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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ytospin (renew)》之銘言: : 看到所謂紅粉知己的文章 : 我終於下定決心打下長久以來的問題 : 因為我的問題就是這個哈利波特和妙麗的組合 : 剛好他門就是有著在霍格華滋度過熠熠光輝的青春歲月 : 兩人的狀況就在戀人未滿 友達以上 : 已經出雙入對 (甚至同居不同房) 出門牽手 卻未曾有正名過 : 男生對這女生的感覺是虧欠, 罪惡感(因為女生等他到過三十) : 還有可憐(女生身體不好又不能生) : 我男就說他門認識四五年了 都很了解彼此 也根本沒有什麼"逾矩"的事情發生 : 就算是同一張床他也不曾碰過她 : (還說他一直以為兩個人相處很久而且都很了解彼此 女生也跟他去世的爺爺說要跟 : 我男結婚) : 簡單的說就是兩個人互相是備胎就是了 : 曾經還有一度我感覺自己怎麼突然間像個第三者似的 : 可是他明白的告訴我我是他第一個女朋友阿..... : 女生再他那的時候 扣電話扣手機 還刪除了我給他的幾十封簡訊 : --> 怎麼看都像是一個醋勁大發的女人阿 : 對於這件事情我老實的把我男大罵了一頓 : 我氣的是他為啥不替這女生好好想想 : 雖然事情處理的有點糟糕 可是 我就只好安慰自己說 : 至少 這事情告個段落 而不是繼續在"好朋友"這樣的自欺欺人 : 甚至 到現在她們在MBA的朋友在台灣聚會都還會開玩笑說她們兩人蛇麼時候會結婚 : MBA的朋友還會勸我男 說兩個人已經都認識這麼久了 而且女生都三十了 : 我現在28 還有其他機會可是那女生這麼痴心又三十了機會比較小 : 雖然偶爾我會在自己的板上小眼睛小嘴巴的吃醋 : 可是 我覺得那只會讓人覺得不好 : 萬一認識的時候 她開始歇斯底里 甚直還要求我離開我男 : 說她多愛我男之類的 ㄟ...我理解的紅粉知已,是像哈利與妙麗,或是x檔案的穆德與史考莉 了解對方的個性,有微妙的互動,但沒有逾越規矩。 但好到公開牽手,這個哪叫紅粉知已,這個已經幾乎在交往了嘛 她的瘋狂,與妳的不開心,都是可以理解的。 這男人真的該打,以為自已嘴上不認,就可以說「我又沒承認你是我女友,不算」 這女生我勸你不要去面對,這不是一般要去認識紅粉知已的狀況啊, 要去認識的原因,是因為要接納對方也走進自已的生活,變成共同的朋友 可是現在問題看起來,比較像去面對「前女友」 這又不一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1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