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cher:說到性是自然 某大宗教視為罪孽... 10/01 17:39
※ 引述《femininesex1 (女性性板匿名ID)》之銘言:
: 現在情侶間所做的事,
: 跟20年前的夫妻才能做的事差不多,
: 同居,性關係,一同生過共渡甘苦,
: 而結婚會離婚,情侶在一起也會分手,
: 這是很正常且合理的事,
: 在一生之中,
: 會有兩三次這樣的關係是很正常的,
: 你看到一個人離過兩次婚你也不會對他有特別的觀感,
: 但如果是五次?如果是十次?
: 你會不會開始懷疑,
: 這個人結婚離婚這麼多次,
: 是不是那個環節出了問題?
我看到一堆人離過婚時,我會覺得這整個婚姻制度都有問題,但不會
認為是某個個人或某個離婚特別多的人有問題。
: 一樣的,妳看到一個人有過五個,或甚至十個有過同居關係的伴侶,
: 如果妳不認識這個人,你敢說你不會有特別的觀感嗎?
: 或認識五天就結婚,一個月就離婚這樣的案例,
: 難道妳不會說:這個人怎麼沒想清楚呢?
: 還是妳會說:人都有過去,所以他過去結婚過五次我一點都不在意???
我會說,一個人無論他離過幾次婚、無論他交往過幾個人都是他自己
的事情。就算他沒有想清楚、就算他是不謹慎,那也是他自己要承擔
的人生。
會在意或不在意,那是個人的觀念和想法。我並不認為會在意就代表
這樣的人不應該存在。
: 事實上是,有這樣經歷的對象,多半都會被妳排除在外,
: 妳不會反對別人這樣的組合,但妳自己不會這樣選
: 而更多女生是因為這樣的事沒辦法改變,
: 就開始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 說在意對象的過去是可恥的,
: 愛她就應該接納她的全部,
: 用說的是很簡單,
: 如果你是單親,父親要再婚,對象結過五次婚,
: 妳不會對她有特殊觀感?我才不相信
你不相信那絕對是你的問題。但這樣的人也是會存在的。我不知道你
為何可以這樣斬釘截鐵的表示這樣的人不應該存在,但這種話就好像
某些高傲的天龍人說「我把原住民當市民看」這樣的想法。
但是,你我憑什麼這麼高傲?
: 在過去那個年代,是以結婚離婚來做標準,
: 現在這個年代,是以過去的性伴侶來做標準,
: 人一定有過去,在意處女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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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意過去對象多寡,我覺得倒不用去迴避,
: 人數少或沒有,不代表這個人比較好,這絕對是正確的,
: 但人數超過某個值,
: 就代表這個人不是特別容易跟隨性慾,就是"常常"遇人不淑,
: 不管是那個,都不是好事,
: 而且,如果那些人真的覺得自己做的是對的事,
: 為何有人還要隱瞞現在的另一半自己過去做過的事?
: 因為怕對方在意?
: 還是其實妳也知道自己過去與太多人發生關係是不正確的?
: 如果真的是對的事,為何怕別人知道?怕別人批評?
: 眾人都是錯的,只有與很多人發生關係的女生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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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標出來的地方是我感到疑惑的:
先前說處女不重要,但是後來又強調:與很多人發生關係的女生是不
正確的。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某種前後不一致,但我對於你對性行為數值的堅持
似乎也是某種對貞操的堅持的變形。只是你認為你已經有所妥協了。
問題是,這種妥協很偉大嗎?又,這種妥協就不屬於性別歧視了嗎?
: 我不知道和幾個人發生過關係才叫錯,我沒那資格去訂數字,
: 我也唾棄處女主義,人不可能都談完美的愛情,
: 一定會經歷挫折,失敗,或因了解而分開,以後就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 會有幾個過去對象,是很正常且合理的事,
: 但常常在挫折?始終不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之前,就跟隨自己的性慾?
跟隨自己的性慾有什麼不對?你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在床上跟死魚一
樣嗎?
如果性慾是一種原生的自然需求,跟隨性慾的錯誤就是在於我們活在
一個把性慾扭曲了的世界之中。
: 妳敢把這樣的事告訴妳家人?朋友?老公?
: 或只有認同妳的人才是朋友,不認同的都是壞男人或賤男人,
: 這只是在合理化妳自己的行為,
: 因為妳沒有辦法改變過去,只好去說攻擊這樣行為的人都是錯的,
: 愛是包容,愛是忍耐,
: 愛才不是這樣用的!!!
: 只有先自愛,而後人愛之,
: 不自愛者,只能期待運氣好遇到一個愛妳的人,
: 不然都是要為不自愛而付出代價的
: 到底有那個男人肯承認自己的老婆以前跟很多對象發生過關係?
: (多少叫多我不知道,妳我心中都有個數)
: 如果大家都不去說這樣的事,妳覺得這樣的事是對的嗎?
: [我對老公很溫柔,我很照顧小孩]這樣的事妳覺得被傳頌沒有關係,
: 就算本來妳不想講,被人散播出去,妳也只是怕羞,
: 但妳自己跟很多對象發生過關係,妳就不想讓人知道,
: 為什麼?因為連妳自己都知道這是件不好的事,
: 只是妳將其合理化罷了,妳說討論過去沒有用,要看未來,
: 為何?因為妳想要有個機會從頭來過,因為妳還想要有個幸福人生,
: 但當初怎麼沒有三思而後行?而有比平常人還多很多的性伴侶呢?
: 在享受完性慾之後,就說跟隨人性是對的,
: 那我生氣的時候想砸車,想打人,這樣是對的嗎?
: 打下去,我很爽快,但一定有很多後果要我負責,
: 跟隨性慾也是一樣,X下去,有愛的感覺,很開心,
: 跟不同的人,才慢慢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這樣是對的,
: 而這樣,真的是對的嗎?對的事妳怎會怕對人說起呢?
: 原因只有一個:
: 連妳自己都知道這樣是錯的,只是妳不願承認,將其合理化罷了!!!
性慾又不是病態,也不是24小時隨時on call的某種狀態。但我首
先懷疑你為何最後把性慾的無法自持歸因到女人的不自愛身上:
畢竟在我們的社會中,無法把持的男性顯然比女性多上很多,但你
似乎不怎麼批判這些男性?
一個女人有性慾的需求,她可以找伴、可以找砲也可以找按摩棒。
但無論她找了什麼,為什麼一定要被傳說和八卦?
我說某個男生腰圍有105公分,他太胖了。我到處找人家說這件事
情,我相信這個男生就算知道腰圍105公分並沒有錯,也不喜歡我
到處跟人家說這件事情。
很多時候,我們拒絕別人說這些事情不是因為這件事情是錯誤或可
恥的,而是因為隱私:因為我們需要屬於自己的空間,我不需要向
任何人交代我的行為(更何況這種行為一點都不違法)。「曾經有
很多伴侶」這件事情錯在哪裡呢?我不明白,而我想你的發文並沒
有講清楚這件事情。
而如果要說比「平常人」多很多的性伴侶,我想你大概無法想像:
如果把地球上所有人的性行為數量加起來平均一下,台灣人大概都
算在「禁欲」範圍內的一群人。
我可以接受「性成癮」這種現象的存在是必須要治療的,因為它顯
然會影響到生活中的其他面向。但我不認為你所說的「比平常人多
的性行為」是需要被懲罰或責備的──那也不過就是百種人類中的
一種樣貌而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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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來,女人只做一面鏡子,有一種幻異而美妙的作用,將男子的影像放大。
────維吉妮亞‧吳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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