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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res (一年又五十天。) 看板: Astro
標題: [備忘] 社團開設「服務學習課程」說明會摘要整理。
時間: Fri Nov 10 17:16:16 2006
1. 主要抵免學分:服務二。
2. 主要對象:95 級以後學弟妹。
3. 95 年申請截止日期:11/30。
4. 申請條件:
A. 人數:至少五人,建議達十五人。(人數不足可與其它社團合開)
※ 已經修過服務二者可以再修。
※ 未修過服務一者亦可修習。
B. 任課老師:校內專任指導老師。(社團指導老師)
C. 教學助理:由社團內部有學籍者產生。
※ 有聘書,給薪新台幣 5000 元/學期。
※ 必須參加為時半天的訓練課程。
※ 必須於每次課程實施後,填寫「分次工作紀錄表」,並上傳至 Ceiba。
※ 必須於學期末填寫「學生個人質性評量表」,並上傳至 Ceiba。
※ 必須於學期末填寫「課程成果資料表」,並上傳至 Ceiba。
D. 申請表:也就是企劃書。
※ 必須明確包含課程目標、服務對象、服務作業規劃、
講習實施方式、以及課程特殊要求。
5. 修習學生義務:
A. 服務以及學習時數必須達十八小時。
※ 建議服務與學習時數比例為七比三。
※ 寒假營隊服務時數得併入下學期。
※ 暑假營隊可於下學期末申請以暑修形式進行。
B. 必須至 Ceiba 觀賞影片,撰寫心得報告,並上傳至 Ceiba。
C. 必須參與期中、期末反思討論會,撰寫與會心得,並上傳至 Ceiba。
6. 社團權利:
A. 是否允許修習皆由社團決定。
B. 可於申請表提出需要學校協助的事項備審。
7. 備註:任何問題以及申請表格可洽 http://host.cc.ntu.edu.tw/stcou 。
或洽課外活動組蕭姊與周姊。
這份摘要由椰林合氣道社公關 陳佑竹 義務整理。
課外活動組杜組長感覺很有理想很有熱忱,衷心希望各社團能夠認真考慮。
杜組長說假使社團開設的服務課程夠專業,未來甚至會爭取抵免服務三喔!
所以歡迎大家隨意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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