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lushuan:...這 怪怪~''~ 04/11 20:15
※ ByMa:轉錄至看板 TaichungCont 04/11 20:15
→ AAA01:想拿回你的相機...嘿嘿嘿...拿出你的誠意來吧正妹~ 04/11 20:16
推 kfc88:好心~ 04/11 20:17
噓 Icyshadow:不是噓你公佈他人照片 而是噓你翻閱別人私人相片!! 04/11 20:21
我一點也不想看,我已經唸過我家長輩
這根本不該帶回家,理應交給腳踏車店老闆
他們認為老板拿了還不回去
可是根本不知道對方是不是臺中人
我總不能每個版都PO吧,只好利用照片希望有認識的人能夠幫忙協尋
→ AAA01:樓上真嚴格..誰拿到不會看一下阿...= =... 04/11 20:22
推 fcu6969:冠C哥~~~ 04/11 20:22
推 harkcmy:正義魔人 04/11 20:23
→ AAA01:不過這相機撿到的方式有點特殊就對了 這年頭好人真難做 04/11 20:23
※ 編輯: ByMa 來自: 220.136.234.94 (04/11 20:26)
推 leoleoleoleo:為什麼不po相機外觀圖就好@@" 04/11 20:24
→ Icyshadow:這樣也嚴格 ... 顆顆 04/11 20:25
推 fvgshark:不翻照片怎麼找主人啊...見到錢包不會翻證件嗎 04/11 20:25
→ redway:神經...不翻的是找得到人喔 04/11 20:25
推 ntouhr:相機外觀圖.....那個講機型不就知道了 XD 04/11 20:26
→ redway:原po直接把最多人的合照找出來 如此不是擴大了可能性 04/11 20:26
推 penguin0725:嘖嘖 噓的點弱死了 04/11 20:27
推 harkcmy:相機外觀.. 你知道你所有朋友的照相機外觀嗎?原PO是對的 04/11 20:27
推 zeroxod:推原PO 04/11 20:30
推 DownHeal:有照片應該能比較快找到吧!加油! 04/11 20:30
推 fcu6969:PO外觀圖大家都可以去認領了.... 04/11 20:31
推 kfc88:要是IC大掉過東西,就知道感覺了~~~~ 04/11 20:31
推 benzene:原PO 還是要趕快拿去警察局吧 04/11 20:32
這也是我念我家長輩的原因
我們家不是住台中,拿回來之後要交給警察還回去簡直是天方夜譚
我家長輩對網路的觀念--什麼人都找得到...
推 Icyshadow:原PO的好意我沒有要否定的意思 只是連在哪撿到的都沒有 04/11 20:32
推 unlove88:左邊第一個還不錯阿 04/11 20:33
→ Icyshadow:每個人做事方法不同 祝失主早日尋回相機 .. 以上 04/11 20:33
我家長輩只告訴我他們在台中玩的時候租車撿到
他們去吃晚餐了,我等他們回來補上撿到確切地點
※ 編輯: ByMa 來自: 220.136.234.94 (04/11 20:35)
推 lifeofmine:推原po好人 04/11 20:34
感謝你的幫忙,但是打上馬賽克 認識的朋友大概也不容易認出來...= =
→ unlove88:...........受害者麻= =" 04/11 20:36
推 cicici:我反而比較想噓Icy...一開始不會用箭號的做法那麼激烈幹嘛 04/11 20:36
推 lushuan:受害者XD 04/11 20:36
※ 編輯: ByMa 來自: 220.136.234.94 (04/11 20:38)
推 redway:對啦 或許有個好方法 上網拍之類的 04/11 20:38
※ 編輯: ByMa 來自: 220.136.234.94 (04/11 20:42)
推 s7912890:照片中應該是在鐵馬道 情人木橋那邊的餐廳拍的!!! 04/11 20:42
→ Icyshadow:都推正了 還有意見?! 04/11 20:43
※ 編輯: ByMa 來自: 220.136.234.94 (04/11 20:48)
推 kkch:瀏覽人家相機內資料是不對的行為喔 要用Final Data才對呢~~~ 04/11 20:58
推 tsbbsp83:交給剝力士大人會比較有用?無名G關鍵字XDO 04/11 21:01
推 Desney:正翻天 04/11 21:03
推 stillee:多貼幾張去表特版請神龍 被噓被推都沒差 XD (誤中無誤) 04/11 21:05
推 unlove88:轉到八卦好了(超誤 04/11 21:08
推 DB9:推原po... 有人不知道是在噓什麼東西 04/11 21:11
推 eddie04:有人應該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04/11 21:16
→ eddie04:原PO丟表特搞不好一下子就可以找到失主了.....XD 04/11 21:17
→ koala530:我就不相信撿到東西時,會不翻別人東西 04/11 21:20
→ koala530:原PO這樣做又沒有錯 04/11 21:21
→ koala530:不過還是希望能拿去警察局會比較好,必免以後被人誤會 04/11 21:23
推 MDKI:推原PO 這樣我才有機會看到正妹(誤) 04/11 21:42
推 Icyshadow:有個失物板 原PO參考看看 英文板名 finding 04/11 21:43
推 birdddd:我覺得這方法還可以呀 或許可以從照片中失主友人的友人就 04/11 22:07
→ birdddd:發現了 撿到東西找些關於失主的線索有什麼不對呀> 04/11 22:07
推 ppp1111:龍魂不滅 04/11 22:20
推 quaketw:推原po善心 04/1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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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後我要怎麼告訴我的孫子
有一支叫做味全龍的球隊曾經在台北市立棒球場創造了很多故事?
孫子: 中華職棒? 味全龍? 台北市立棒球場? 那是什麼?
...我看還是算了吧... by Her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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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79.222
推 pisceslydia:推推推,推原po是百年難見的大善人!!讚啦 04/12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