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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hyde 與終身水桶megumi707 皆為同ip 故 分身帳號一律水桶 該文章備份並刪除 作者 everhyde (takumi) 看板 fatworld 標題 [咕嘰] Do for nobody but youeself 時間 Sun Sep 12 19:12:46 2010 ─────────────────────────────────────── ※ [本文轉錄自 BeautyBody 看板 #1CZ6Hp3d ] 作者: megumi707 (miyuki) 站內: BeautyBody 標題: [心得] 只要相信,就會辦到。Do for no body but yourself-1 時間: Sun Sep 12 13:26:06 2010 內文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90.11 推文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90.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88.158
HsiaoHua:原來被終身水桶的人不能在胖版重新來過... 09/14 02:58
HsiaoHua:不如先修個版龜註明同IP或確定是分身的都終身水桶好了 09/14 02:58
這跟能不能重新來過沒有關係 水桶意義本來就是桶人 不是桶帳號 不然之前廣告信那個 我何必要找分身帳號找的這麼辛苦-.- 所以只要帳號為同一人 一律都水桶
stopthemob:咦咦不太懂為什麼要浸她?她的文章看起來很OK啊! 09/14 03:06
同上
HsiaoHua:那你應該在七月爭議文時就直接浸才對 不用等到現在 09/14 03:25
關於這點 我很抱歉 當初確實是我疏忽掉 所以我現在發現 立刻就補桶了
foolani:這..好嚴的版規.其實他也有釋出善意.看文章的感覺 09/14 03:32
我也這麼認為 也很謝謝他的體諒 但畢竟是我那時候疏忽掉沒有桶到 如果不桶 那對其他分身本尊都水桶的人很不公平
yumihui:請問刪掉的文章有歸在精華區嗎 找不到! 09/14 10:17
yumihui:另外 公告說同一IP 是否需要附上版主抓到的証明? 09/14 10:18
yumihui:雖然說大家都知道他是同一人所有之帳號 但是處罰應該有處 09/14 10:18
yumihui:罰的標準規格吧 09/14 10:18
文章有收錄在菁華區2010的爭議文章喔~ 感謝提醒 我立刻附上
AllureDoll:好嚴的板規 ...我也想看那樣的文阿 .... 09/14 11:59
AllureDoll:而且所以只要廣告文一次 永無復生之地嚕? 09/14 11:59
sayyea0918:推樓上 09/14 12:01
akilo:板規不用這麼嚴吧 就算刑法也有視情況酌減啊 ̄▽ ̄ 09/14 12:19
sayyea0918:推樓上 09/14 13:26
板規的問題 再之前就皆處理完畢 就不再此討論了^^
commcomm:板主也只是維持公正公平原則去判定,不是嗎? 09/14 13:26
FR306040:水桶是桶維反版龜的那個"人" ! 09/14 13:42
yumihui:被關過的犯人也是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何況他真的知錯也改過 09/14 14:48
ily53911139:比較疑問同IP一定是同一人嗎?我弟跟我也是用同台電腦 09/14 15:42
ily53911139:也都會來這看啊? 09/14 15:42
bochi91:文章的作者有說他就是之前被桶的那位,但也同時表達對版主 09/14 15:48
bochi91:之前一些事情感到抱歉 我覺得有可以商量的空間... 09/14 15:49
bochi91:畢竟他沒有刻意隱瞞自己的身分 還先提出來... 09/14 15:50
bochi91:而且我記得她之前被桶是因為分享減肥心路歷程中 09/14 15:51
bochi91:無刻意的提到他所用的產品...不是真的要來廣告.. 09/14 15:51
hi662231:講難聽一點 基本上被終身水桶想復出就低調點不要在觸犯到 09/14 16:09
hi662231:版規 版主也不會無聊到整天查某人ip是不是跟被水桶的一樣 09/14 16:10
hi662231:一出場就說自己是以前某位... 那不被當場抓到分身帳號嗎? 09/14 16:11
hi662231:所以個人是支持版主決定~ 09/14 16:11
Peruheru:桶人不桶帳號這點大版規則都是這樣,沒有太嚴厲之虞 09/14 17:01
Peruheru:這是必要的決定,被發現就只能接受 09/14 17:02
Peruheru:否則ptt就不會有專門抓分身帳號的版了 09/14 17:03
akilo:唔 其實我想表達的重點是 "板規有必要訂這麼嚴嗎?" 一貼廣告 09/14 17:54
akilo:就終身水桶 就算是為了保護其他人的眼睛好了 又不是每個使用 09/14 17:55
akilo:者都懂的要看置底 他可能第一天來看到這個板 然後把自己想分 09/14 17:56
akilo:享給大家的秘方或OOXX貼出來 結果剛好就踩到地雷 然後就此永 09/14 17:56
akilo:永不能在這邊發文 只是為了扼止廣告文 有必要做到這樣嗎? 09/14 17:57
akilo:板規是人訂的 也是人在執行的 沒改之前照走很正確 但是既然 09/14 17:58
akilo:出現這種使用者無心之過卻被永久水桶的狀況 是不是可以考慮 09/14 17:58
akilo:一下有一些不同的因應方法 而不只是說"板規就這樣 那只能這 09/14 18:00
akilo:樣" 09/14 18:02
關於這點 板規已經投票更改過了喔 廣告文跟轉讓文的水桶期限都已經放寬了
akilo:另外回一下P大 大板規則的確是桶人不桶帳號 問題是大板通常 09/14 18:02
akilo:也不會輕易把人永久水桶 幾乎都是到鬧板的程度才會這樣處理 09/14 18:03
Peruheru:akilo我前面沒有回你呀?好像也沒看到你推文 09/14 18:13
Peruheru:我也只針對"分身與本尊處分相同"這件事回應而已,這篇判 09/14 18:14
Peruheru:決只和這件事有關,廣告文得拚型輕重其實和這篇無關了 09/14 18:14
Peruheru:廣告文的判刑輕重和這篇內容無關了 09/14 18:15
Peruheru:廣告文判刑有沒有過重,我倒不想發表什麼意見 09/14 18:15
Peruheru:不過無論有沒有過重,沒看板規而被判刑,是使用者問題喔 09/14 18:16
yumihui:所謂廣告文 不就是有意張貼商家名稱或網址 09/14 18:16
Peruheru:不能說因為是新來的而沒去看,本來一進版就該去看看規則 09/14 18:16
yumihui:原PO不過是分享經驗的時候 不小心帶過 09/14 18:16
yumihui:也不是刻意要打廣告什麼的 ....... 09/14 18:17
yumihui:這樣就判定廣告文 本來就不妥 廣告文應該有一定的判定方式 09/14 18:17
yumihui:至於桶人不桶帳號這個是正常的 現在只是說難道第一次犯錯 09/14 18:18
yumihui:都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09/14 18:18
並不是以"廣告文"去水桶 而是"提及特定廠商"喔~ 只是兩者的水桶期限都一樣 當初的判決文都還留在板上 不介意可以再去看看^^
akilo:我只是要跟你說 前面大家的質疑其實都是在板規太嚴這件事 09/14 18:18
yumihui:板上常常都會出現一些人沒自信的抱怨或是抒發一些心情 09/14 18:18
yumihui:原PO那篇文章是給大家一個很好的鼓勵 像這樣的好文 09/14 18:18
akilo:而不是在討論板主這樣做對不對:) 09/14 18:18
yumihui:卻因為一時犯錯就都看不到了 .. 09/14 18:18
E大的文對我也很受用 這類勵志文板上也很歡迎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 就對違規視而不見阿.. 其實可以建議大家把E大部落格加到最愛^^
Peruheru:我是在回應像一樓那樣的推文阿,認為分身被罰不正常 09/14 18:20
Peruheru:況且其實這篇文大多數推文討論的都是原PO被捅後那篇 09/14 18:30
Peruheru:這樣的話適用的就是分身處罰,而非當初判決問題 09/14 18:30
Peruheru:不管原PO有沒有在第二篇釋出善意,分身就是要跟本尊相同 09/14 18:31
Peruheru:如果只是要討論當初被永久水桶那篇判決問題,也就不用拿 09/14 18:32
Peruheru:她第二篇的內容來討論了吧我想 09/14 18:32
※ 編輯: chch0425 來自: 122.121.1.35 (09/14 19:24)
yumihui:我只能說 規定是死的 人腦是活的 09/14 19:15
yumihui:版主也都只會說 依版規行事 對誰又不公平 09/14 19:16
yumihui:但是板上需要一些什麼樣的人 什麼樣的文章 09/14 19:16
yumihui:而非死版規定下制式的發文回文吧... 09/14 19:16
Peruheru:樓上,其實版規對於這種好文章是否存在並不矛盾阿 09/14 19:19
Peruheru:兩者其實可以並存阿,會處罰也不是因為好文章寫的太好吧 09/14 19:20
Peruheru:或許妳沒那個意思,但你的說法會變成"沒違反版規的文章都 09/14 19:22
Peruheru:不夠好"喔 09/14 19:22
HsiaoHua:大多數會被抓分身的都是擺明了來亂板的那些人 09/14 19:32
HsiaoHua:今天當事人也不是因為她又來亂版才被浸(是的話活該) 09/14 19:33
HsiaoHua:再者 也許我逛的版太少 但我目前看到將分身也終身水桶的 09/14 19:34
HsiaoHua:版龜 前提是該分身帳號又再次做了違反版龜的事情 09/14 19:35
Peruheru:其實那是因為很少有版主會特別去查分身,有違規才會想要 09/14 19:36
Peruheru:想要去查查看他是不是分身 09/14 19:36
HsiaoHua:依目前版龜來說 並沒有以上規定 當事人該文也沒有不妥 09/14 19:37
Peruheru:這次是因為她自己自爆自己是誰..不然我想其實不至於被水 09/14 19:37
Peruheru:捅的 09/14 19:37
HsiaoHua:↑我的重點在這裡 如果只是一時不小心觸犯版龜 就永遠不 09/14 19:37
HsiaoHua:能在這裡發言... 就算她沒自報 久了還是會被知道 09/14 19:38
yumihui:我說的是 不要因為版規 板上的文章就都很一致性 09/14 19:38
yumihui:例如討論的話題跟文章的走向 你如果要鑽牛角尖 09/14 19:38
yumihui:我不想討論了... 09/14 19:39
yumihui:而且 自己承認 跟 被別人發現 哪個有禮貌 09/14 19:40
yumihui:我想如果該原PO沒在一開始承認 一定會有人推文酸說 09/14 19:41
yumihui:被桶了還來PO文吧 ... 而且他承認也認錯也道歉 09/14 19:41
Peruheru:不管是不是有禮貌,被罰還是要一視同仁,但可以從基本版 09/14 19:44
Peruheru:規是不是罰太重開始著手,如果不是各位都覺得當初罰太重 09/14 19:45
Peruheru:現在也不會覺得罰到分身太重吧 09/14 19:45
Peruheru:罰分身是有其必要的,否則懲罰將毫無作用 09/14 19:46
Peruheru:是否要判的比較輕,則是在初次判刑時才要討論的 09/14 19:47
yumihui:回H大 就我所知 很多版主也都是會把分身ID私下記起來 09/14 19:48
Peruheru:只要解決當初那項規定是否太重的問題,分身也不造成問題 09/14 19:48
yumihui:EX 有P2板會在P2板做備份 一定分身違規 則重罰 09/14 19:49
yumihui:但也可能我跟你一定逛的版太少 XD 09/14 19:49
yumihui: 樣 09/14 19:49
Peruheru:另外其實還有一條路是對於改變版規比較有效的 09/14 19:51
Peruheru:就是去版務組申訴 09/14 19:51
Peruheru:如果先跟版主溝通無效,就可以走上這條路了 09/14 19:53
AllureDoll:對我來說 只是希望文章能多元 而非只有單一衣惑 09/14 23:03
AllureDoll:或是咕嘰被欺負了 怎樣能多元又有點彈性呢 09/14 23:04
sayyea0918:推樓上 09/15 10:52
SOULKISSU:我實在搞不懂~原PO為什麼一直堅持要來胖板發心得文?! 09/15 11:59
SOULKISSU:好的方面來想:跟大家分享心路歷程,壞的方向來想:炫耀減 09/15 12:00
SOULKISSU:肥成果。如果是我自己來想:此處不留娘,自有留娘處。= = 09/15 12:00
cat1988416:....我也不懂... 09/15 12:04
skyposite:我也不懂~ 09/15 17:17
cherry88:原來管版用"自我認定"就可以了 09/15 18:18
cherry88:版主最大,版主覺得桶人不桶帳號就變成管版依據 09/15 18:20
cherry88:水桶意義自己定,要版規幹麻? 版規都寫爽的! 09/15 18:22
如果水桶只能針對帳號 不能針對人 只要換個帳號 又是一條好漢 那我真的不懂水桶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了 之前廣告信一案 我一口氣桶了11個帳號 若真只能桶固定帳號 那我可以準備去來個水桶大解放了^^ ※ 編輯: chch0425 來自: 122.121.1.35 (09/15 18:48)
FR306040:版主明明就有在BM版問過其他版主的意見才水桶的!不是獨裁 09/15 20:16
FR306040:BM版=版主主版,裡面推文明明就都是版主群建議連分身桶 09/15 20:17
FR306040:真的不滿意就直接申訴等小組長裁定,在這邊罵也不痛不癢 09/15 20:19
shenwan218:講真的 這也是那位版友自己po文說自己就是那位的 = = 09/15 20:51
pig1208:自我認定???整篇看到現在 覺得版主的處理挺公正的一一 09/15 20:51
pig1208:倘若在該版曾犯下會被桶的錯誤 之後又想於此版分享... 09/15 20:52
shenwan218:覺得版主的判決沒甚麼不合理之處 ... 09/15 20:52
pig1208:應該也是可以先問過版主 正確的瞭解版規 再加以處理 09/15 20:52
pig1208:如果真的熱愛這個原地 問問管理者應該是比較好的方式吧! 09/15 20:53
pig1208:至於水桶...在批踢踢基本水桶都是針對人而不是帳號... 09/15 20:54
yumihui:就算他問了版主也不會讓他PO 我肯定 09/15 21:08
pig1208:如果版主不通人情 請直接往上呈報 這樣的流程不是很平常? 09/15 21:13
pig1208:請尋求正確管道以達到自我需求... 09/15 21:14
Peruheru:我想,連問都沒問也不會比較站得住腳喔 09/16 00:20
Peruheru:況且,都說了嘛,如果各位都覺得版主這樣做不對 09/16 00:21
Peruheru:溝通後無效就去申訴阿,這樣不是比較有效嗎? 09/16 00:21
yumihui:有溝通到嗎? 版主只對爭對他的指責解釋 沒對我們的意見 09/16 09:51
yumihui:提出他的想法阿 ... 09/16 09:51
SOULKISSU:都解釋了 不然要怎樣 她也都去罷免了 不曉得是在瀘啥 09/16 11:08
Peruheru:你認為版主不願意溝通得話,不就是溝通無效?有問題嗎? 09/1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