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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原PO男友叫她來這裡問大家的意見 相當不公平 如果是支持守貞的未婚基督徒 我想大部分根本不會來這邊發言吧? 個人是對這種想要利用多數網友意見公審女友的想法相當不以為然 回到原PO的問題 女方:因為信仰緣故,一開始就表明拒絕婚前性行為,希望結婚但男方拒絕 男方:多年來尊重女方信仰壓抑慾望,但最近快到極限了 在我看來 建議雙方都放過彼此 好聚好散吧...... 我不是基督徒 也完全支持婚前性行為 但我不會因為這樣就覺得守貞一定是錯的 我認識好幾對基督徒情侶 他們都是大學畢業就早早結婚(生子) 原PO不如找個理念相同的教友 (不光是性觀念的差異 如果婚後夫家要拜拜 能接受媳婦不參與嗎?) 原PO男友也去找個可以一起享受魚水之歡的伴侶 何必繼續互相折磨彼此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2.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eminine_sex/M.1409054575.A.D26.html
s8402019: 推 08/26 21:43
candlelit: 推~~ 08/27 03:41
deathcustom: 重點在早早結婚啊,我不懂原PO要男友忍五六年的心路 08/27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