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s ()》之銘言:
: 話不是這樣說的吧
: 信仰或許有一些模糊地帶
: 那為什麼可以選擇性的守戒?回教有說喝酒比吃豬肉還要ok嗎?
: 所以我好奇他們的選擇依據是什麼?在這個基本教義的部份
這不是「選擇性遵守」的問題。
你可以說他們不遵守教法,他們不虔誠。
這個現象從頭到尾就不是宗教的問題。
他們是生在一個伊斯蘭教為主的國家,但是不是人人都虔誠,
(也不是每個天主教國家的孩子都有受洗)
就像在台灣,真正的佛教或道教信徒就是那些,
不是信徒的人,或多或少也有受到佛教道教的影響。
: 只是我們通常認為孩子的爸爸應該不會是隔壁老王,
: 但是母子的血緣應該是完全無疑的。
那是「應該」,但實際上不總是如此。
古代(不要說多古,半個世紀還是如此)醫療科技沒有現代進步,
而且很多早夭的小孩,為了有兒子可以繼承香火(家產),
因此只好(1)多生一些,總是有可能生到兒子吧?
(2)娶妾,看看有沒有辦法生出兒子
(3)還是生不出來,只好領養兒子
(4)領養還找不到,認命了,等女兒長大以後招贅
((2)現代的做法可能是:離婚再結婚,或是代理孕母,或是其他方式...)
如果沒有香火繼承的問題,家族是完全根據血緣的話,
那麼(2)(3)(4)這些「補償」的制度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所以我才說血緣是想像的,但不是說血緣不重要,它當然是家族傳承的基礎,
可是必須跟政治(祭祀)、經濟(財產)放在一起看,才有意義,
而這幾個要素排在一起的時候,血緣就不是絕對的標準了。
昔日連續好幾代單傳的例子不是沒有,
而這單傳的孩子如果還是領養的,
那麼事實上這個家族的血緣自然是不連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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