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iewu (hi)》之銘言:
: 我上次在判台大化工vs政大歷史的比賽中 ...有一球員未確實踩到本壘~~~
: 因為我是親眼看到未踩到壘包~~~因此我判為出局,但進攻方申訴必須
: 防守方提出促請裁決,(就是持球踩在本壘上),促請裁決才成立。所以我改判了!
: 經過我的查證後...的確是需要促請裁決的!
: 但是我有一個疑問?假設進攻方和防守方都沒有注意跑壘員有無確實踩到本壘,但我親眼
: 看到跑壘者未踩本壘~~~那真的就是安全上壘嗎??
我覺得這樣就是安全上壘囉.....
畢竟是促請裁決滴.....
在下一個球投出之後.....
或是下個球投出之前...跑者回去補踩壘包.....
應該都可視為安全進壘...(跑者跑離壘跑道太遠直接出局是在夾殺情況之下)
: 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吧!謝謝...
: (但是請大家別再忘了踩壘包了~~阿讓事件的翻版呀!^^)
: 我附上我查詢規則的網頁...供大家參考!! 台科電子
: http://life.cgjh.tcc.edu.tw/ray/pe/baseball/runner.htm
這點是敝隊的不是...也給眼尖的裁判鼓勵鼓勵^^"
台大化工小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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