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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的主旨: 「譴責加害者(而非譴責受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寫在前面以免有推文離題跳針) 一個男的喝得爛醉,倒在路旁邊,會有多高的機會被女性撿屍強暴嗎? 他會因此需要擔心染上性病、被拍裸照、懷孕嗎? 為什麼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然後醒來屁股沒事(→太多人關注這句) 女生卻沒有? →總之就是這種條件下男生的屁股相對安全很多 (即使我們有些人不需要這種權利,但是我們仍然要為此努力 不怕神一樣的敵人,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當你不為深夜喝醉的權利說話時,之後就會失去深夜出門的權利!!!!) 我們無法直接改變性侵犯的作為,但是可以從教育跟社會輿論去改善 (所以拜託別再推"性侵犯誰跟你看這些",這是推動輿論的層面了) 別再說要保護自己不然就活該(之前吵過很多篇了),這根本是兩回事 公共衛生有個東西叫三段五級: 促進健康、特殊保護、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限制殘障、復健 保護自己就好像"特殊保護",是個人的行為 社會輿論的譴責"促進健康",促進社會風氣有共識 如果沒有這種社會共識的譴責 那是不是就演變成大部分人被影響而認為 "有機可趁時就可以強暴女性"? 就像那些自以為是的男性認為喝醉女性被強暴活該一樣, 如果沒有先教育所有人"趁人之危是錯的" 之後社會風氣就慢慢變成"撿喝醉的女性強暴是可以的" "刑法應該改成強暴喝醉的女性無罪" 風氣這種東西,如果沒有努力,就只會變差不會變好 (就像身心障礙者在古早以前被認為是前世不修,是活該 如果沒有身心障礙團體的努力,現在可能社會風氣依然沒有改變 欸,「活該」這兩個字怎麼這麼耳熟啊) 今天是喝醉活該,明天就是夜晚出門落單活該,後天就是夜晚出門活該 然後台灣變成印度,每個人的母親妻子女兒每天都遭受威脅 這樣那些認為女生不應該喝醉、穿著暴露、落單就開心了? (雖然我也不覺得他們會因為一篇文章改變他們被父權主義洗腦的想法) 然後就會有人說女性應該蒙面以免遭受強暴...... 總之,我也知道不少女性認為「喝醉被強暴是自己不會照顧自己」 「如果是我才不會這樣做」、「那些一定是不檢點的女性」 但是請你們往長遠思考,當你說了這句話,被強暴者心裡會怎麼想? 這樣增加被害者的自責跟社會風氣的不友善,是不是會減少她們報警的機率? 再如同上面幾段所說,你們每個人一句話,社會風氣是不是也會跟著傾斜? 然後到最後,所有人都這麼認為時,女性夜晚出門會不會就變得更危險? 你不需要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好女孩",而讓趁人之危者得到所有人的支持 更不需要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好女孩",而讓未來的自由受到威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86.39
rehtra:也是有男生喝醉被強暴的 02/15 23:43
我同意,但是今天人數上女性被性侵的比例較多 我身為女性所以先幫女生說話,也希望女性不要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男性喝醉被強暴是關注點稍有不同的社會問題
corvinequeen:推這篇 02/15 23:46
nippleking:推 02/15 23:46
enzo50:性侵不管是性侵誰,本來就該被懲罰 02/15 23:47
沒錯,不過我這篇是希望可以把事情提到更高的層面去勸說尚未有想法的人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5 23:50)
n22088471:推! 不論性別,人人都能安心生活的社會才是公義平等的, 02/15 23:47
enzo50:我想法律明文規定也沒有人反對過吧 02/15 23:47
n22088471:雖然聽起來幾乎不可能坐到,但如果不去做、不去注意,那 02/15 23:48
n22088471:真的才會變成不可能! 02/15 23:48
kimchimars:身為男性,全力支持女性受害者絕不應被檢討。道德層次 02/15 23:48
kimchimars:跟刑法層次怎麼能夠混淆討論? 況且這個道德還是男女有 02/15 23:49
kimchimars:別! 02/15 23:49
enzo50:再者…女性在生理上和男性相比本來就是相對弱勢…在現今的 02/15 23:49
enzo50:社會裡,女生還是要多懂的保護自己,我想這跟父權主義沒什 02/15 23:49
enzo50:麼關係 02/15 23:49
enzo50:性侵比例提高…那麼應當從法律罰則加重下手 02/15 23:50
enzo50:並呼籲夜深喝醉者要懂的自保… 02/15 23:51
如果撿屍會被所有人譴責,被記者拖出來鞭屍身家調查人肉搜索 而不是開個專欄報導這種行為(根本變相鼓勵),我想撿屍的人還是會變少
rehtra:喔,我只是想說,男性也是需要擔心染病或拍裸照的。 02/15 23:52
也是,修改一下文章 不過女性強暴成年男性的案件似乎真的很稀少.....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5 23:55)
rehtra:為什麼不是男對女就是女對男?男男、女女也是有的啊 02/15 23:58
因為最原文講的是女權 而我因為自身因素比較不瞭解同性戀,故不越俎代庖
fel801:你真的會用權利這個詞嗎 前兩句擔心受害跟權利沒關係吧 02/16 00:01
fel801:最後一段也很奇怪 認為在夜店喝醉不好=告訴大家自己不會去 02/16 00:02
我認為用這個權"利"沒有錯,謝謝指教 此外,這當然不是等號,我說的是在前篇推文中少數族群 不需要你替我放大解釋到其他人身上:)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0:06)
fel801:=要證明自己好女孩 這種發言和"去夜店就是想被撿"的腦補 02/16 00:03
fel801:給人感覺一樣不舒服 要呼籲社會輿論應有良好風氣有別的說法 02/16 00:04
micro:誰說男生有權利喝得爛醉倒在路邊? 只要是人都不應該這樣 02/16 00:05
Chuan5566:男女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如果權利都要一樣,今天不說當兵 02/16 00:06
micro:喝醉隨便倒在路邊有多危險用膝蓋想都知道 跟男女無關 如果 02/16 00:07
Chuan5566:女生想要喝爛醉的權利→因為男生喝爛醉不會怎樣? 02/16 00:07
Chuan5566:那我們男生想要"當魯蛇不買房養活自己就好"這樣的權利 02/16 00:08
Chuan5566:如果男生這樣的話保證就是被80%的長輩靠妖 02/16 00:09
也有長輩會靠邀女生"念書念那好有什麼用? 打扮漂亮一點嫁人比較實在" 可見大家都會被這種刻板印象觀念所害 你既然也不喜歡被靠邀這種事,為什麼你不試著從自身改變觀念? 比如說,建立雙薪家庭,支持消除女性在職場上的玻璃天花板 甚至是追求有真正男女平權觀念的獨立女性 都可以讓你人生路過得更順遂,加油~
micro:在外喝酒連自己極線在哪都不知道 你自己危險就算了 重點是會 02/16 00:09
Chuan5566:你看你們女生可以養活自己就好 02/16 00:09
Chuan5566:好,極端的例子舉完,我並不想戰男女,可是事實上男女就 02/16 00:10
micro:造成他人的麻煩 喝醉走鐵軌喝醉睡馬路邊有多危險你不知嗎? 02/16 00:11
Chuan5566:是不一樣,你說男生不會被撿屍體,大部分的原因是歸因在 02/16 00:12
Chuan5566:生理上的差異 02/16 00:12
生理上的差異沒辦法,但是大家努力去消除觀念差異,對雙方都有好處 你看,很多魯蛇在抱怨女友不跟他上床,但這群魯蛇又抱怨女生性事太多是PUMA 這種自打嘴巴的事情,對他們來說沒好處還一直做 假設大家都認為性是正常健康的事情,人的價值不在於性伴侶的多寡 不是很開心嘛
micro:男生不會撿屍? 難講喔 世風日下甚麼人都有 02/16 00:13
n22088471:fel大,如果你只是想討論「權利」的定義,憲法增修條文 02/16 00:13
n22088471:第十條第六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 02/16 00:14
n22088471:身安全」 02/16 00:15
ss20422:不久前不是還有保險人員被肛的例子嗎 02/16 00:15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09/323344.htm 在這裡喔 你看,下面的回覆有人檢討受害者嘛? 可見少數人是針對女性"不檢點"跳腳而已
n22088471:而我是覺得,不論性別都能享有這樣的權利值得我們努力 02/16 00:16
micro:國家應維護男女之人格尊嚴,保障男女之人身安全 02/16 00:17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0:28)
fel801:所以我才覺得他說"為什麼男生有權利女生沒有"很怪啊 02/16 00:25
成年男性喝醉路倒,有多高的機率會被"女性"性侵? 這就是權利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0:29)
micro:跟男女無關吧 今天會做男生醉倒在路邊 被洗劫一空 作何感想? 02/16 00:30
micro:不論男女本來就要有危機意識.. 不是 這應該是常識 02/16 00:32
destroyfire:你怎麼不去跟紐約客說叫紐約客爭取半夜12點在地鐵站 02/16 00:32
destroyfire:逗留的權利? 02/16 00:33
destroyfire:只會拿印度比,先進國家人民可沒像你這麼天真 02/16 00:37
他們當然想爭取深夜安全也無虞的權利 只是犯罪率高,太難做到 但是有人會跟被搶劫的人說你活該,是你不檢點嗎? 同樣身為犯罪受害者,為什麼性侵受害者遭受的責難要更多? 今天我想要宣傳社會輿論,讓中立人口知道這樣犯罪會被社會輿論攻擊 這兩件事一點都不衝突啊
fel801:跟男女無關啊 不論性別只要被侵犯都會是傷害吧 02/16 00:38
fel801:我覺得你用權利奇怪是因為"想自由喝醉倒在路邊的權利" 02/16 00:38
fel801:可以解釋為"人有安全 不受侵犯的權利"吧? 02/16 00:38
fel801:那安全的權利是人人都享有的(法律的保障,侵害他人安全會被 02/16 00:38
fel801:懲罰) 又怎麼會有男女有沒有此權利的問題? 02/16 00:39
因為有少數男性總會說「喝醉被性侵是活該」,所以我要強調這一點 這不就是全串主旨嘛.........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0:45)
destroyfire:拿保險業務被肛來說嘴還真好笑,那種情況可是不可預見 02/16 00:42
destroyfire:對方懷有惡意,拿來比? 02/16 00:43
說嘴??我可不像你一樣喜歡對被害者落井下石 所以性侵喝醉女性的就沒有惡意???
tomwhite:今天只是夜店的狩獵物主要是女性 就這樣 02/16 00:43
tomwhite:對男性有興趣的畢竟是少數族群 02/16 00:44
destroyfire:原來紐約太難做到所以你就不去說,好像台灣很好做到? 02/16 00:47
destroyfire:你可以去問問看紐約客覺得半夜十二點出去治安差的地方 02/16 00:48
destroyfire:被搶是不是活該:D 02/16 00:48
destroyfire:本人認為颱風天還要登山結果迷路的叫活該 02/16 00:49
我身為女性針對我重視的議題發表言論 結果你要指責我不對紐約的治安做出譴責? 我又不住紐約 牛頭不對馬嘴啊 然後,做不到就不追求嗎? 搶劫很難抓就不抓犯人嗎? 因為無法阻止性侵犯就嘲弄被害者活該??? 還有,颱風天登山結果迷路的,會被指責他們不檢點嗎? 請你回答我,為什其他受害者你不說他們不檢點,而針對性侵案女性被害者???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0:55)
tomwhite:拿搶劫比 不是怪怪的嘛 今天你明明知道某地方對某族群 02/16 00:50
tomwhite:特別危險 然後你執意要去 又怪那邊犯罪多 02/16 00:50
tomwhite:搶劫的地點比較隨性吧 雖然超商和銀行犯案的機率的確比 02/16 00:51
tomwhite:較高一點 02/16 00:52
InMontauk:女生該保護自己 但社會更應該教育這些加害者尊重別人 02/16 00:55
InMontauk:但現在的風氣完全著重在責難被害人 而非糾正加害人心態 02/16 00:56
destroyfire:故意把自己置身於危險境地的都是活該不檢點,無論是不 02/16 00:56
revorea:阿不就保護自己跟譴責加害者都要做才更安全,沒衝突阿= = 02/16 00:57
destroyfire:是颱風天登山結果迷路 02/16 00:57
我第一次看到不檢點這樣用...........
InMontauk:這才是最病態的地方 02/16 00:57
destroyfire:甚麼叫牛頭不對馬嘴?同樣都是治安問題不是? 02/16 00:58
destroyfire:故意把自身置於危險境地再來扯無限上綱的自由叫國家來 02/16 00:59
你又離題了 把我全文的第二句貼給你: 「譴責加害者(而非譴責受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00)
Chuan5566:沒有針對女性受害者吧,你拿大把鈔票去犯罪率高的地方 02/16 00:59
destroyfire:保護你,我是不知道這些人是否有這麼特別偉大 02/16 01:00
InMontauk:你能教育男人尊重女性身體 但能教育颱風嗎?這哪能類比 02/16 01:00
Chuan5566:也是會受到譴責的,而且並沒有說不抓撿屍犯罪者 02/16 01:00
destroyfire:還是你之前沒看到一些登山新聞被樵翻天浪費國家資源? 02/16 01:00
Chuan5566:犯罪者還是會受到法律制裁阿 02/16 01:00
revorea:也能教育颱風天不要爬山阿.... 02/16 01:00
Chuan5566:而且你有看過保險是保險受益人本身完全不用負責的嗎? 02/16 01:02
InMontauk:不矯正肇禍心態 反而譴責被害者 才叫本末倒置 02/16 01:02
Chuan5566:自己也要懂得避免發生意外 02/16 01:02
roxas:說颱風登山迷路不檢點應該是國語辭典壞掉 02/16 01:03
Chuan5566:再強調一下,並沒有不檢討加害者,而是不特別同情被害者 02/16 01:03
但是至少別在傷口上灑鹽 別板有一些回文提到說話的藝術,可以參考
destroyfire:整天拿犯罪者來扯,你怎麼不去譴責颱風? 02/16 01:03
你先舉例爬山者的,我還以為要譴責颱風也是你該譴責耶 會想要譴責天氣,這........XD
destroyfire:再舉別的例子好了,交通事故為什麼要學習預防性駕駛? 02/16 01:04
InMontauk:撿屍話題有多少重點是放在呼籲尊重別人身體? 02/16 01:04
destroyfire:還是你只要上路都當路是你家的? 02/16 01:05
tomwhite:就很奇怪阿 夜店出事的頻率眾所皆知 硬要去是要怪誰 02/16 01:05
照你這樣講,可能會出事的地方都不該去? 那男生在網路上被仙人跳,是不是也要怪男生不會保護自己? 再貼一次: 「譴責加害者(而非譴責受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有能耐的話請對主旨推文啊,老是跳針同樣問題,你就只有這點可以攻擊女性了嗎?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10)
destroyfire:本人國語辭典一點都沒有壞掉,倒是有人不看新聞的 02/16 01:06
rehtra:颱風天登山的問題請不要拿來這邊比,而且,刻意做危險事情 02/16 01:06
rehtra:我也覺得是很不好的。 02/16 01:06
Chuan5566:你的命題一開始是說女性也要有喝醉酒躺在路邊的權利 02/16 01:07
把我全文的第二句(主旨)貼給你: 「譴責加害者(而非譴責受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Chuan5566:你這樣的論點不就更加的鼓勵這麼做? 02/16 01:07
revorea:挑"撿點"這個詞的意思來玩遊戲....呵呵。 02/16 01:07
Chuan5566:這樣犯罪率會降? 02/16 01:07
destroyfire:颱風天登山不就是刻意做危險事?為何不能比? 02/16 01:07
Chuan5566:而且是剛好被撿屍這件事的對象是女性,其他任何犯罪有牽 02/16 01:08
Chuan5566:涉到被害者自己疏忽或故意往危險的路走的,有不被譴責嗎 02/16 01:09
Rodrigo:直接說了~我不會跟人說去夜店喝醉不好~小心點就是了 02/16 01:09
Chuan5566:又不是針對女性幹嘛自己對號入座? 02/16 01:09
Rodrigo:颱風天登山~我會直接回找死啊!本質差很多!!! 02/16 01:10
destroyfire:所謂檢不檢點是指自身行為,誰跟你玩遊戲? 02/16 01:10
InMontauk:搶匪會被撻伐 但你撿屍許多人反而會覺得被害者活該 02/16 01:10
InMontauk:這就是最大差別 02/16 01:10
重點王出現了,可是他們一直跳針好煩啊......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11)
destroyfire: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本質是相同的 02/16 01:11
Chuan5566:一樣,颱風天去登山也是登山者活該,不是針對女性阿 02/16 01:11
你看看上面那篇男性遭性侵害的新聞 會有人罵他不保護自己嗎? 所以很多事情在針對女性,只是你自己沒意識到而已
destroyfire:你譴責犯罪者我只好拿譴責颱風來比較了,這誰的論點? 02/16 01:12
所以你真的要譴責颱風? 還是你覺得颱風不該被譴責? 所以我不該譴責犯罪者?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16)
destroyfire:重點王?加害者有沒有問題跟被害者有沒有問題根本就 02/16 01:14
destroyfire:兩回事,還重點王咧 02/16 01:14
tomwhite:要我老實講的話 台灣對強暴犯的處罰本來就不高 02/16 01:15
dezuphia:颱風天登山是違反救災防治法的喔同學..多看書謝謝 02/16 01:15
tomwhite:你以為那些人在行動前都沒考慮過的嘛 一定有的 02/16 01:15
revorea:喜歡享受權力的人就讓他們盡情享受,顧好自己親人實際點。 02/16 01:15
Chuan5566:那是不是要制訂一條喝醉酒躺路邊的逞罰呢?笑死 02/16 01:15
rehtra:有沒有人解釋一下「檢點」的意思? 02/16 01:16
destroyfire:你以為沒人幹過颱風天登山這種事嗎?多看新聞 02/16 01:16
你不敢提譴責颱風,就只好轉移重點指責我沒看新聞嘛XDDDDD 重點錯誤囉,不管我覺不覺得颱風天登山是找死 你都沒有權利二度用言語傷害性侵的被害者
tomwhite:如果從小到大 一天到晚都被催眠當上強暴犯就剁GG 02/16 01:16
destroyfire:1:10就解釋過了 02/16 01:16
tomwhite:嚇都嚇死了有誰敢做 02/16 01:16
為什麼不用更好的辦法,教育那些少數男性尊重別人的身體跟意志?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18)
dezuphia:所以呢? 重點是你拿不犯法的類比犯法的根本比喻失當阿~ 02/16 01:17
destroyfire:上面那篇不可預見對方懷有惡意的你也能拿來比 02/16 01:17
rehtra:其實有不少被詐騙的男生被責怪不會保護自己耶 02/16 01:17
destroyfire:你可以譴責犯罪者阿,誰跟你說不該譴責?不過你譴責 02/16 01:18
destroyfire:犯罪者不要犯罪就跟叫颱風不要來一樣可笑 02/16 01:18
dezuphia:不可笑啊 印度就是不譴責犯罪者的下場看不懂噢LOL 02/16 01:19
destroyfire:重點是同樣都故意陷自己於危險境地,跟犯法有啥關係? 02/16 01:19
Chuan5566:又離題了阿,對加害者的逞罰嚴不嚴重根本不是現在要討 02/16 01:19
tomwhite:順便講 男生被仙人跳 的確是會被當被害人譴責的吧 02/16 01:19
Rodrigo:潛在的受害者~應該是告誡小心為上~而非禁止 02/16 01:19
revorea:為什麼不兩個辦法一起執行,有衝突? 02/16 01:19
Chuan5566:論的重點根本就不是這裡,現在再討論的重點是被害者如果 02/16 01:20
我的文章重點: 叫做當所有人包括男性都譴責性侵害犯時 該潛在性侵害犯會受到同儕壓力跟心理壓力減少犯罪 為什麼老是要跳針沒保護自己的女性都該死= =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22)
tomwhite:被仙人跳主要也是因為貪吧 男人通常都摸摸鼻子花錢消災 02/16 01:20
destroyfire:整天拿印度來比,你以為印度沒譴責犯罪者阿 02/16 01:20
tomwhite:誰還會特地說出來 02/16 01:20
Chuan5566:不被譴責,加害者就不加害嗎? 我認為根本就沒差 02/16 01:20
Rodrigo:如同打炮~有性病風險~應是強調帶套保護~而非禁炮! 02/16 01:20
dezuphia:阿事實就是相對沒有啊 閣下沒看CNN之前一系列討論為什麼 02/16 01:21
tomwhite:還有 譴責這種東西 只對道德素質高的才有用喔 02/16 01:21
Chuan5566:如果被害者不被譴責,不管是伴屍體還是去登山,只會造 02/16 01:21
destroyfire:靠你嘴巴嘴砲,還真世界大同了 02/16 01:21
Chuan5566:只會造成更多的傷害,不是嗎? 02/16 01:21
dezuphia:性犯罪這麼氾濫的文章噢 就是社會容忍阿 多增廣見聞好嗎 02/16 01:21
tomwhite:還是你認為你對強暴犯的潛在族群講道德有用? 02/16 01:21
tomwhite:惡人就是因為道理講不通 所以才難搞不是嗎 02/16 01:23
destroyfire:還有邏輯並不是若A->B,則非A->非B的,別亂扯 02/16 01:23
tomwhite:我個人的看法沒有說被害人該死喔 只是老實講 02/16 01:23
revorea:C沒有說女性該死,只是說他認為社會譴責不能減少加害者。 02/16 01:24
tomwhite:危險的地方少去 應該是很基本的常識吧... 02/16 01:24
tomwhite:一堆人在暗地虎視眈眈 你不怕嘛 我是怕了 02/16 01:24
destroyfire:誰跟你說潛在犯罪者會受壓力而不犯罪? 02/16 01:24
revorea:人沒有去危險地方的權利嗎? 反正出問題國賠就對了!! 02/16 01:24
dezuphia:又有誰說要國賠了 講不贏紮草人跳針噢lol 02/16 01:25
revorea:沒在跟你講,連玩笑都不懂嗎= = 02/16 01:26
dezuphia:然後如果社會譴責不重要那現在一堆人在檢討喝醉的人是怎 02/16 01:26
dezuphia:樣,邏輯有不一致成這樣的嗎LOL 02/16 01:26
destroyfire:前面有說花費國家資源照料這些酒醉的可是應該 02/16 01:27
Chuan5566: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叫白目 02/16 01:27
但是認為老虎吃人是老虎的勝利,然後罵被吃的人活該、不檢點 你到底是人派還是虎派? 虎派的話,你居然願意跟性侵犯相為伍嗎? 一直罵人白目,留點口德吧 所有人都有遇到犯罪的時候,多一點溫柔心腸,對你沒有壞處 而且你跳針這一點,到底跟我的回文有啥關係啦....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32)
Chuan5566:白目當然不犯法 02/16 01:27
tomwhite:社會譴責喔 在我看來比較像事後諸葛阿XDDD 02/16 01:27
Chuan5566:我不給白目的人投以同情的眼光,當然也不犯法 02/16 01:28
dezuphia:白目當然不犯法阿,但犯法的無視整天戰白目就是標準錯亂 02/16 01:28
Chuan5566:誰跟你犯法的無視了? 強暴犯不需要被處理嗎? 02/16 01:29
revorea:犯罪者的腦如果能如同一般人一樣運作,世界大概會和平不少 02/16 01:29
Chuan5566:都把他叫強暴犯了 這不是譴責嗎? 02/16 01:29
dezuphia:阿事實就是推文一堆都是一句譴責強暴犯十句檢討喝醉阿 02/16 01:29
↑淚推這句話 仇女的人實在太多了,既然這麼仇女怎麼不去愛男生(拭淚
Chuan5566:而且就是大眾已經"默認"強暴犯是有錯的, 我們才會去 02/16 01:30
默認? 我怎麼只看到你檢討被害者啊 你的默認真的好難懂
destroyfire:同樣花費國家資源,要去救一個跳河自殺的還是去救一個 02/16 01:30
Chuan5566:"另外"討論,為什麼會造成犯罪? 02/16 01:30
destroyfire:被水圍困快被沖走的?Dochi? 02/16 01:31
dezuphia:默認? 現在是訴諸未知喔 呵呵 這麼有共識就不會蘋果去 02/16 01:32
revorea:我會說去治水,讓這河沒辦法把人沖走,也淺到不能自殺。 02/16 01:32
Chuan5566:我要去洗洗睡了,你們繼續討論崇高的女權吧,女性要有絕 02/16 01:32
發現自己只會跳針當然要早點睡 回嗆兩句很像打不過要逃跑喔 掰掰潛在虎派,真心希望你別吃人
dezuphia:拍撿屍轉新聞底下還一堆可惡想上的了 默認喔LOL 02/16 01:32
tomwhite:強暴犯是有罪的啊 難道這句話被推翻了? 02/16 01:32
Chuan5566:對的自由而不受任何譴責,我認為女權團體才是造成女權低 02/16 01:33
dezuphia:印度強暴也是有罪的阿 又怎樣? 02/16 01:33
Chuan5566: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02/16 01:33
destroyfire:那你不知道要等到民國幾年了,遠水救不了近火 02/16 01:33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34)
dezuphia:然後連女權團體立場有分都不懂的人可以快去睡 不用推了 02/16 01:33
rehtra:老虎吃人應該是老虎被罵?? 02/16 01:34
revorea:那就是我覺得女權想要的,不切實際的正義XD 02/16 01:34
「譴責加害者(而非譴責受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如果我們不幫自己說話,難道能期望你這種幸災樂禍的人嗎?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35)
dezuphia:"你覺得"的女權 隨便啦呵呵 02/16 01:34
destroyfire:把喝醉遇到犯罪跟拉保險遇到犯罪來比,真是頗呵 02/16 01:35
destroyfire:檢討喝駔跟仇女有甚麼關係?還是你又在無限上綱? 02/16 01:36
revorea:我這種幸災樂禍的人? 安安你跟我很熟嗎? 02/16 01:36
Chuan5566:想釣我沒收工就罵髒話是不是,對阿我是打不過, 02/16 01:36
Chuan5566:隨~便~你~們 02/16 01:36
Rodrigo:那是主流婦團是父權的幫兇打手~不是女權造成女權低落 02/16 01:37
tomwhite:老實說 夜店這個地方 我自己都覺得會進這種地方的男生 02/16 01:37
tomwhite:非常不單純了 02/16 01:37
destroyfire:我不知道你一直提這句不切實際的理論到底在幹嘛 02/16 01:37
destroyfire:譴責老虎有助於限制老虎不吃人嗎? 02/16 01:39
拿男性跟老虎這種獸性的禽獸比 我替大多數正常的、不會撿屍體的、現在是處男的男性感到悲哀啊 當我高一時,第一次進八卦版 當時八卦版民一面倒狂酸同性戀 當我現在進八卦版,酸同性戀的剩下一半 你覺得四叉貓的言行有沒有用? 你覺得大家努力的知識拓荒、掃恐同症盲有沒有用? 你不想改變世界,但是我想試試看 即使你要狂跳針性侵是活該、強暴犯沒有錯、他就只是依循本能 我還是覺得人有理智、並非全是禽獸 一念之間可成佛,也可成魔 不過我論你在下面繼續跳針喝醉的女性全都活該的可能........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44)
rmp4vu03:落實性教育以及法律 促使公民對自己身體有悍衛自身意識 02/16 01:40
dezuphia:奇怪為什麼要選擇性無視印度呢 是沒得反駁嗎 02/16 01:40
tomwhite:我也不懂 譴責本來就是對道德感高的人有用 02/16 01:40
destroyfire:奇怪你怎麼選擇性無視先進國家一樣治安很差呢? 02/16 01:40
tomwhite:譴責有用的話 那還需要警察和法律做什麼呢 02/16 01:40
tomwhite:這兩個東西就是拿來對付那些無法講理的傢伙阿 02/16 01:41
rmp4vu03:這才能或多或少降低犯罪者犯意 當然也有可能增加潛在犯意 02/16 01:41
revorea:譴責了半天酒駕也沒少過,倒是罰則提高效果顯著啦.... 02/16 01:41
dezuphia:看不懂提先進國家治安差想表達啥LOL 02/16 01:41
tomwhite:要是法律新增 強暴犯無人權的話 我一定拍手通過 02/16 01:42
destroyfire:別拿所有人遇到犯罪拿來同等類比,一堆男的被當凱子 02/16 01:42
tomwhite:我猜是想表達 先進國家女權高 但是犯罪率並沒低到哪 02/16 01:42
destroyfire:敲竹槓一樣被質疑精蟲上腦 02/16 01:43
destroyfire:那我也搞不懂你提印度想要表達啥 02/16 01:43
destroyfire:前面1:23推文我就說過了,別亂扯 02/16 01:44
dezuphia:還那我也咧XDDDD 是小學生吵架噢XDDDD 02/16 01:44
rehtra:我比較搞不懂拿老虎來講什麼?? 02/16 01:44
Spell16:我猜你根本沒在看別人的回話,只講自己想講的齁 02/16 01:44
destroyfire:我已經回你1:19推聞了你自己不爬還說小學生吵架? 02/16 01:45
destroyfire:同性戀是自己選擇的?還是只是自己發現自己是同性戀? 02/16 01:46
revorea:挪威人魔也很有理智會跟獄方要PS3,不給就絕食。 02/16 01:47
destroyfire:起碼你可以選擇要不要去外面喝醉,同性戀可不能選擇 02/16 01:47
destroyfire:自己要成為同性戀還是異性戀 02/16 01:48
revorea:這人魔的腦袋運作真的很有趣,誰料的到他要PS3? 02/16 01:48
destroyfire:你自己說印度相對不譴責所以犯罪高,本人拿先進國家來 02/16 01:49
destroyfire:證明譴責跟犯罪高低相關性低,你還真看不懂? 02/16 01:50
destroyfire:要是譴責相對有用,怎麼比我們更會譴責的歐美國家治安 02/16 01:51
destroyfire:仍然比我們差? 02/16 01:52
上面舉例同性戀的觀感是你沒看到膩 你要說台灣男性都是印度男性那程度嘛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54)
tomwhite:與其鞭要不要譴責 還不如派警員去進駐或站崗還比較快 02/16 01:53
tomwhite:頂多是業者在那邊哭而已 02/16 01:53
revorea:變數太多,說真的我覺得怎麼比都有話說啦.... 02/16 01:53
rehtra:站崗?那真心想被檢的要怎麼避免被警察「保護」? 02/16 01:54
tomwhite:要請當然要請向警炸這種公權力夠大的 譴責根本不痛不癢 02/16 01:54
destroyfire:真的要再多繳稅金派員警站崗這些人又不願意了,頗呵 02/16 01:54
tomwhite:昏迷不醒的直接送警局 無例外 最簡單了 02/16 01:54
LAKobeBryant:為什麼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女生卻沒有? 02/16 01:55
revorea:被撿的自由= =? 02/16 01:55
destroyfire:1:47本人推文你又無視了 02/16 01:55
tomwhite:好吧 男女都送 這樣可以嘛 02/16 01:55
LAKobeBryant:路邊倒了一個喝掛的男生 也很糟糕啊 男女相同 02/16 01:55
destroyfire:對自己無法選擇的別人還會抱持同情,拿同性戀想護航 02/16 01:56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1:58)
destroyfire:省省吧 02/16 01:56
LAKobeBryant:男的喝掛在路邊也有危險存在 搶啊 被小屁孩玩 02/16 01:56
LAKobeBryant:還是自己別喝掛比較好 02/16 01:57
revorea:譴責有效,還輪的到嚴懲酒駕出馬嗎? 兩邊都該進行就是了 02/16 01:57
tomwhite:好奇怪阿 大家都嘛是要好的平等 被送去警局睡到醒也要搶 02/16 01:57
hsiung9:趕快去修法把強姦犯剁掉或槍斃啦 02/16 01:58
destroyfire:男的喝醉被搶被肛本人一樣說活該 02/16 01:58
tomwhite: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男的女的只要掛了就送警局 行了吧 02/16 01:58
tomwhite:修法哪有那麼簡單 等等那些廢死團體又出來亂又沒人權了 02/16 01:59
hsiung9:再怎樣也哭哭也是送上夜店等人撿活該啦 02/16 01:59
rehtra:不好吧,有些人是想住旅館不是警局啊 02/16 02:00
revorea:有點好奇,有沒有人就是專程享受被撿的? 輕鬆無負擔? 02/16 02:01
LAKobeBryant:為什麼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 這句話還是有問題啊 02/16 02:01
destroyfire:可以請Spell16回答我1:30的問題好嗎? 02/16 02:01
LAKobeBryant: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 哪裡有 02/16 02:01
destroyfire:一個找死的跟一個求生的該救哪個? 02/16 02:02
tomwhite:沒辦法 醒的時候自己想去沒人攔的了你 暈的時候受警察保 02/16 02:02
revorea:越來越開放,我真的不知道有沒有這種狀況。 02/16 02:02
tomwhite:護 這樣夠道德了吧 02/16 02:02
rehtra:當然有啊,還有女生揪團一起的 02/16 02:02
LAKobeBryant:要也說為什麼男生喝掛了不怕被XX 女生卻要擔心這種事 02/16 02:03
rehtra:k生喝掛也是要擔心啊!只是不用擔心懷孕而已 02/16 02:04
tomwhite:不過大家也都知道駐警不可行 商家會因為沒生意反彈 02/16 02:04
tomwhite:為什麼沒生意 因為那些專門找機會撿的不來了阿 02/16 02:04
tomwhite:我就不信哪個凱子會花超貴的錢去純喝酒 男人摳得很 02/16 02:05
destroyfire:沒喝醉的時候嫌警察來找麻煩,喝醉又要叫警察來保護 02/16 02:05
destroyfire:國家資源都給你玩就好了 02/16 02:05
happyennovy:警察差衰小的, 應該學美國要開罰單, 然後兩點前夜店要 02/16 02:06
revorea:講到實際執行跟現實狀況就....唉.... 02/16 02:06
happyennovy:關門, 喝酒鬧事或是要警察照料根本浪費社會資源 02/16 02:07
tomwhite:拜託 這還是有效的辦法 比高談道德要有實際效用的多了 02/16 02:07
tomwhite:當然 如果你身為受害人只是想被拍拍的話 那我無話可說 02/16 02:08
tomwhite:強力譴責加害者絕對是您第一的選擇 02/16 02:08
revorea:所以說我半小時前說的....不切實際的正義....唉。 02/16 02:09
tomwhite:精神勝利又不耗費任何社會資源 比上述要花一堆錢的方法 02/16 02:09
tomwhite:省事的多了 02/16 02:09
rehtra:有些撿屍大隊並不花錢喝酒,是在外面等人出來啊 02/16 02:09
hsiung9:男人喝到爛醉還不是會被洗劫一空 只是被肛 02/16 02:09
destroyfire:誰知道有些女的會不會起酒肖浪費警察精力? 02/16 02:10
所以只要女生"保護好自己"就不會被強暴? 很多男生覺得強暴犯是英雄這樣你們也沒關係? 你們大可以開始用精神勝利法來攻擊女性 不過,顯露自己的潛在犯罪意圖真讓你這麼自豪?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2:12)
hsiung9:的機會沒女人大 還不是會被笑活該誰叫要喝醉 02/16 02:10
revorea:還是少用"有些女的"這種說法好,方丈很敏感的.... 02/16 02:11
tomwhite:男人頂多就是錢空空 不然就是隔天感覺大便特別順暢吧 02/16 02:11
destroyfire:我沒說男的不會啊,科科 02/16 02:11
hsiung9:然後上網哭說男人沒有在夜店喝醉的權利:p 02/16 02:13
destroyfire:你又在無限上綱了,而且你在腦補甚麼本人犯罪意圖? 02/16 02:13
tomwhite:先澄清 你說的道德提倡法 對男人真的不會有效 02/16 02:13
tomwhite:不是要炮你 是真的不會有效 02/16 02:14
當同儕瞧不起會撿屍的人,這同儕力量就有效了 當然這效用無法預估,不過別人有辦法拐到女生上床 這個人卻只能用撿屍體的然後被嘲笑,多少還是有用吧
hsiung9:夜店喀本來就一堆老二翹高高的 02/16 02:14
tomwhite:而且這篇還沒有提到毒品的話題喔 扯到的話因素又更多了 02/16 02:15
revorea:可以道德勸說、同聲譴責不要吸毒阿.... 02/16 02:16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2:18)
Rodrigo:可以喝醉又不被性侵~就是事先Call朋友... 02/16 02:17
hsiung9:闖紅燈會出車禍 在家看電視一樣會被車撞 02/16 02:17
tomwhite:我是指有心人士可以利用這個場所下藥 迷昏當事人 02/16 02:17
tomwhite:我還蠻想問原PO的 你認為避開這種場所 到底對不對 02/16 02:18
hsiung9:大家用力闖紅燈 反正都不能保證不會被車撞 02/16 02:18
tomwhite:你給人的感覺就是 我知道這場所爛 但是我要去你也不能攔 02/16 02:19
rehtra:同儕.......我該打?還是XD 02/16 02:20
destroyfire:你又以為那些檢屍體的只能靠撿屍體了? 02/16 02:20
tomwhite:同儕力量? 基本上會做這種事的你能期待他們的道德感嘛XDD 02/16 02:20
destroyfire:果然學生就是學生,科科 02/16 02:21
那你靠什麼? 呵呵
hsiung9:我看原po要不要去夜店發傳單 說撿屍是不對的 02/16 02:23
destroyfire:我只看到李宗瑞還撿蠻多屍的 02/16 02:23
revorea:順便把不要吸毒、別混幫派一起寫進傳單,減量用紙愛地球 02/16 02:24
※ 編輯: Spell16 來自: 61.230.186.39 (02/16 02:25)
tomwhite:如果能用電子傳單的話應該蠻環保的XDD 02/16 02:26
destroyfire:你沒得反駁只剩下這種程度阿? 02/16 02:27
Rodrigo:整個社會對性道德要求那麼高~還不是ONS、多P樣樣有?? zzz 02/16 02:27
tomwhite:原PO的 你認為避開這種場所 到底對不對 先確定這個 02/16 02:27
rehtra:用LINE傳吧 02/16 02:27
tomwhite:我們才有討論空間阿 02/16 02:27
destroyfire:我很懷疑你如果當心理輔導碰到一個小孩要去混幫派,你 02/16 02:28
destroyfire:會去叫混幫派的都改邪歸正而不是叫小孩脫離幫派 02/16 02:28
rehtra:同儕瞧不起一夜情的人,這樣的同儕力量會有什麼效果? 02/16 02:28
tomwhite:PO原PO 我推一個 拜託一下回答我的問題T T 02/16 02:30
Rodrigo:同儕瞧不起一夜情的結果就是斷交~斷交會怎樣?? @@ 02/16 02:32
tomwhite:我只能說 男生的同儕力量 沒女生那麼大 02/16 02:33
Lan1982:會(被)撿的還是會撿,不會因此失衡,講再多也沒結果。 02/16 02:33
hell010135:法律只能處罰發生的事情,最好的方法還是不要去那些地方 02/16 02:34
revorea:就只好交贊同一夜情的壞朋友,出事了家長哭哭都是真的! 02/16 02:34
hell010135:不然是上仍然還是有一堆明知故犯的犯罪無法避免 02/16 02:34
rumiQ:"趁人之危是錯的" 我相信這觀念大家都有被教育過 02/16 02:36
rumiQ:但犯罪者之所以會犯罪就是不鳥這些道德觀念的 02/16 02:36
rumiQ:你無法改變整個犯罪者的心態與觀念至少喝爛醉時請保護好自己 02/16 02:37
Lan1982:頂多拉回踏進邊界搖搖欲墜的少部份人,能救一個算一個吧。 02/16 02:38
tomwhite:我不太懂 為什麼原PO一直不回答 避開這種場所 到底對不對 02/16 02:40
tomwhite:這問題沒那麼難吧 02/16 02:40
tomwhite:難不成我們一開始就是站在完全不同的立場? 02/16 02:45
uwmtsa:逞罰性侵犯跟保護自己安全本來就是兩件事,硬要混再一起扯 02/16 03:09
a1237759:譴責撿屍人跟罵在這種地方還敢變屍體的人 02/16 03:25
a1237759:本來就可以同時成立 02/16 03:26
happyennovy:這串文看了很多還是覺得自己不負責自己的人身安全很不 02/16 03:35
happyennovy:應該, 我有認識美國學校的小姐們幾乎每次都喝到black 02/16 03:36
happyennovy:out, 次數超過20次但是從沒被撿過, 因為他們至少懂得 02/16 03:36
happyennovy:保護自己, 一整群裡面至少會有兩三個意識清楚還有行動 02/16 03:37
happyennovy:能力可以送大家回去的, 要杜絕撿屍風氣應該是宣導然後 02/16 03:38
happyennovy:加中加害人刑罰, 而不是叫警察負責這群人的人身安全 02/16 03:39
keny991737:世界上永遠有壞人,是有喝掛的權利沒錯 02/16 08:22
keny991737:但出事了還是活該啊,因為妳有能力避免的 02/16 08:23
keny991737:只要有能力避免危險卻還是去做,就叫活該!男女通用 02/16 08:30
tp62u04:推推^ ^ 02/16 08:30
aguey:成年人加有行為能力,明知而故意或過失,讓自身陷於危險,不值 02/16 08:57
fuok:扯一些理論有啥鳥用?原po年應該很小,等妳社會化再來說啦 02/16 09:18
steven211:阿不就好可憐喔 這樣會比較好嗎? 02/16 09:30
fuok:自己不珍惜自己,被撿明明活該,有些自願當屍體的要別人同情 02/16 09:30
sd131420:不能噓嗎...喝酒不是壞事,但要知道自己能喝多少啊... 02/16 09:46
sd131420:把自己喝得爛醉,先別談趁人之危了,喝醉的人有多大的潛在 02/16 09:47
sd131420:發酒瘋的人多危險啊 02/16 09:49
geep:樓上 往往只有女性必須要去知道自己喝了多少不會醉死被強暴 02/16 10:35
geep: 這就是不平等 02/16 10:35
geep:另外推原po 你真的好有耐心!! 02/16 10:36
micro:難道男生就不需要知道自己喝多少醉倒? 被搶劫?被仙人跳? 02/16 11:02
micro:無關男女 在外面喝就要知道你的底限 02/16 11:02
biggungod:家裡有個常來作客的長輩因為喝醉睡在路上被車壓死 02/16 11:04
biggungod:會降低自制力的東西所有人都該知道節制,無關男女 02/16 11:05
biggungod:從那次之後我爸再也不敢在外頭喝到爛醉 02/16 11:05
oracleone:反了吧,不喝醉才是促進健康,社會輿論才是特殊防護吧~ 02/16 11:26
douglas56:台灣不會因什麼撿尸假議題變印度,不用庸人自擾 02/16 11:38
liveasy:故意置身危險是危險前行為,在向加害者求償的時候有過失 02/16 11:39
piyoko:手是自己的,嘴也是自己的,要喝多少絕大多數也是自己決定 02/16 11:40
douglas56:這篇邏輯問題太大!沒什麼好談的 02/16 11:40
piyoko:難道飆車撞到路燈要怪政府應該把路都設直的嗎 02/16 11:41
revorea:家屬:不排除申請國賠....確實會有人怪政府啦XD 02/16 11:42
yun67an:支持性別平等,我忍為強暴者該被譴責,也支持女性服役 02/16 12:44
livtyler0828:沒有用的,撿屍戲碼仍會天天上演,在世界每個角落... 02/16 13:30
mickey0223w:整篇在胡扯 02/16 13:55
Vert1300533:又是篇沒邏輯的文章 02/16 13:56
okll:喝到爛醉躺在路邊的權利究竟是啥鬼XDDD 02/16 14:08
flywinds:推這篇看事情的角度 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對錯沒有絕對 02/16 14:22
tomwhite:我就不懂在那邊爭爛醉的權利是哪招 02/16 14:29
tomwhite:反正原PO覺得只要拍拍被害者就可以解決 那我們就拍吧 02/16 14:30
tp62u04:也是拉 可憐給拍就好 02/16 14:33
yesyesyesyes:通篇胡扯 可惜沒虛 男的也會被肛好嗎 02/16 17:39
lylith:推原po!! 02/16 17:54
micro:男女都一樣吧 男的喝醉被肛 說不定還被仙人跳 =.= 02/16 18:18
tomwhite:從這篇就能看出來 推的人大致上目的就是想讓女權伸張 02/16 18:31
tomwhite:而不是解決這問題 他們只是借題發揮想讓女權伸張 02/16 18:32
tomwhite:沒有認真去想的還真的會被原PO搧動 02/16 18:33
tp62u04:推樓上 文不對題 02/16 18:40
callwilliam:仙人跳要不要也要徵男權 02/16 19:30
m781115:推這篇文。 02/16 21:26
m781115:寬容一點吧,檢討受害人可以讓社會得到什麼? 02/16 21:29
micro:加害人該被判刑 但喝到爛醉其實很不應該 02/16 21:32
micro:男女都一樣 02/16 21:32
smallmien:借帳號回一下.. 02/16 21:47
smallmien:不知道原PO有沒有去過夜店...會被撿的人就是會被撿 02/16 21:48
daniel0922:看第一段本來準備噓下去了 02/16 21:49
smallmien:你想幫那些被撿的人說話?你有沒有先問過她們的想法? 02/16 21:49
smallmien:是真的不小心喝醉 還是.... 02/16 21:53
tomwhite:這邊不能噓 02/16 22:11
m06:原PO辛苦了 能跟鄉民解釋討論這麼久... 02/17 00:29
m06:有的鄉民真的很難溝通...也算是來這邊長了知識 02/17 00:29
m06:原來周遭有這麼多人有如此迥異的觀念 02/17 00:30
tomwhite:我才覺得驚訝 原來真的有人是抱著類似母愛 想要普渡眾生 02/17 00:39
tomwhite:的這種想法 譴責這麼有用 那還要法律做啥 02/17 00:39
tomwhite:人又不能靠譴責制裁人 小說看多了嘛 02/17 00:40
kis28519:被撿跟撿人都是自找的,怪自己吧! 02/17 04:22
flyme:這篇寫得很不好 樓下那篇論點都比你好 02/17 09:54
t77133562003:這就是和平阿 酒醉之後問題只有撿屍~~~~~ 02/17 10:06
t77133562003:以前醉人出意外的死在街頭的比比皆是 真是和平~~~ 02/17 10:07
drhkc:有本事喝醉就要有本事不被撿,沒那屁股就別跟人吃瀉藥 02/17 11:43
Rinehot:根據之前的新聞 高雄市警方執行醉客保護任務時 男女比 02/18 09:27
Rinehot:是4比30 那女生被撿屍的案件多 也不意外 02/18 09:28
arx8:如果想談女權 要不要考慮先跟國家爭取女性義務役? 02/19 01:58
littleanne:推這篇 02/19 02:07
owlkind:推這篇! 02/22 00:42
skypiea:推這篇 明明就觀念很清楚 02/22 15:01
cheer777:明明就是通篇胡扯 02/22 21:41
cheer777:譴責受害人就不能同時譴責加害人?有沒有聽過責任比? 02/22 21:41
cheer777:雙方都有責任為發生的事情負責,加害人當然很過分,當然不 02/22 21:48
cheer777:應該做出撿屍這樣的事,難道受害人放任自己處在危險的境地 02/22 21:48
cheer777:就好棒棒要拍拍手嗎? 02/22 21:49
cheer777:更別提很多在夜店喝醉的女生根本是想被撿,不是每一個,但 02/22 21:50
cheer777:的確是有的,不是每一個被撿的都好可憐 02/22 21:50
lindy00015:推 02/23 01:16
tolate:推 02/24 17:05
appleIII:即便有法律制裁 殺人魔還是多的是 更何況是趁虛而入之人 03/02 01:21
appleIII:不需要用自己天真的想法去挑戰黑暗面 徒增後悔而已... 03/02 01:22
appleIII:若詢問被害人下次是否還會喝醉在夜店 答案通常會是否的 03/02 01:24
trillian:觀念錯誤,想想風險兩各字,這不是大同世界,趨吉避凶才 03/12 18:16
trillian:對得,路不拾夜不閉戶這個還沒出現 03/12 18:20
trillian:妳可以大聲疾呼女權,但是妳經不起一次風險考驗 03/12 18:20
trillian:明知此地有地雷,你說我有遷徙自由,要走過去 03/12 18:22
trillian:明知知道印尼在排華,你說你要去當地自由行 03/12 18:22
trillian:明知道敘利亞在戰亂,你說你要去當背包客 03/12 18:23
trillian:這世界不是妳所想的這麼簡單 03/12 18:23
lammin:這篇還是女權阿...為什麼男生在路上就不會出事 03/27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