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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使用的是妮娜糖衣錠 21 天型 根據仿單及藥師說法 第一盒服用完畢以後停藥七天 第八天開始服用第二盒 我第一盒是月經第一天就開始服用 一直到最後一顆*(第21顆) 因為外包裝有些破損加上打翻水 所以糖衣錠有點溶解 大概剩下三分之一~半顆左右 醫師說避孕藥的最後一顆 即便是漏服也無大礙 不過我還是吃掉了 問題來了 我認為三分之一的藥幾乎不算數 可以當作漏服了 那我下一盒開始的天數到底該怎麼算?? 例如 1. 3/2 最後一顆但漏服,視為前一日(3/1)服完藥即停藥, 於3/1開始第八天(3/9)開始下一盒 2. 3/2最後一顆但漏服,但仍依照原停藥週期,於3/2算起第八天 即3/10開始下一盒 3. 不管停藥期間幾天 每盒皆於經期算起第五天開始服用 以上 是我詢問過三位醫師給的解答~其中第三位出入較大,與仿單上也不一致 所以我個人會採取1~2的方式 但不知道究竟哪一個比較正確 還是這一天的誤差並不會有影響我就選一天吃呢???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文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74.178
edina:沒差 04/09 15:27
lorayen:9號或10號吃都可以 04/09 16:39
why05:沒太大差別 但我會選1 以確保避孕效果 04/09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