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com/2007/12/12/91-2200873.htm
育嬰申請留職停薪可獲半年津貼月領1萬5 將衝擊中小企業
2007/12/12 16:52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12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後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兩年的資格,從之前的30
人以上企業的勞工擴大到全國受雇勞工,全體勞工也將享用留職停薪津貼,月領約1萬
5000元,最長還可以領半年,預計將受惠約181萬勞工,未來配偶陪產假也從2天增加到3
天,預計將會對中小企業衝擊最大。
兩性工作平等法12日正式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同樣也通過許多條款,影響全國勞工同
胞,其中全國女性勞工之後將享有育嬰假兩年的權利,此政策衝擊中小企業最嚴重,不少
的公司負責人表示,以後乾脆只聘請單身女性工作,工總副秘書長蔡宏明則表示,新法實
施會營運成本產生多大的影響,還要依據之後申請的實際狀況而定。
立法院釋出利多,但聽在一般女性上班族耳裡卻覺得很不可思議,她們表示,現在的小公
司經營不易,能不能撐個兩年都是問題了,就算是現在法案通過了,還是會擔心會不會因
為懷孕導致丟了飯碗。
中小企業協會祕書長王振保指出,此法案對於中小企業影響很大,站在協會的立場反對這
項法案。原本規定配偶只有兩天的陪產假的規定,也在立委鄭運鵬的推動,增加為3天,
未來新手爸爸就可以享有更多的天倫樂,相較之下,對於企業的人事成本必定是要增加。
立法院放寬申請育嬰假的資格,希望可以拯救日漸下滑的生育率,不過,現代男女不生子
的原因不單就只是工作因素,未經嚴密的配套措施,是否反而會造成勞工朋友的不便,還
是要等時間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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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menu/NewsDetail.aspx?strCatL=SOC&strSearchDate=&strNewsID=200712120250&strType=JD
增僱主拒絕育嬰假罰則 婦團:性平法更進步 2007/12/12 20:16:32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二日電)針對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的「性別工作平
等法」修法版本,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表示,取消限制讓受僱者滿一年即可申請
育嬰假、增列僱主拒絕員工申請育嬰假的罰則且性別就業歧視罰鍰金額提高,都是這次修
法進步的地方,期待下週討論通過育嬰津貼,造福更多父母。
婦女新知基金會從1987年開始推動兩性工作平等法,立法草案於1989年送進立法院審議,
2001年十二月通過立法,2002年三月八日開始實施,一路走來都參與的曾昭媛今天也在立
法院審議修法法案時旁聽了一整天。
她說,2001年底通過實施的兩性工作平等法,是在各方顧慮企業主反彈而未定罰則的法案
,沒有罰則也使五年多來的落實程度不高,這次修法增訂罰則,是值得肯定的進步;在性
別就業歧視方面,修法把性傾向歧視納入定義,規定不得歧視同事與第三性,且罰鍰金額
從原來一萬到十萬元予以提高到十萬到五十萬元額度,都是進步。
曾昭媛指出,原法要求員工規模二百五十人以上的企業應提供托兒服務,至今只有百分之
四十一點七的企業落實員工托兒服務,也是因為欠缺罰則,這次修法仍無法把罰則納入。
曾昭媛說,社會上原來常見對孕婦有性別就業歧視,這項法案就是要打造性別平等的工作
環境,原法規定育嬰假最多兩年,但許多婦女頂多請育嬰假六個月,但這樣還不夠,因此
又有「育嬰津貼」的設計,希望使職場工作者申請育嬰假期間不必擔心基本生活費用,能
夠安心在家帶孩子一段時間。
她表示,今天立法委員討論育嬰津貼,在行政院版與國民黨版的金額中間取得共識,發給
全體勞工投保的平均薪資六成津貼,大約新台幣一萬八千元,比新制基本工資一萬七千二
百八十元多出一些,而且男女適用,父母都可申請,但對於育嬰假期間可以領取育嬰津貼
的時間長短,則還沒有共識,有待繼續討論。
曾昭媛指出,由於育嬰假津貼不是由僱主給付,而是由就業保險基金給付,因此,僱主不
需要擔心,婦女團體也希望在下週立法院審查會能夠順利討論通過,不要等到立法院下一
會期,而能照顧到更多的職場工作者,在出生率下降趨勢中,也希望藉以鼓勵國人多多生
養下一代,創造多贏的局面。9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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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92963&t=1
育嬰假全國員工適用 中小企業主煩惱
時間: 2007/12/12
撰稿‧編輯:劉靜瑀 新聞引據:採訪
立法院12日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將原本30人以上企業擴大到所有企
業都可適用育嬰假及陪產假,只是看在中小企業主眼中,因為聘僱員工少,對公司營運來
說是一大負擔。中小企業協會認為,即使有2年育嬰假,未來養育過程仍會有不同問題出
現,希望政府能提出讓職業婦女兼顧家庭和事業的配套,比較實際。 立院12日初審通過
性別工作平等法,不只全國受雇勞工都可適用,受惠勞工多達181萬人,留職停薪最長更
達2年。不過,這項大利多,卻對中小企業造成衝擊。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指出,
目前全國真正申請育嬰假的員工,根本不到1%,可見制度本身就有問題,加上如果新法通
過,中小企業員工本來就少,只要有1個人請育嬰假,對公司程序性運作勢必會有一定的
衝擊。林秉彬:『中小企業的規模小、人員少,平均來講,124萬家雇用770萬名員工,平
均1個企業大概6人,如果說今天有人請育嬰假,等於5個人要來涵蓋這個人的工作,無形
增加20%工作量,中小企業一個蘿蔔一個坑,找不到人替代。』即使未來大小公司的員工
都能享有2年育嬰假,但林秉彬認為,政府更應該思考,如何讓職業婦女可同時兼顧工作
和家庭的完善社會系統。林秉彬:『職業婦女生個小孩能不能得到周全的照顧系統?否則
兩年以後不回去,(員工)等於是離職了,小孩兩歲難道就沒問題了嗎?』如果制度真的實
施,對受雇勞工絕對是一大利多,但是政府的美意看在中小企業老闆們的眼裡,卻有更多
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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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4135351.shtml
冷眼集》就是那句話:誰敢請啊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2007.12.12 03:11 pm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擴大育嬰留職停薪適用範圍到全
國受僱勞工,還可能通過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大利多,一切只為搶救日漸低落的生育率
。但是現代已婚男女不生小孩的原因非單一因素,求職不易的大環境,更可能讓一切美意
變成「看得到,吃不到」。
兩平法通過已經五年,但是勞委會統計顯示,每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只有1、2千人,
五年來申請勞工人數只有萬餘人,相較於一年七萬餘名申領生育給付的職業婦女,為數不
多。其二,以前適用對象僅限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勞工,事業規模愈大,一般應是勞動
條件較佳者,如果申請勞工人數都已寥寥可數,則未來即使擴大到30人以下受僱勞工,勞
工更是未必受用。
對雇主來說,如果員工只有幾個人,只要少一個員工,對公司運作都會造成影響,更別提
留職停薪最長可以請二年,如果雇主計算成本損失太高,勢必在員工懷孕時就預做「處理
」,員工可能來不及申請留職停薪,就先丟了工作。
勞工是否受惠,就更大有問題。首先,現在雙薪家庭都已經很難養家活口,有多少勞工能
否承受「單薪」家庭的經濟壓力,實在有限。其二,在求職不易的不利條件下,又有多少
勞工可以甘冒失業風險請假做專職奶爸或奶媽,恐怕只有軍公教人員有此條件。
新增的留職停薪津貼或許不無小補,但是補貼只有一萬五千元,而且最長半年,確要面臨
復職後可能回不去的風險,除非勞工想好退路,或是本來就本錢雄厚,不然勞工恐怕很難
毫無後顧之憂享受這項美意。
【2007/12/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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