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picy3:這篇的重點是剪報嗎?因為過期了....唉唉 01/12 07:18
http://gsrat.net/
─男體寫真無罪,言論自由平反─
晶晶案聲請非常上訴救濟記者會
時間:2007年1月11日上午10時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
協辦: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晶晶書庫、
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
同志專業書店「晶晶書庫」販賣男體寫真雜誌被控「妨害風化」案件聲請釋憲案,司法院
大法官會議作出第617號解釋,依釋憲文,晶晶書庫販售之雜誌應屬軟蕊物品,亦採取適
當之安全隔離措施〈分區陳設、封上膠膜、加上警告標語〉,因此不應構成刑法第235條
第1項散佈猥褻物品之罪責。
然地院及高院均不曾採晶晶所做適當安全隔離措施,以違反刑法第235條第1項判處賴正哲
拘役50天,明顯有重大違誤。釋憲聲請人賴正哲為了抗議性言論被管束之不公義及對同志
之差別對待,將就他被判刑案,繼續奮鬥。因此於1月11日賴正哲將聲請非常上訴救濟,
並與律師團體、同志人權團體共同舉辦說明記者會。
此次記者會亦將呼籲全台眾多書店或出租業者,凡過去被判「妨害風化」案件者,若曾在
訴訟書狀中提出分區陳設、封上膠膜、加上警告等隔離證明,都有機會提出非常上訴,獲
得平反機會。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並將同時向法院申請返還三年前遭查扣,但非判猥褻之男體寫真
雜誌證物,並要求法院必須原封返還,若有燒燬、損壞或遺失,應負賠償責任。
出席名單:
李晏榕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刑事聲請狀 ◎現場發言
高湧誠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詹芝怡 玫瑰道明法律事務所律師
劉奕德 美國康乃爾大學比較文學系教授 ◎把誰包起來
巫緒樑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主任
王 蘋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賴正哲 同志專業書店「晶晶書庫」負責人
■新聞剪報:
2007/1/11同志書店賣男體寫真違法?要聲請非常上訴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359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