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eminine_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文長慎入,網誌好讀版請點以下連結: http://praderadefuego.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15.html 以下只摘錄純文字 正文開始 本篇文章整理自眾多噗友的寶貴意見,不管你是言之有物,還是來鬧場的或是來跳針的。 寫這篇文章的動機是出於前幾天我在噗浪上發了一篇火大文(點此開連結): 全文: #女權 #重話 #嚴肅 我就是來砲人的。 前幾天看到這則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 國內 | 新聞 | 風傳媒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檢視網路上對撿屍的言論後發現,網友對「撿屍性侵」存在5大 偏見,如「女性去夜店就活該」、「喝爛醉就是引誘」、「喝醉性侵沒有痛苦」、「沒反 抗就是同意」、「女性落單表示自己想要被撿」等,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也阻止被害人 報警求助的意願,更助長這股趁人之危的歪風。』 婦團說的話我十分同意,而我也認為這是社會普遍應有的共識,但很顯然我們的社會還是 不太成熟,仍舊有人認為受害者要負很大的責任。 討論串看得我心頭火起,父權主義和仇女在一波波男性點頭稱是的回應中徹底體現,每一 個都在譴責受害者,而性侵犯的罪愆被稀釋到變成「有罪的正當行為」,女性穿得少被性 侵活該,女性深夜在夜店喝醉就是想被男人幹。(原諒我的用詞,但我想已經比網路上很 多酸民還輕微了。) 美其名是提醒女性保護自己,但完全不檢討社會風氣和根深蒂固的父權主義,這跟以前限 制女性不能拋頭露面有什麼不同?是不是女性要戴上貞操帶,才能證明她不是男人眼裡的 一塊肉,她不能被性侵?(說到貞操帶,去年國外才有人發明防性侵內褲。不要以為貞操 帶是中世紀的迂腐,它到現在還活生生血淋淋的呢。) 男女互換一下,一個成年男性穿著暴露在夜店喝醉,跟一個成年女性穿著暴露在夜店喝醉 ,為什麼女性遭受批評較多?父權體制對女性設下了重重的貞操帶,而暴露衣著加上夜店 酒醉不在父權所認知的貞操帶範圍內,就等同女性自願離開保護,發生什麼事情,是女性 自己的錯。而沒有人去檢討這種思想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是現代社會的悲哀。 若還有任何父權主義者,不論你是男是女,我要強調,請把女性看成個體,而非依附在其 他個體下,女性不需要貞操帶保護,女性不需要被限制安全的衣著,女性也不需要限制的 活動範圍,女性有這些自由,而每個個體,不論男女,有尊重這些自由的義務。 我們當然還是要提醒女性小心,但不是因為衣著或出入地點,而是因為這個社會還尚未成 熟。這是在台灣身為女性的無奈。 然後蘋果推出的撿屍專欄,雖然我罵過了還是要罵一百萬遍,記者不去阻止性侵案的發生 ,反而以拍性侵犯為業,高層誰想出這個點子的,該下十八層地獄。 若還有噗友認為,這些在夜店被撿屍的女性是活該倒楣,那很抱歉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 早早unfollow會比較開心。 Part I 激辯 此噗一發,有些人同意,有些人有條件同意,有些人完全不同意。 我自認為文時稍嫌衝動,很多事情沒有講清楚,在此讓我綜合各噗友的意見,整理沒有完 全同意幾大回覆論點以及反駁。 1.各打五十大板→的確加害者罪大惡極,可是女生沒盡到保護自己的義務也有錯。 請注意我把義務標粗,因為連我都不小心在回覆時跟著使用義務一詞。什麼是義務?納稅 是義務、受教育是義務,沒有盡義務表示會受到眾人認可的懲罰。 所以若用義務一詞來論述,代表若沒保護自己,隨之而來的傷害是眾人認可的懲罰,所以 造就了很多人認為夜店酒醉與性侵是單純的因果關係。 這樣真的對嗎? 什麼叫做保護自己?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表示真的盡了義務?有些人說,很簡單,不要 去夜店、不要喝醉、不要穿暴露的衣服,就是保護自己。換言之,為了符合社會對「保護 自己」義務的期待下,女性必須處處限制自己,退到所謂安全的場合、安全的行為、安全 的衣著,這樣才有資格被稱為好女性,這時候若還受害,或如噗友所言,是「良好的受害 者」,才能得到社會的同情,免於輿論的譴責。於是很多人認為,女性就該如何如何,超 過父權社會所認定的安全範圍,那是活該倒楣。在這之中,女性背負了諸多限制,無法像 男性一樣自由來去,著實是性別平權教育的一大悲哀。 是的,外頭的確很多壞人,很多人深夜徘徊夜店等著撿屍,等著強暴那些不在安全範圍的 女性,女性當然要「保護自己」,這是女性對抗整個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但不代表沒有 「保護自己」就該遭受懲罰。 2. 可是喝醉的女性不自愛,喝酒本身就不好。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沒有對錯,只要不侵害他人,不犯法,都應該被尊重。同理 ,女性絕對有權利穿著火辣去夜店喝醉,她踏出了父權界定的安全範圍,那又如何?她不 自愛嗎?自愛的定義是什麼?為什麼要自愛?殺人放火是不自愛嗎?看色情光碟是不自愛 嗎?穿著火辣展現曲線不自愛嗎?在公眾場合罵別人是欠幹婊子自愛嗎? 在此摘錄呂秋遠律師文章《我有脫光的權利,你有不性侵我的義務》: 我們這個社會,如果想的是,女人要自愛,不然就不值得保護;而不是說,女人不自愛, 我們也應該保護,那麼這社會是保障性侵害犯,還是保障人權?更何況所謂的「自愛」, 不過就是男人定出來的標準,我們為什麼不能說,就算是妓女,也有在最後一刻保留不脫 衣服的權利?我有脫光衣服的權利,但是你有不性侵我的義務,這句話難道有這麼難懂嗎 ? 偽善的社會,造就了男人的價值觀,難怪女人在西蒙波娃的說法裡,永遠就是第二性。 楊芳枝老師的《強暴文化與情人節》 如果說強暴是種男性集體權力的展現,那在強暴文化裡,這個集體權力的目的即是在控制 女性。我們發現,當印度強暴案被媒體報導的沸沸騰騰時,印度許多地方都採取了限制女 性行動的措施,藉此『保護女性』,免得他們受到強暴者的侵害。譬如,德里警長就要求 女性晚上不要出門,還有女性不應該穿著暴露時髦的衣服,不應該交男朋友,去酒吧,或 跟男人一起工作等等。這些修辭,在台灣也不陌生,因為這同樣是台灣強暴文化的一部份 ,利用對強暴的恐懼,控制、規訓女人。而在此控制下,女人重再回歸家庭、私領域,繼 續被『好』男人保護,藉此將『壞』男人隔除在家庭之外。因而公共空間、夜晚的空間, 仍然屬於男人。 3. 幹嘛浪費國家資源保護夜店酒醉女性? 因為我貼出了這個新聞:《對抗撿屍妹 警護爛醉妹》 那些說國家不需要花費資源保護酒醉女性的,那很顯然國家也不需要花費資源,在車站增 設夜間婦女候車區,因為「誰叫你們這些女人晚上還要到車站坐車。那裡晚上根本就不是 女性的區域」。 我再強調一次,女性和男性一樣有去夜店喝醉酒的自由,但無奈社會上壞人就是多,為了 讓女性的自由沒有後顧之憂,國家資源此時當然得介入保護,這跟夜間婦女候車區的概念 是一樣的。不是酒醉女性造成國家浪費資源,是性別平等教育不完善造成的潛在強暴犯揮 霍國家的資源。 於是這種新聞就會有以下的留言: 是的,「欠幹的婊子」、「垃圾」。女性到夜店喝酒對他們來說就是待宰肥羊,有機可乘 ,卻渾然不覺這樣的想法代表什麼。 4. 你們明知夜店充滿豺狼虎豹,去了發生事情能怪誰? 其實這個論點我前面反駁過非常多次,但在這裡我想要問問男性,你們覺得公平嗎?父權 社會不只是重男輕女,它給男女加諸的限制是一樣多的。女性背負的限制前述已經討論過 ,而男性在父權結構下背負限制即是,「所有的男人大頭管不住小頭,只剩獸性」。 父權社會給男性在強暴文化下的開脫藉口,不是只涉及在已發生案件下的強暴犯,是攸關 每一個男性代表的刻板印象。幾乎所有女性,包括我,成長過程中都被告誡把男性當成潛 在強暴犯來看待(「不要與男生共處一室,男生很壞。」)這樣對受過教育、腦袋清明、 且「完全管得住小頭」的男性來說,著實是最不公平的指控。 5. 女生去夜店就像是領很多錢還拿出來晃,被搶活該。/就像是颱風來了你還去觀浪, 有病嗎? 我拒絕把活生生的人降到物格的說法。認為加害者無法思考只有傷害別人的選擇,把受害 者看成引誘加害者的必然主體,這種不適當的類比還仍舊在父權思維下的話我能跟你討論 什麼呢? 6. 然後呢?這樣的討論有什麼用?為什麼不多加強實務上的防治? 因為這樣的觀念一天沒有進步,臺灣就永遠不是個性別平等的國家。「女性應當保護自己 」是迫於現實下的無奈,但若責怪女性沒有保護自己才造成強暴犯有機可乘,那是完全的 本末倒置。被害者就是被害者,無論清純無暇或閱人無數。「沒有人應該被強暴」、「杜 絕性霸凌」才是積極的觀念。我們承認治安不佳,但絕不能接受現狀還叫弱勢者妥協。 7. 這件事情不能用女權或父權討論。你們女性主義者已經黑掉了還要進來亂,不是女性 至上就能解決問題。 其實這是我點進其他人的河道看到的。但我說了這麼多,到底這是不是個性別議題,到底 這跟父權社會有無關係,我想有判斷力的人自會明瞭。女性主義並非訴求女性至上,而是 重新檢視父權社會,反思強者支配弱者的思維。我們要的,僅僅是平等與尊重。 8.所有強暴犯都應該去死!鞭刑!五馬分屍!(無法冷靜 我不多說,摘錄文獻,請你看過再來思考,這樣的思維是否還是落入「女性貞節重於生命 」的窠臼呢? 何春蕤老師的《驅散強暴的陰影》: ......如果女人想要從對強暴的恐懼和驚怖中得到解嚴,得到自由,她們也得把心中自小 深深栽下的永遠的痛,放進以上的這個脈絡中來思考如何改變其中的意義和內容。 畢竟,只有在那種用女人的身體貞節來衡量她的價值的年代,被強暴才被當成一切人生價 值的失去,被當成女人最大的夢魘。而當時文化中對強暴的巨大可怕描繪也因此是可以理 解的──強暴「毀了一個女人的名節」、「奪走了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造成女 人心中無法彌補的傷害」──這些說法都相對應於一個以貞節為本的文化,而這些話語共 同建造了囚禁女人生命的地牢。女人怕出門,怕單獨,怕男人。 ......因為,我們一定要動搖那個舊因果。我們需要開始說:強暴不一定可以「毀了一個 女人的名節」、「奪走了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造成女人心中無法彌補的傷害」 。 ......我們需要把對強暴的痛恨建立在不帶貞操含意而只伸張個人權利的基礎上。 從此,強暴之所以可恨,不再是因為它毀壞女人的名節,不再是因為它造成一生的傷害, 而是因為它侵犯個人的身體主權,違反了個人的空間權利。.... 以及公視PNN報導引述印度女權組織的聲明: 把性侵害行為人處以死刑反映的價值觀是:被性侵比被殺還嚴重。此種源於父權思維的「 貞節」概念讓我們以為被強暴是對女性的最大侵害,女性一旦被強暴,她就等於被毀了, 在社會沒有容身之處。我們必須強烈挑戰、質疑這種刻板印象。我們相信,強暴是父權思 想的實體展現,也是一種殘酷的暴力,但和道德無關。 把四個被告送上絞刑台的目的,除了快速的復仇外,別無其他。 Part II 參考資料 一九九九台灣女權報告 The Woman's Rights in Taiwan in 1999 法國廣告(推薦必看 結語 在台灣當女人很辛苦。在印度當女人很辛苦。我們只希望台灣不是印度。 教育我們不要去夜店喝酒的時候,為什麼沒有人教育強暴性侵性騷擾是不對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1.171 DaFang: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2/15 16:38
purpleboy01:推 02/15 16:47
micro:要去外面喝酒起碼要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 不論你是男是女 02/15 16:52
micro:今天大男人最倒在路邊都可能被洗劫一空了 遑論女生 02/15 16:53
dezuphia:原作者沒有否認樓上說的這點啊 02/15 16:54
micro:男女都一樣 避免自己變成屍體 就是杜絕撿屍的第一步 02/15 16:58
purpleboy01:個人認為良好的社會風氣才是第一步就是 02/15 17:13
fel801:看起來好像很有邏輯 可是都舉一些偏激的詞句說明 02/15 17:14
strellson:http://goo.gl/6bst1P 保守派觀點看性侵害 02/15 17:16
fel801:加害是錯的 要由教育來預防 這個大家都知道所以才少被討論 02/15 17:33
fel801:不論一些奇怪的觀點說發生這種事情是被害人要"全部負責" 02/15 17:35
fel801:而是若打著自由,女權的口號在不犯法前提下想做什麼就做 02/15 17:38
fel801:犯罪也不會變得少 自由也不會有實質上的進步 02/15 17:39
inshadow:家庭 社會 學校 新聞都有教育強暴性騷是不對的,如果這樣 02/15 17:42
inshadow:你都能選擇性的視而不見,那再多的教育有何意義 02/15 17:43
oooba:推 02/15 17:46
tp62u04:沒人說 強暴沒錯吧? 可是你既然要去 就要有"會遇到危險" 02/15 18:11
tp62u04:準備 完全沒有不懲罰加害人 但既然要享受喝酒 夜店 那 02/15 18:12
tp62u04:附加兒來的危險 就得自己承擔 我認為這就是"自己的問題" 02/15 18:13
tp62u04:的定義 你愛打拳擊 那你被打到腦震盪的風險就是你的事 02/15 18:14
tp62u04:雖然他也有問題 但我覺得這跟女權不女權無關 本就是男生力 02/15 18:15
tp62u04:力大 你無法反抗 就得自己小心 弱肉強食很簡單 02/15 18:16
tp62u04:當然你也不用說 ㄚ現在都文明社會 你還在弱肉強食 這觀點 02/15 18:16
tp62u04:就更沒道理了 世界上哪裡不是弱肉強食 錢的多寡就是弱肉 02/15 18:17
tp62u04:強食的一種 02/15 18:17
dezuphia:"是你自己的事"和"你活該"差很多吧..這篇文章在罵的本來 02/15 18:19
dezuphia:就是那些把別人的事拿來道德審判的人啊,既然是女生自己 02/15 18:19
dezuphia:的事那有啥好批評的...莫名其妙。 02/15 18:20
tp62u04:這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吧? 只要沒有公開毀謗 說了"他活該" 02/15 18:21
當然可以公開說活該,但說久了她就真的活該了。 ※ 編輯: DaFang 來自: 61.57.141.171 (02/15 18:22)
tp62u04:"義指 "這女生沒把自己風險降到最低" 我想這沒什麼錯 02/15 18:22
tp62u04:因為這女生的確是沒把自己風險降到最低 甚至還"冒險" 02/15 18:22
dezuphia:這和言論自由無關吧 重點是你講不講邏輯的問題。一邊 02/15 18:22
juneday:沒有人教你強暴性侵性騷擾是不對的?!你活在平行世界嗎? 02/15 18:23
有啊。但我懷疑只有我知道這件事啊。 ※ 編輯: DaFang 來自: 61.57.141.171 (02/15 18:23)
dezuphia:覺得是別人的事,一邊又當成自己的事在那邊下指導棋這不 02/15 18:23
dezuphia:是邏輯錯亂嗎= = 02/15 18:23
tp62u04:我相信沒有人認為強暴性侵沒錯 但這那是法官的事情 02/15 18:23
tp62u04:下指導棋你有聽到? 還是你自己在幻想別人講你? 02/15 18:24
tp62u04:別人的事 為何不能評論? 現在什麼社會? 不能評論? 那所有 02/15 18:25
dezuphia:阿一直嘴說人活該一直嘴說自己不檢點怪誰,這不是下指導 02/15 18:25
tp62u04:政論節目 廣播電台 全部要關掉? 我認為你不想接受評論 02/15 18:25
juneday:打個比方:搶奪是不對的,但你會帶100萬元明目張膽在大 02/15 18:26
dezuphia:棋是啥?沒人說不可以評論阿但你邏輯錯亂我也沒辦法 02/15 18:26
tp62u04:就應該自行封閉自己 這是別人的自由 你也可以都不聽 這是 02/15 18:26
tp62u04:你的自由 在來 我邏輯哪裡有問題? 02/15 18:26
juneday:街上晃嗎?偷竊是不對的,但你就因此不鎖家門嗎? 02/15 18:27
dezuphia:一邊說是自己的事自己承擔一邊又要參一腳下指導棋不是邏 02/15 18:28
dezuphia:輯錯亂是啥LOL 02/15 18:28
tp62u04:誰說要參一腳? 下指導棋又不是下在她身上也不是下在你身上 02/15 18:29
tp62u04:這樣叫作邏輯錯亂? 02/15 18:29
dezuphia:你真的覺得他可以自己承擔還會出來嘴一堆噢?事實就是你 02/15 18:30
dezuphia:打從心底覺得他不行所以才會這樣非得要講兩句指導一下才 02/15 18:30
dezuphia:會爽不是嗎zzzz 02/15 18:31
tp62u04:講歸講 有講到讓她聽到? 她若聽到 那她就幸運了哩 02/15 18:31
tp62u04:在來 的確 評論人有時滿爽的 但那是每個人的自由 02/15 18:32
tp62u04:你若覺得不開心 可以不要看不要聽 又如果你自己因為看了 02/15 18:32
tp62u04:聽了而不爽 那我看你才是邏輯錯亂 哈 02/15 18:32
dezuphia:發在公開版要別人不要看zzzz 這麼快就放大絕噢 到底是 02/15 18:33
dezuphia:誰經不起批評阿lol 02/15 18:33
fel801:針對對事情發表評論和價值觀也可以說成下指導棋 為戰而戰 02/15 18:33
tp62u04:你沒右鍵會看到? 真得很lol 02/15 18:33
tp62u04:總是有人這樣啦 看到不爽的句子就要找對向抱怨一下 02/15 18:34
tp62u04:真的是為戰而戰 頗__ 02/15 18:35
dezuphia:顆顆 又來這種伎倆,內容經不起檢驗就四處躲 02/15 18:35
dezuphia:怎麼每次持特定立場的人都有這種行為特徵阿 幾年都這樣 02/15 18:35
tp62u04:是誰沒內容 接不下 ? 02/15 18:37
fel801:喔好厲害 覺得是別人的事情就不能發表價值觀 自己的觀點 02/15 18:37
dezuphia:阿不就那個先開大絕不爽不要看的人啊LOL 02/15 18:37
tp62u04:我已經回了 你不右鍵 還會看到? 邏輯錯亂 02/15 18:38
fel801:有相反意見很正常 但是說下指導棋不是莫名奇妙是什麼 無聊 02/15 18:39
tp62u04:不懂耶 說不想看的人是你 看的人又是你 然後在那邊管別人 02/15 18:39
dezuphia:對阿 那不就是內容經不起檢驗只好掛免戰牌要別人不要看嗎 02/15 18:39
tp62u04:要不要評論 是住在____嘛? 02/15 18:39
purpleboy01:這也要挖空格... 02/15 18:40
tp62u04:我是不知道別人有沒有經得起檢驗 但你如果想檢驗我 可以試 02/15 18:40
tp62u04:看看 我上面那段文字 哪裡有問題 沒問題就 Lol 02/15 18:41
tp62u04:沒辦法 世風日下 要小心被釣^.< 02/15 18:41
purpleboy01:呵呵 02/15 18:42
dezuphia:已經看不懂你在講啥了ZZZZ 02/15 18:42
dezuphia:我只覺得要罵就承認,不要假惺惺一邊說啥後果自己負責一 02/15 18:43
dezuphia:邊又對人家指東判西,連性侵都可以不CARE交給法官了不懂 02/15 18:43
dezuphia:為什麼對於喝醉就在意的要死要活 哀 02/15 18:44
tp62u04:不然你懂? 你會判? 你是法官你就是判吧 再來 大家這樣講 02/15 18:44
tp62u04:是給那些人面子好嗎? 不是她的誰 不須只講給她聽 02/15 18:45
tp62u04:更不用說是罵她 而是期盼講給其他人聽 其他人會自己多加 02/15 18:45
tp62u04:小心 喝酒又有人在意了? 別跳_好嗎? 那都是自己增加的風 02/15 18:46
dezuphia:真偉大 教訓人還說是給人面子 難怪被說父權 呵呵 02/15 18:46
tp62u04:險 是不介意__比較低 要講很多遍 但有時還頗呵 02/15 18:47
tp62u04:男女在各方面從來都不是平等的 不用扯到這裡 ^ ^ 02/15 18:47
「男女在各方面從來不是平等的」我終於覺得你抓到重點了
dezuphia:又在挖空啦?有話直講啊 是小學生吵架逆? 02/15 18:47
※ 編輯: DaFang 來自: 61.57.141.171 (02/15 18:48) ※ 編輯: DaFang 來自: 61.57.141.171 (02/15 18:49)
tp62u04:從來不是平等 不代表我認為 女權低 02/15 18:50
tp62u04:而且說實在話 有些人真的很喜歡 自己一直loop覺得自己很爛 02/15 18:51
tp62u04:很廢拉 權力很低拉 沒能力拉 之類的 但事實上不是如此 02/15 18:51
tp62u04:而只是自己 鴕鳥 但卻不承認自己鴕鳥 因此硬是認為是別人 02/15 18:52
tp62u04:害自己如此的 然後就一直跳針 心態該改一改了 都什麼年代 02/15 18:52
tp62u04:有些人自己爛 怪別人 說別人欺壓 是小學生? 還是智能不足? 02/15 18:53
dezuphia:呵呵 已經從無效論證退化成無意義的攻擊了 不意外 02/15 18:56
fel801:無意義攻擊不知道誰比較嚴重 只會酸別人用語 談論內容呢 02/15 19:00
hsyinu:推,說的真好 02/15 19:22
yesterday512:某T很好笑,拿打拳擊來比喻,你可真別說你有邏輯阿 02/15 19:25
yesterday512:你知道這是兩個不一樣的類比嗎? 打拳擊被打成腦震盪 02/15 19:26
tp62u04:比喻本來就不完全一樣好嗎 而是在於意涵 不懂我也無法 02/15 19:27
tp62u04:請增加自己的知識 再來 02/15 19:28
yesterday512:打別人的那個不會被判罪性侵會犯罪這樣也能比WOW 02/15 19:28
yesterday512:不要在那邊扯意涵啦意涵就完全不對有啥好比喻? 02/15 19:29
tp62u04:所以說我們不在同一個level上 也不須我再花時間跟你解釋 02/15 19:29
yesterday512:你不就想要說打拳擊被打受傷是自己的事,所以被性侵 02/15 19:30
yesterday512:也是自己的事嗎? 02/15 19:30
tp62u04:是自己去製造或者 沒避免的風險 並不代表全是自己的問題 02/15 19:31
yesterday512:先搞清出道德跟法律的界限好嗎? 是不在阿,你根本錯 02/15 19:31
tp62u04:你要斷章取義 我也無法 用腦想想就知道了 ^ ^ 02/15 19:32
yesterday512:還強詞奪理,只是你扯到邏輯我看不下去而已 02/15 19:32
tp62u04:我無意貶打拳的人 我只想說 自己本就該知道這些風險 02/15 19:33
yesterday512:就說你完全搞錯方向@@ 實在是無解 文章討論什麼你先 02/15 19:35
tp62u04: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這種人出了事情 誰會意外? 02/15 19:35
yesterday512:搞清楚吧,先去忙囉 02/15 19:35
tp62u04:源PO最後一句 為什麼沒有人教育強暴性侵性騷擾是不對的呢 02/15 19:37
hsiung9:嘿,等夜店沒有淑女之夜這種東西再來屁啦 02/15 19:38
tp62u04:真的是沒人教? lol 我純粹回應樓上y大的 我只想反對這句 02/15 19:38
hsiung9:就知道男女天生體格不同了,還自己要跳進野獸群裡, 02/15 19:40
hsiung9:就只會拿夜車夜路這種似是而非的東西出來,夜店是夜車夜路 02/15 19:41
hsiung9:能比的嗎?是生活必需品嗎?出了事再來哭哭阿,怪男人管不住 02/15 19:42
hsiung9:小頭阿,明明夜店擺明一堆人小抬高高的在旁等著,自己卻 02/15 19:43
hsiung9:要送上門去,事後怪男人,哈 02/15 19:44
jfsu: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夜店又不是一定要去的地方。 02/15 19:59
Vert1300533:我有脫光的權利,你有不性侵我的義務。跟撿屍的講這種 02/15 20:00
Vert1300533:話,跟對牛彈琴一般,還去期望他們應該要懂?這大概就 02/15 20:00
Vert1300533:就像是孟子的人性本善般的好傻好天真,以後你會這樣教 02/15 20:01
Vert1300533:妳的女兒想脫的時候就脫? 02/15 20:01
snipergg:不想被撿屍體,幹嘛墮落當屍體 02/15 20:16
ewayne:既然不想被撿屍體,那是為什麼不會為自己安排司機? 02/15 20:20
ewayne:妳有爽的權力,但妳也有讓自己平安回家的義務,要別人不侵 02/15 20:21
ewayne:犯醉倒路邊的妳,那妳為什麼不會讓自己可以既玩得爽又平安 02/15 20:23
ewayne:回家? 02/15 20:24
ewayne:整篇文章也就只是倒過來打,把男人都當成是預備犯 02/15 20:28
ewayne:如果妳都可以計畫今天就是要去玩到爽脫到瘋喝到掛,多計畫 02/15 20:29
ewayne:一個要在自己家起床很困難嗎?只會計畫爽,不會計畫安全嗎? 02/15 20:31
dezuphia:阿現在這種要女人自己檢討自己的論法就是把男人當沒救的 02/15 20:38
dezuphia:預備犯阿 怪誰XD 02/15 20:38
watercolor:推這篇。 02/15 20:51
Spell16:豬一樣的隊友又出現了。你希望你女兒在外工作,身邊男性想 02/15 20:56
Spell16:的是"這女的喝醉時我可以強暴她"還是"試試看能不能追到她 02/15 20:56
livtyler0828:滿好奇是用什麼標準來區分隊友或非隊友?@@" 02/15 20:57
fel801:推 只會計畫爽 不會計畫安全 02/15 20:59
fel801:現實就是不論做出怎樣的防範與教育都無法完全杜絕犯罪 02/15 21:00
fel801:明知道這點 結果在這邊喊自由的人有多少真的會喝到爛醉 02/15 21:00
fel801:對 說支持不代表會去作 那不去做的原因大多是怕危險吧? 02/15 21:00
fel801:知道會危險還是大聲喊著要自由 問題是就不可能沒有危險 02/15 21:00
fel801:這不是把男性當沒救的預備犯的前提 02/15 21:01
fel801:而是一邊喊自由一邊覺得犯罪者該消失的人太過理想化了 02/15 21:01
fel801:我們能作的就是在現實的社會中採取手段保護自己 很難嗎? 02/15 21:01
dezuphia:不難阿,只是不花力氣去檢討強暴的人然後整天反覆講一些 02/15 21:15
dezuphia:小學生就知道的"道理",結果就是變成第二個印度而已啊。 02/15 21:15
dezuphia:印度不就是個標準的不CARE強暴一切交給法官的社會,結果 02/15 21:17
dezuphia:大家都看的到是怎樣 02/15 21:18
m06:tp如果只是想反最後一句...那真的沒啥好跟你討論的 02/15 21:31
Spell16:他也沒想討論吧,他只是覺得不檢點的女人都該死,不檢點的 02/15 21:34
Spell16:男人是社會賦予他們的權力 02/15 21:34
fel801:呵 不能犯罪 不能傷害別人 這就不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 02/15 21:39
fel801:況且沒有人在合理化犯罪 而是事實就是犯罪不可能完全消失 02/15 21:41
fel801:所以人們才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看清楚環境好嗎 02/15 21:42
dezuphia:印度的例子就是告訴你糾結在注意環境而不去檢討犯罪者的 02/15 21:44
dezuphia:下場是甚麼。要保護自己和不能犯罪都是常識阿,重點是要 02/15 21:45
dezuphia:強調哪個比較有意義吧= = 02/15 21:45
n22088471:大推!! 尤其是讀完第8點後,我發現自己也有這樣的迷思, 02/15 21:55
n22088471:謝謝原PO!! (推「我們需要把對強暴的痛恨建立在不帶貞操 02/15 21:56
n22088471:含意而只伸張個人權利的基礎上」這句!! 02/15 21:56
whitecow:男人喝醉躺在路邊被雞姦也是活該..依此類推 02/15 21:59
n22088471:樓上,不論性別,傷害別人就是錯誤的事,為什麼要類推? 02/15 22:02
whitecow:是...所以我都會找人送自己安全到家.. 02/15 22:10
whitecow:在不可能100%杜絕犯罪的狀況下..我寧願多保護自己 02/15 22:11
n22088471:恩!我覺得你這樣謹慎、注意自身安全是很好的!可是我也還 02/15 22:17
n22088471:是覺得不能認為「受到傷害的人活該」啊......@ @ 02/15 22:19
corvinequeen:保護自己什麼時候變成義務啊 你管她要不要保護自己? 02/15 22:21
corvinequeen:而且言論自由不是毫無節制 性別歧視的話就不能亂說啊 02/15 22:21
corvinequeen:那些主張活該說的人到底有沒有看文章啊 好笑 02/15 22:22
ewayne:如果連保護自己都不願意,那你憑甚麼怪別人傷害你? 02/15 22:36
ewayne: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嗎? 02/15 22:37
rmp4vu03:老實說女權一直都在... 真的只是犯罪跟女不女權的無關 02/15 22:44
rmp4vu03:只跟社會觀感以及道德有關 扯到女權 有點偏了 02/15 22:45
rmp4vu03:犯罪與防衛 我們無法遏止別人犯罪 但是我們有能力防範被 02/15 22:46
rmp4vu03:犯罪... 說真的喝到爛醉 只是代表一個人對自身毫無責任感 02/15 22:46
rmp4vu03:罷了 扯那麼多幹啥? 02/15 22:47
rmp4vu03:沒有什麼活不活該的 成年人了 做什麼事後面所有機率上的 02/15 22:48
rmp4vu03:成因 應該心知肚明... 酒喝到盡興 趁沒掛之前 早早退場 02/15 22:49
rmp4vu03:這就是對自己保護上的責任... 喝到茫 請問要乞求什麼善之 02/15 22:50
rmp4vu03:念 善之人來保護? 人性不可驗... 02/15 22:51
rmp4vu03:性在整個人性上 說真的 就算女權再怎麼高漲 這種集體潛意 02/15 22:52
rmp4vu03:識下... 文化、教育、宗教都無法百分之百扼止了 女權高漲 02/15 22:53
rmp4vu03:又能代表什麼? 02/15 22:53
destroyfire:增設夜間婦女候車區跟保護酒醉女性可以這樣推論? 02/15 22:54
destroyfire:不知道誰教原文作者如此邏輯推論的 02/15 22:54
rmp4vu03:整個西方哲學都有探討到 性 對於整個社會的影響... 02/15 22:56
rmp4vu03:說真的 在台灣還算是幸福的 性犯罪跟一些成因有相關性 02/15 22:57
tomwhite:2 扯女權做啥 女權高漲完全不能抵制這種犯罪 02/15 22:58
rmp4vu03:但拎背還是要說 女權跟 性犯罪...很難搭得上關係 02/15 22:58
destroyfire:保護酒醉女性跟颱風來還要勉強登山,迷路失蹤再耗費國 02/15 22:58
tomwhite:危險的地方不要久待 還要人教嘛 那種地方就像是狩獵場 02/15 22:59
destroyfire:家資源動員搜救一樣蠢,真該給這種服務收高額費用 02/15 22:59
tomwhite:自己做為男人都覺得那種地方實在噁心 女人敢去我精神上 02/15 23:00
tomwhite:我實感佩服 02/15 23:00
rmp4vu03:臺灣給了 女人投票權 工作權 法律的權利 社會上也給了性 02/15 23:00
rmp4vu03:自主權... 言論自由 受教權...以及生理上的補償等等 02/15 23:01
yc287524:感覺還是一堆人腦筋轉不過來 一直譴責被害者 02/15 23:01
yc287524:有些人愛喝酒貪玩實在是不潔身自愛 02/15 23:02
destroyfire:被害者?你會把颱風來還硬要登山的叫做被害者? 02/15 23:02
yc287524:但不代表別人就可以性侵害他們 02/15 23:02
tomwhite:如果你是想藉此哄抬女性權力的話 那我不予置評 02/15 23:02
rmp4vu03:沒譴責被害者 要說的是身為人的自覺 02/15 23:03
tomwhite:在我看來 那些人不太像被害者 比較像有好奇心的小孩 02/15 23:03
rmp4vu03:扯太多了 我講很明白的一點 這個社會有很多病態的事 02/15 23:04
yc287524:颱風是天然災害 人類是可以想辦法控制自己的獸性 02/15 23:04
rmp4vu03:不是用女權這個字眼來去解決...太天真了 02/15 23:04
destroyfire:所以你怎不叫那些愛喝醉的去控制自己的獸性? 02/15 23:05
fox999:颱風天去爬山也是人可以控制的 再扯什麼天災XDD 02/15 23:05
rmp4vu03:錯 人類要控自己的獸性??? 加油好嗎? 02/15 23:05
destroyfire: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扯甚麼天然災害 02/15 23:05
rmp4vu03:去拜讀一下叔本華、尼采跟佛洛依德的書 02/15 23:06
midas82539:...人喝醉不見得就會想和人性交吧 02/15 23:06
IDanceAlong:在明知所謂規範和法律不能完全保障自已的安全,保護 02/15 23:07
destroyfire:人登山也不見得會想要迷路阿,對吧 02/15 23:07
IDanceAlong:自已不是一種常識嗎?我覺得這篇文章借題發揮的成份 02/15 23:08
IDanceAlong:有夠大,我支持平等的女權及義務,不支持這篇文章 02/15 23:09
rmp4vu03:女權只是人類文化一環的進展 但人類很基本生理跟內在心理 02/15 23:09
rmp4vu03:需求 在這整個社會支出的成本絕對跟女權無關.... 02/15 23:10
rmp4vu03:我舉個例子...但我很不願意舉 這樣好像在鄙視那些人 02/15 23:11
rmp4vu03:智力不足缺陷的男人跟女人都有性需求了 而且不懂得表達 02/15 23:12
tomwhite:我就不信女權變高了 有辦法抵制那群犯罪者 02/15 23:12
rmp4vu03:所以有些他們之間的性犯罪會出現...但是社會工作者所扮演 02/15 23:13
rmp4vu03:的角色是讓他們如何將性欲以正確方式宣洩而不是遏止 02/15 23:14
tomwhite:文章講的那五點都是對的 但是並不能把這個跟女權扯在一起 02/15 23:14
rmp4vu03:這表示既然不是智力或意志所產生的問題 要如何去控制??? 02/15 23:15
tomwhite:誰知道 他們就天真的以為大家都聖人 想控制就控制 02/15 23:17
tomwhite:去搞個犯罪偵測儀 都比講這種話有用多了 02/15 23:18
(3)女人都是愛呷假細意? 約會強暴盛行,但卻經常被(加害者)解釋成是雙方的合意性行為,或者雙方認知不同, 但所謂"認知不同"卻滿是性別刻板印象的痕跡,異性戀父權文化的產物。在異性戀父權社 會下,女人一直被編派為一個被動的性客體,而非情慾的主體。因而,爽快答應男人性邀 約的豪爽女人常被譏為蕩婦,而配合男性節奏、"半推半就"的女人則被視為理想的好女人 。這種不將女性視為性主體的父權性文化,座落在兩性互動所呈現的場景是:女人面對性 邀約,都是"欲拒還迎""愛呷假細意"; 而鑲嵌在父權律法中所呈現的意義則是,女人說 不,還不夠! 刑法妨害風化罪章未修正為妨害性自主罪章以前,刑法對強姦的定義「對婦女以強暴、脅 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姦淫」,不僅赤裸裸的反映了男主動/女被動 的情慾文化,甚至公開地宣示兩性之間的性行為是允許暴力存在的,只要男人使用暴力的 程度不要逾越婦女"至使不能抗拒"的程度。諷刺的是,這個嚴苛的強姦構成要件中,恰恰 反映出在一個強調"男主動/女被動"、"男剛強/女柔弱"、"男征服/女被征服"的父權性 文化下,性和強暴存在著驚人的相似,以致於出現父權本身根本無力區辨合意性交與強制 性交的窘境。為了解決父權自己製造的難題,最後竟將責任全推到女人身上,課予女人必 須積極抗暴的法律義務,而這背後的(父權強暴)邏輯是:異性戀性愛本是一幕幕欲拒還 迎、抗拒與征服的過程。甚而,女人任何的抗拒行為幾乎都可以被主流社會解讀為是調情 、前戲的一部份,甚至被視為是對加害人提出更進一步的性邀約。因而,只有抗暴到以死 明志的程度,才能說服他人,妳真的不要!姑不論,課予女人抗暴義務是否將把受害婦女 推上險境,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樣的惡法已經徹底地剝奪了女人的身體自主權及應被保護 的個人法益。 出自文末參考資料。 看過再來跟我說這是否與兩性平權無關。 ※ 編輯: DaFang 來自: 61.57.141.171 (02/15 23:19)
tomwhite:恩 所以呢 你可以去跟強暴犯扯阿 我相信他們在犯案的時候 02/15 23:22
tomwhite:想都不想這些的 你扯這些只跟我們這些文明人有用阿 02/15 23:22
只要你們停止譴責受害者就有用。 ※ 編輯: DaFang 來自: 61.57.141.171 (02/15 23:23)
rmp4vu03:依為了解決這檔事..有效的解決是 降低八大行業消費的支出 02/15 23:24
tomwhite:老實講 如果強暴犯抓到後 無論如何必定出櫃 我還覺得 02/15 23:24
tomwhite:有用的多了 02/15 23:24
tomwhite:我們不譴責阿 為什麼要譴責 至少我是不的 02/15 23:25
tp62u04:Lol 重複講一堆大都知道的事幹嘛? 然後別一直搬平權 02/15 23:25
rmp4vu03:性服務工作合法化... 提供多處性治療以及心理治療的場所 02/15 23:25
tomwhite:我就只是單純覺得跟平權沒啥關係而已 02/15 23:26
tp62u04:出來 男女本來就不平等 02/15 23:26
tomwhite:既跟犯罪原因無關 也無遏止犯罪者的作用 02/15 23:26
rmp4vu03:將性犯罪的法條嚴謹化 但不能加重刑責...而是在刑期中提 02/15 23:26
rmp4vu03:供性犯罪者使其再犯意的可能性降低 02/15 23:27
rmp4vu03:風氣這檔事...在很多事情看來就像是...油浮在水上 但水下 02/15 23:31
rmp4vu03:之事依然... 大致就這樣... 02/15 23:32
rmp4vu03:所以個人認為 風氣只是善良之人為了看不見所做的自我安慰 02/15 23:33
corvinequeen:這個版風氣好糟 一堆人只會譴責被害人 02/15 23:36
corvinequeen:社會上譴責被害人的風氣越高 被害人越不敢去報案 02/15 23:37
corvinequeen:讓犯罪者可以心存僥倖 逍遙法外 02/15 23:37
tomwhite:其實你應該講的是 這社會風氣很糟 02/15 23:38
tomwhite:而且好笑的是 女人也是會譴責被害人的喔 02/15 23:39
tomwhite:不過 不去接觸那類場所 的確是最消極但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02/15 23:40
rmp4vu03:這...我覺得跟性自主意識有絕大的關係... 當一個人絕對自 02/15 23:42
rmp4vu03:當一個人覺得被侵犯的意識很大的時候而且懂得利用法律才 02/15 23:43
rmp4vu03:是真的... 這方面的教育 老實說 臺灣很失敗 02/15 23:43
rmp4vu03:而讓我們把 丟臉、羞愧 跟悍衛、保護 這兩個橇橇板去看待 02/15 23:45
rmp4vu03:有沒有發現我點出來的問題...這是女人教育中很失敗的環節 02/15 23:46
rmp4vu03:這很可惜的...很多人沒看到這一點... 02/15 23:47
rmp4vu03:講白一點 女人若要的是性犯罪能夠得到該有的懲罰...這才 02/15 23:50
rmp4vu03:是最核心的事... 02/15 23:50
tp62u04:受害人為何不能遣責?真是奇怪 遣責他愛冒險也不對? 02/15 23:54
Spell16:告訴樓上:對啊,就是不能譴責,怎樣 02/15 23:56
fuok: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怪誰 明知道裡面都餓狼 還把自己搞成 02/15 23:59
fuok:這樣,怪誰??沒說喝醉不行,找個認識的人一起去很難嗎?就算一 02/16 00:01
rmp4vu03:...連認識的女性同伴都會灌醉同性夥伴讓人性侵了...(嘆) 02/16 00:01
fuok:個人去,喝到有點茫快坐計程車回家很難嗎??簡單的事扯一大堆 02/16 00:02
fuok:要談女權 妳可以去撿路上喝醉的男人 02/16 00:05
Vert1300533:好傻好天真 02/16 00:06
tomwhite:沒辦法 你想要撿屍 除了夜店和酒店 還真的沒什麼地方可以 02/16 00:07
fuok:妳在為那些去夜店找有錢帥哥或哈洋屌的女孩打一大堆,問題是 02/16 00:08
fuok:她們完全不在意你說的那些事 02/16 00:08
destroyfire:原文作者你還沒解釋你第三點的邏輯在哪耶 02/16 00:31
tomwhite:我猜她正在別版忙吧 02/16 00:35
destroyfire:典型把自由無限上綱的莫名其妙邏輯 02/16 00:35
blue19820830:我覺得國家該在夜店人行道上貼個夜間婦女醒酒專區防 02/16 00:37
blue19820830:止被撿屍(捷運也沒派員警在專區守候,很公平) 02/16 00:38
tomwhite:最好的方法就是夜店門口旁邊蓋一間警局摟 02/16 00:41
ewqqwe:完全沒有邏輯可言 推論過程偏頗 02/16 00:50
revorea:什麼是對的、好的,多數人都很清楚。話柄也能玩這麼爽XD 02/16 00:55
self520:推原po的觀念跟想法。但是到達一個「完全男女平等」的社會 02/16 02:58
self520: (包括社會對性的態度和對於「女生應該被保護」「女生必 02/16 02:58
self520:須貞潔」的想法) 以現在的狀況來說真的還太難太遠了,所以 02/16 02:58
self520:推文中說的女性必須有自保(叫計程車,請友人陪同),真 02/16 02:58
self520:的是現下比較實際也較能立竿見影杜絕犯罪的作法 02/16 02:58
uwmtsa:沒屍體就沒得撿 02/16 03:05
honeydog7772:有些人倒是故意給人撿的 02/16 04:01
rabbittoofat:痾...有誰可以直接總結一下嗎? 02/16 06:00
tp62u04:為什麼不能譴責 呵 這真的是講不贏自己沒道理再那邊拗 02/16 08:19
jackevo:要喝爛醉可以,要有能力保護自己,男女都一樣! 02/16 08:56
cyu1990:end 02/16 11:07
ohyahhh:好文推 02/16 12:11
Vert1300533:呵呵沒邏輯又硬凹,厲害 02/16 13:10
kc:"強暴性侵別人"這件事情是不對的我想教育之中應該有提過吧..... 02/16 13:57
kc:就算正妹帥哥喝醉路倒也絕對不能去性侵他們啊XDDD 02/16 14:02
tony22725385:女權就是女人想享受身為男性的權益所講出來的屁 02/16 14:22
mickey0223w:大家都知道強暴性侵性騷擾是不對的 但是有人就是會做 02/16 14:41
mickey0223w:這也不用多教 會犯罪的難道不知道自己做壞事 搞笑嗎 02/16 14:42
mickey0223w:但是很難改變明知是壞事卻還要做的人 只能保護好自己 02/16 14:43
mickey0223w:撿屍和女權根本無關 完全是個人行為 02/16 14:45
mickey0223w:被撿屍的可以去報警 法律會懲罰犯人 但會撿的還是會 02/16 14:47
mickey0223w:就像和小偷強盜說 這是犯法我有人權 他們一樣會做 02/16 14:47
dwmhogvyrn:太極端了 每個人都該保護自己 也不該侵犯他人 02/16 16:41
minagoroshi:喝酒有很多地方可以去,就偏去夜店,就算被撿也是自找 02/16 17:11
raymond127:第三點不認同 警力不應該去保護任何喝到爛醉的人(男女) 02/16 17:39
zvezda:實務上 要求女性保護自己當然會是有效的方法 但原PO要批評 02/16 18:21
zvezda:的是面對現在這種"撿屍"現象 多數人要不是譴責"屍體" 就是 02/16 18:23
zvezda:抱著看好戲的心態 但更該被譴責的"撿屍"犯罪行為 相較之下 02/16 18:25
zvezda:卻反而不是討論的重點 02/16 18:28
terry1007:我完全覺得 被撿屍百分之百錯的是男方 女性沒有義 02/16 18:44
terry1007:務要怎樣 只是要多保護自己一點 事情發生時 爭什 02/16 18:44
terry1007:麼都沒用 因為傷害已經發生了 02/16 18:44
ChMWang:八卦版酸民:護理師喝春酒醉了是護理師的錯!! 02/16 18:48
micro:讓撿屍的被抓去判刑 被撿的被輿論批判 才能遏止歪風 02/16 21:23
micro:至於是男是女真的不重要 撿屍跟醉死被撿 都不應該 無關性別 02/16 21:27
steve8130477:根本合理話女生不自愛 ... 02/16 23:07
minagoroshi:被撿屍百分之百錯的是男方?男方指的被害者還加害者? 02/17 01:10
minagoroshi:在我看來根本兩方都有錯,哪來錯的只有一方?這啥邏輯? 02/17 01:12
t77133562003:整篇看完 對女性的偏見多到滿出來 ww 02/17 09:39
t77133562003:犯罪扯那模遠 0分 女性的弱勢 是社會加註的弱勢 02/17 09:48
t77133562003:先天的弱勢 偏見而來的弱勢 搞清楚再來戰 02/17 09:49
dwmhogvyrn:女權不是這樣扯的 0分 02/17 11:08
invocatory:這篇女權論實在無法說服我這個女生 02/17 14:55
jacktedrule:怎麼會跟一群獅子宣導素食的必要性呢? 02/17 22:07
Rinehot:之前看到一個新聞高雄市警方保護的醉客裡面男女比是4:30 02/18 09:10
Rinehot:照這樣講 女生被撿的機率高很多也是正常的 因為醉倒的比例 02/18 09:11
Rinehot:不是男女1比1 自然曝光的新聞都是女性為主 02/18 09:13
Rinehot:今天一個男生喝醉了被扛去OOXX 鄉民還不是照樣笑他 02/18 09:14
Rinehot:如果喝醉的人不論性別都被嘲笑 那就沒啥父權問題 02/18 09:15
Rinehot:被撿屍就是活該 不論你是哪種性別 這道理很難懂? 02/18 09:16
Rinehot:除非你能證明鄉民們在非女性被撿屍的時候都譴責加害者 02/18 09:19
Rinehot:不然你的論述根本就是在搞笑 02/18 09:20
MSRT:「為什麼沒有人教育強暴性侵性騷擾是不對的呢?」 02/18 10:48
MSRT:怎麼會沒教呢 02/18 10:48
MSRT:正因為教了,還是有人會有危險,所以才會提妳說的 02/18 10:49
MSRT:「教育我們不要去夜店喝酒」 02/18 10:49
MSRT:如果性侵害沒有不對,那犯罪者不就不用被起訴了? 02/18 10:50
MSRT:再我看來,妳的結語的邏輯很沒說服力 02/18 10:51
MSRT:拿這種事情來討論男女平權以及父權體制,我想太薄弱也不夠有 02/18 10:52
MSRT:力。總之,性侵者一定有錯,另外呼籲女性保護自身安全也沒有 02/18 10:53
MSRT:不對啊,並不是妳那樣推論的邏輯,兩件事是分開的..個人淺見 02/18 10:54
Rinehot:順便一提 這年頭都在講性別平等了 還在搞單純的父權/女權 02/18 17:54
Rinehot:希望你別跟某位女權運動者一樣 講出愛滋病是同性戀的天譴 02/18 17:57
nckuming:原po太偏激了…唉… 02/18 18:53
cystal:不同意此篇的都是沙豬潛在強暴犯 結束 02/18 18:54
watercolor:理論雖然在進步,父權思考仍改變甚微,那就要談下去。 02/20 08:31
※ 編輯: DaFang 來自: 140.112.153.230 (02/20 13:31)
tolate:推 02/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