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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聊到這件事,今天突然想到一種表達方式,就順便放上來: --   問題好像是出在結構上(社會學這麼說),於是   富人說:「又不是我的錯」   窮人說:「又不是我的錯」   但兩者之中只有一種會被逼到走投無路必須起來抗議。   一樣不能歸咎於個人的處境,快樂中可以尋找別的東西關注,痛苦卻是活生生的現 實難以遺忘,有條件可以遺忘、擁有某些有利社會條件的人,我把它歸入既得利益者。   譬如我在台大享有的免費圖書館、資料庫,廉價宿舍、餐飲;這是我身為台大學生 享有的既得利益。聽起來這似乎還可以被個人努力解釋,那麼聽聽看這個:我可以吃麥 當勞而不是在麥當勞的工廠裡面當女工,或頂多當販售門市打工而不是到更下游的工廠 每天二十四小時憋尿進食被性騷擾,這是因為我的社會位置、條件許可。當然啦除了出 生時落在的社會位置外,個人後天行動/遭遇也會改變個人的社會條件,但是出生時落 在什麼樣的社會位置上,和之後遭遇有直接相關,換句話說,出生時的座標決定了個人 往後發展的可能範圍,一種區域性選擇。  譬如說我不可能現在擁有資本可以玩股票或者設立慈善基金,但這件事發生在我身 上脫離現實的程度,和很多人妄想吃飽,兩者荒謬的等級(對那個位置上的個人來說) 是相等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04.173 ※ 編輯: musoon 來自: 122.124.104.173 (05/06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