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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yanTan (pocket 10s!!!)》之銘言: : 有人知道為什麼在台工作的外籍人士不能領消費卷嗎? 因為您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 領取資格裡第三條明明就寫: : 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知道無戶籍國民是什麼嗎? 無戶籍國民是外國人辦理歸化中華民國國民階段時會經歷的"非常時期" 這個時候無戶籍國民已經在原國家辦理放棄國籍的手續 要在台灣至少待滿一年不出境才能進一步辦理下一階段的手續(去戶證事務所領身分證) 在這段期間政府會發給你臺灣地區居留證當作身份證件 這個居留證和和其他居留證的意義相當不同=>已經要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了! : 結果打去問卻說只有外籍配偶可以領... : 持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不是人嗎? 您不是不是人,只是您是外國人 一位不用定期去辦延長居留住在台灣的外國人 簡而言之您還是外國人,隨時不爽可以說走就走的外國人 台灣發生什麼事,您的國家會派專機來保護您回國的外國人 : 當初辦這東西還要繳1萬塊... 要拿到無戶籍國民的台灣地區居留證比花一萬塊還麻煩上千倍 不是有一萬塊就可以解決的事 : 每年的所得稅也是一毛都沒少繳過... 住在這裡除了消費券外,所有用得到的公用設施都是靠人民繳稅得來的 所以繳稅本來就應該的. : 還是說外籍配偶的消費能力比較強?! 外籍配偶嫁/娶本國國民 有和中華民國國民沾上邊 有家累有上上下下要養 消費券的發放補貼有顧及到他們是應該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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