是純粹想幫大家買,那不提。
第二篇(被永久水桶那篇),他沒說要幫人家代買,他只提到因為男友在藥廠
上班所以他才因緣際會接觸諾美婷,這只是他接觸諾美婷的一種解釋吧?
聽到人家說男友在那裏上班就直接想到女友上網賣藥?
這種聯想是誰創造的啊.....
→ lovemiss:那它可以用諾美X 諾X婷 X美婷阿 為什麼一定要把全名打出 05/01 00:48
→ lovemiss:來呢?更何況版主也說了 諾美婷是處方藥 沒有醫師許可 05/01 00:49
→ lovemiss:是不可以隨便吃的更不可以隨便有買賣行為的 05/01 00:51
→ lovemiss:置於第二篇 一樣的理由阿 打全名 置於聯想嘛 05/01 00:52
→ lovemiss:從文章理就看得出來阿 我根本不用動腦想 05/01 00:52
說真的我完全看不出來,我男朋友在藥廠工作所以我接觸了諾美婷,這句話
怎樣可以聯想到我有在幫人代買唷,快寄站內信給我?!M板友唯一的錯就是
他忘了馬賽克吧?不過他都被永久水桶了,討論聯想好像也沒屁用(菸)
另外補充一點,不用處方籤也能買到哦,我媽買從來沒給過處方籤,有興趣
可以去藥局測試看看(燦笑)
→ lovemiss:你大概不知道藥局有藥師吧(大笑) M版友自己在推文也有說 05/01 01:14
→ lovemiss:可以代買 而且 你現在一整個鬼打牆狀態 懶得跟你辯了(跑) 05/01 01:15
(瘋狂大笑)陪你一起笑,我也去藥局買過呀,只要說,我要買XX婷←我有乖
乖馬賽克,他會問你要幾MG的,接著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呢~
鬼打牆的好像不是我哦?我現在討論的是第二篇,第一篇板主已經處份過了。
跑慢點唷,不然跌倒受傷可不好~
→ danagmwad:對啊...沒有處方籤也可以買啊 就違法的嘛(笑) 05/01 01:17
→ danagmwad:我自己讀藥學系的只是把瞭解的情況跟大家說囉 05/01 01:17
原來如此啊(恍然大悟)!
→ sunnybabymau:喔..對啊..不用處方簽吃死責任自負..其實也沒什麼啊 05/01 01:39
→ sunnybabymau:其實兩篇加在一起很合理的覺得他有在代買..他部落格 05/01 02:03
→ sunnybabymau:上也有寫幫同事拿..再來我詢問過版主..版主說他在刪 05/01 02:05
→ sunnybabymau:第一篇時也有寫站內信告知不能寫特定藥物..他又出現 05/01 02:06
→ sunnybabymau:第二篇..這樣算不算明知故犯..永久水桶很合理 05/01 02:07
我了解了。感謝解釋。
推 ghyujm:我記得我之前忘了曾經在哪看過說亞培業務買諾有額度限制 05/01 02:27
→ ghyujm:所以也不大可能大量代買,如果真的很多版友都寫信請她代買 05/01 02:27
→ ghyujm:成功的話,我覺得可能就不單純囉:) 05/01 02:28
我有問M板友,他一個都沒幫忙,包括我在內。所以我才會覺得很怪阿 囧a
不過這樣我瞭解了~感謝各位的回答。
※ 編輯: iscoral 來自: 118.160.92.233 (05/01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