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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9/today-so11.htm 2010-5-9 中國家屬爭產 骨灰也得繼承 安厝老榮民骨灰的閣樓(記者黃良傑攝) 領走139萬 還要3萬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尤姓老榮民車禍死亡後,中國女子文惠華以女兒的身分已領走 139萬元保險金,但她得知尤老還有3萬餘元遺產,又跨海打官司爭產,女法官雖然判准, 但擔心她棄老榮民骨灰於不顧,引用「屍體也是遺產」理由,加判她須繼承骨灰。 文惠華自稱是老榮民尤惠初的女兒,也是唯一親人;她主張尤惠初在中國曾和林姓母親( 已歿)結婚,生下她取名尤阿?,國共內戰時,尤老隨國民政府來台,數十年音訊全無, 生母於39年帶她再嫁,並改姓文以避迫害。文惠華提出4封書信為證,書信中尤稱文為女 兒,並自稱父親。 法官調查,尤惠初於94年車禍身亡,保險金139萬元已被文女領走,但尤老的骨灰仍在軍 人公墓龍塔內,因尤老身後尚留有現金3萬,由屏東榮服處代管,榮服處指文女若不能出 具未經收養證明,單靠書信無法證明2人具有法律上親子關係;文女因而跨海告榮服處以 爭取遺產3萬3898元,女法官認定父女關係判給遺產。 女法官參酌多數學說,認為屍體為物,構成遺產,應為繼承範圍,並認定骨灰與屍體相近 ,應屬繼承人所繼承遺產之一部分,裁定文女還要繼承父親的骨灰。 屏東榮服處表示,繼承老榮民遺產規定需領走骨灰,法官不僅單就遺產金額判決,還把骨 灰視為遺產,增列入判決主文,責付繼承人領回,足見法官用心良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9/today-so11-2.htm 2010-5-9 認錢不認人 骨灰裝袋撒機場 曾有中國家屬佯稱骨灰罈太重,欲將老榮民骨灰裝入塑膠袋,圖為替代役男說明當時情況 (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新聞幕後 軍人公墓管理員用心呵護一生戎馬卻孤老而歿的老榮民骨灰,竟有中國家屬只想財產繼承 ,不要骨灰,有黑心家屬企圖用塑膠袋裝骨灰;還有中國親屬到上機的前一刻,把骨灰撒 在機場,種種惡狀駭人聽聞。 屏東榮民服務處副處長陳祥謄證實確實有以上傳聞,榮服處現在要求家屬或代理人必須拍 下骨灰罐畫面,把照片寄回榮服處存檔做為證據。 基於尊敬死者與家屬,榮服處不會要求開罐拍照或驗灰,因此罐內究竟有無骨灰無法得知 ,骨灰是否運回中國更是無從查證。 台鐵人員表示,火車上曾有旅客遺留骨灰罐,因罐上只有照片,沒有住址,火車站公告總 是無人認領,即使警方查到已逝榮民的姓名,卻已除籍,在台又無親人可領回;更絕的是 罐裡的骨灰竟往往不翼而飛,最後難逃銷毀的命運。 高雄市軍人公墓管理員、替代役男都曾目睹,中國親屬為老榮民「遷厝」時嚎啕大哭,臉 上卻不見眼淚一滴,一轉身竟取來塑膠袋,以罈罐太重不好上機為由,欲把骨灰倒進塑膠 袋,管理員及時勸止,不讓家屬對往生老榮民不敬,但出了園區管理員就無法多管。 殯葬業者表示,機場候機室座椅上曾有旅客遺留骨灰罐,經查骨灰是一名70多歲老榮民, 究竟是中國親人忘了還是故意,無法得知。 屏東榮民服務處副處長陳祥謄表示,不管傳聞是真是假,總令人驚訝、心疼,畢竟把骨灰 託給其親人安奉應是老榮民的遺願,親人是否善待,政府無法也不能管,但憑家屬良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