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8.02.14
當網路流傳名人性愛自拍…
卡維波
藝人陳冠希與女伴的性愛自拍事件,不但在香港引起網民抗議警方選擇性執法與濫
捕、呼籲維護網路自由,在兩岸也引起網民熱烈下載與討論,不過討論都流於表面。
首先,性愛自拍乃是一種正常心態。情人快樂出遊都會拍照留念,希望把兩情相悅
的記憶具體化。性愛自拍也出自同樣的心理,是喜悅極樂的記憶保存。有些性愛自拍還有
自戀與表達自我的成份,會把自拍貼在網上與人分享,但是這就像俊男美女喜歡將美美照
片放在網路上一樣,非常自然。
有人認為性愛自拍「很危險」,因為日後可能會被勒索公諸於世。不過這種風險大
小的評估因人而異。公眾人物當然有較大風險,老頭老媽小人物似乎不必因可能有人偷窺
出浴從此就不洗澡。今日我們身處的是一個風險社會,任何事都要做好風險管理,需要的
是理性計算而不是非理性恐懼。社會要提供的則是風險管理的相關資訊(例如如何將電腦
鎖密等),而不是汙名化自拍,將正常愉悅的事情變成羞恥罪惡感。
總之,將性愛自拍汙名化是最不應該的。如果人們因自拍的汙名或莫名恐懼而壓抑
性愛自拍的念頭,那就像興高采烈時灑下一盆冷水,恐怕會對心理有害。事實上,女主角
阿嬌坦然承認入鏡,拒絕繼續強化受害者形象,反而可以抵抗這類危險論述的恐嚇效應。
陳冠希事件中盜取照片者,就像一般盜竊一樣,當然不應該。可是後繼的眾多網友
流傳照片是否侵害他人隱私、應被譴責?
我認為如果是一般民眾的祕照外流,後繼公開散布的人確實有侵害隱私之嫌,但是
公共人物的隱私權則是受限制的,人們對其隱私有公眾的興趣,故而八卦狗仔的追星可以
被社會容忍,被曝光的名人隱私也難以被隱私權所保障。從這個角度來說,警方應更重視
普通市民的祕照外流,而不是對於公眾人物的祕照外流,以不惜忽略法治的威力掃蕩,難
怪香港網民要抗議警方的階級歧視。
大眾對於公共人物隱私的興趣,不只來自公共人物主動的隱私販賣,也暗含了一種
批判公共的民主精神。因為所謂「公共」其實充滿排他性,許多邊緣事物(特別是「性」
)都被視為「公共不宜、不雅」而被排斥,無法民主參與公共;但是「公共」卻又擺出「
客觀公正」「大公無私」的姿態。
當公共人物見不得人的隱私曝光時,等於被排斥的邊緣事物也進入了公共領域,此
時打破了公共壟斷的特權,戳穿了公共的偽善,一般民眾便有踰越公共日常秩序的愉悅。
這就是大眾對於名人隱私興趣的根源。藉著名人隱私曝光,大眾可參與公共(打破特權)
也可以顛覆公共。相反的,公共機構則會有權威動搖的恐慌,因此會企圖威力掃蕩。
不論如何,運用反色情法律來禁止網友流傳是不妥的,因為流傳的動機不是色情而
是「名人」的性愛。試想若某政治高層與企業高層彼此發生性愛而被偷拍,網友瘋狂流傳
該影像,其內容雖未言及政商勾結或利益輸送,但這種偷拍難道沒有公諸於世廣為流傳的
公眾利益或民主價值嗎?(作者為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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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甯應斌/卡維波:http://sex.ncu.edu.tw/members/Ning/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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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rlinlove 來自: 140.112.25.97 (02/16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