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omi0117 (無奈)》之銘言:
: 為什麼不把外遇對象當成是免錢的妓女
: 夫妻的財產是共同的 這樣當老婆無形中不也省下老公玩小姐的開支
: 聽到他這種論調 搞的我有點火
: 不過還是笑笑的對他說
: 或許他講的是有點道理...但前提是老公要把錢花在老婆身上
: 而不外遇身上呀
: 如果花在外遇身上.. ''夫妻的財產是共同的'' 這句話就不成立
: 所以啦...我對我老公說
: 你以後如果真的膽敢外遇...
: 不離婚可以...但你就準備所有財產和每月收入都給我一半
: 錢拿到手才是最實在的
: 我沒有義務拿屬於我自己的財產去幫你養外遇對象...是吧
錢拿越多越好,何止一半?
可是你已經打草驚蛇了,所以他聽到之後有一點驚訝沈默
聽起來他講的很有信心,認為自己一定可以免錢又玩得吃乾抹淨
不過要小心,這種事情可大可小
不小心玩到一個職業的情婦
那可是吃不完兜著走
當作繳學費又不甘心,家裡鐵定風雨一場
還想遊說你說把對方當成免錢又可以玩,一副你也賺到的樣子
是不是該笑著對他說...謝你的精打細算、補貼家計喔?
免錢的妓女...所有未獲得婚姻保障的性行為不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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