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nah (唯聞女嘆息)》之銘言:
: ※ 引述《hus ()》之銘言:
: : 我覺得這個奇怪的地方是在於它是經典所明文記載的,而不是能夠隨易解讀的吧?
: : 除非他們說他們在的是天堂所以可以喝酒?
: 這個基本上不是宗教教義問題 :)
: 我舉個例子:騎機車戴安全帽是法律規定的,
: 在台北市大家都遵守,但是在別的地方可不見得。
: 就算大家都知道不能闖紅燈,請問路口空空都沒車的時候,
: 有幾個人肯等到綠燈才走?
話不是這樣說的吧
信仰或許有一些模糊地帶
不過對伊斯蘭教而言,喝酒跟吃豬肉有什麼不同?
那為什麼可以選擇性的守戒?回教有說喝酒比吃豬肉還要ok嗎?
所以我好奇他們的選擇依據是什麼?在這個基本教義的部份
: : 好像也有一妻多夫的社會印象中,不過很顯然的這個社會必然是個母系社會,因為父親
: : 的血源完全無法考據。(滴血認親?)不過對他們的婚姻制度實在印象不清,所以就不置
: 血緣本來就只是想像的啊。
: 家庭制度的基礎不是血緣跟基因,不是科學的問題,而是政治跟經濟問題。
: 所謂政治,就是姓氏的傳承(母姓還父姓);所謂經濟,就是家產的繼承。
: 不然就不會產生養子養女童養媳之類的事情了。
這個部份我也不是很能認同,血緣怎麼會是想像的?
只是我們通常認為孩子的爸爸應該不會是隔壁老王,
但是母子的血緣應該是完全無疑的。
我覺得家庭制度的建立基本上還是以血緣為主,政治經濟只不過是產物
不然的話大家都去拿優秀的小孩來當自己的養子女,繼承自己的姓,
讓自己的姓擁有更優良的血統
或是把家產托給更有能力的人經營運作。
但是很顯然的,大多數的情形並不是這個樣子吧…
除非孩子真的是不成材得太誇張了,不然誰會把肥水丟到外人田的,
只是在自己生不出孩子的情形下,才會找養子,
而且在過去的家族中,兄弟間過繼孩子的事情也是不為鮮見。
至於童養媳,就只是為了照顧自己的兒子長大跟未來當老婆。
而且在伊斯蘭教的觀念裡,即使是認養的小孩也不能夠改姓
為什麼會這樣想,不就是因為血統不容恣意宣稱嗎?
: : 老實說,我也有想到這一點,不過這種說法似乎只能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而在
: : 穆斯林中是不是真的就沒有偷腥的狀況了呢?
: 可能需要一些統計數字才能下結論。當然,不可能沒有。
其實我是覺得伊斯蘭教的一夫多妻制還不錯
可是又似乎不太公平,所以才想討論看看
到底能夠從哪些角度來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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