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看板foreigner
標題Re: [問題] 老外交往的定義
時間Tue Dec 4 12:08:37 2007
※ 引述《bauhaus (是不是緣分盡了 N )》之銘言:
: 我有個同學在文化大學華語中心上班
: 認識了一個美國人
: 兩個人出去沒幾次 老外就吻了他 還牽了他的手
: 我同學有一天問老外 不喜歡他的話 不可以吻他
: 老外回答:SURE I LIKE YOU
: 後來過了幾天 我朋友問他 我們是男女朋友嗎
: 老外竟然回答 我們不是
: 整個很讓人一頭霧水 既然喜歡 為何不能成為男女朋友
: 我同學在傷心之餘 閱讀了一篇文章 才恍然大悟 原來老外交往定義跟我們不一樣
: 美國人的交往模式 其實很像資本主義
: 在還沒成為男女朋友前 你可以跟各種人出去 接吻上床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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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出去好幾次 你就可以問對方 你們到底是什麼關係
: 如果真得變男女朋友 你就不可以隨便跟其他人上床了
: 我還因為我同學關係 打越洋電話問我美國男性友人
: 他的回答竟然是: WHY NOT 我們都喜歡被接吻的感覺
: 突然對他的印象扣分很多
: 原來他也這樣隨便!!!!!!
: 跟我們台灣人不一樣
: 台灣人會先給承諾成為男女朋友 才有牽手 接吻 等等等親密舉動
: 不知道各位大大的看法
: 不過感覺我同學表錯情
: 人家根本沒那個意思
: 不過我覺得老外這樣做 有點傷人
這件事情是雙向的,
不是只有男的可以跟很多人出去接吻上床都沒關係,
女生也可以,
所以對這個美國男生來說,
你同學是自己放棄這樣的權利,然後再怪他隨便.
就跟自己選擇餓肚子又怪別人怎麼可以吃飽一樣.
此外你同學那句"不喜歡我不可以吻我",
如果她是用英文講,用"like"的話,
那就是另一個誤會.
對美國人來說,like就可以親了,所以他沒有說謊.
你同學應該說"love",因為相較於文化的差異以其對肢體接觸的接受度,
翻成英文時用love才是你同學真正的意思.
此外對美國人來說本來肢體接觸就是兩方都享受的事,
尤其是成年人之間,
根本沒有什麼誰吃虧誰佔便宜的觀念,
說穿了這就是文化差異造成誤會,
你說美國人隨便,
美國人還覺得你龜毛兼大驚小怪呢.
本來異國戀愛就沒這麼簡單,在溝通上本來就要很仔細,
如果要認真談不搞露水姻緣的話,
你同學是該檢討自己是不是沒搞清楚遊戲規則就栽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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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rk:對啊 不能亂批評別人文化"隨便" 140.113.91.35 12/04 13:47
推 usagirl:只不過就是文化差異,跟隨不隨便扯不上 71.36.104.20 12/04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