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筱雲慕尼黑
如果你女兒或兒子班上級任導師是戴頭巾上課的女回教徒,你會放心把孩子交給她
教?目前德國鬧得如火如荼的官司便是與此有關的「頭巾之戰」。
抗議校方解聘 一告全國知名
德國一名阿富汗裔國小教師魯汀(Fereshta Ludin ),因堅持教書時戴頭巾而遭
校方解聘,她不服提出申訴,到處遞狀紙打官司,多次被法庭拒絕、敗訴後,告上德
國最高法院,事情一鬧,魯汀成為全德國最出名的教師,也是德國三百多萬回教徒心
目中的英雄人物。經過六年的奮鬥,終於在今年九月二十四日勝訴,聯邦法院宣布,
魯汀並未在授課期間傳教,佩戴頭巾只是個人習慣,不得以此理由解雇。
女權先鋒發難 德國分裂兩派
審判槌一落桌,女權主義先鋒、愛瑪(Emma )雜誌發行人史瓦澤(Alice Schwarzer)
首先發飆:「法官不是天真過度,就是太畏縮,事情怎可能這麼單純?」,與不少女性
主義者一樣,史瓦澤女士對回教頭巾向來無好感,她認為是一種女性弱勢、被壓抑、屈
從在男性沙文主義社會下的象徵:「全世界一半以上回教婦女不戴頭巾,她為什麼來這
裡表演殉道的烈女貞德?」
法官早料到會有這種反應,為了安撫民怨,所以還加了但書,讓地方各邦可以自行決
定宗教在校園內的尺度。現在德國分裂成兩派,保守派判定是一種宗教示威:「一塊頭
巾不是單純一塊布,它代表外來移民自成一圈,不願融入主流社會心理」,自由派人士
認為它是文化、信仰、風俗的表徵,甚至是上帝出的題目:「考驗德國人對多元文化的
包容性」。
但畢竟自由派佔少數,目前德國十六個邦當中,有十一個邦準備立法明令禁止教師
包頭巾 ,巴伐利亞邦和下薩克森邦的文化部長都站出來公開聲明,柏林、黑森邦、薩
蘭邦甚至把禁令擴及所有公務人員,要求他們遵守規定。
牴觸宗教自由 難道還要修憲
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有宗教自由」,和「宗教平等」,法律學者表示,地方政府如
果禁止 頭巾,會造成與國家根本大法矛盾牴觸,為了維護憲法的權威尊嚴,只有一個
選擇:「玉碎或瓦全」。因此,自由民主黨籍的巴登邦司法部長建議:「為了公平起
見,要嘛就十字架、 頭巾統統允許,或乾脆全部禁止,修女、神父給學生上課也一視
同仁,必須更換便服」。
果真這麼做,基督教選民又有意見:「牆上的十字架掛了一千多年,已成為家具擺
設的一部份,並不破壞學校的中立性,德國基督徒到阿富汗當老師,也不會故意每天
把十字架背進教室」。再不然便是修改憲法,而修憲要有充足理由,例如,帶頭巾的
女教師有傷害憲法行為,或頭巾問題造成動亂。
在西歐各國,從法國、瑞士、丹麥,甚至美國,都發類生似宗教與人權的頭巾爭
議,之所以爭議層出不窮,主要牽涉政教分離問題。德國網路討論版上有人乾脆建
議:「大家何必為這一小塊布吵得不可開交?其實,只要把頭巾 當成流行飾物,大
家一窩蜂搶著披掛,不就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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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是你的萬古雲霄;而我只是那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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