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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1091400253.html 公墓巡查員收賄 一審判八年 2011-09-14 中國時報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擔任三峽殯葬管理所公墓巡查員的洪承宗與林國項,利用職務之便,以一次一到六 萬元不等的金額,向三峽地區的墳墓興建包商收賄,包庇業者違法興建家族墓園,大賺死 人錢。板橋地院昨審結,判處洪與林八年、五年徒刑,並各褫奪公權三年。  而行賄的業者李義元,則遭判有期徒刑十月,褫奪公權一年;其餘七名業者則遭判 四月到七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一年,且因配合辦案,均獲緩刑二年。  據三峽殯葬設施使管自治條例規定,公墓內禁止申建家族、骨灰或骨骸墓,以利墓 地能夠輪替使用,而洪、林二人,就是負責舉報非法興建墓園的巡查員。  判決指出,洪、林二人收受業者賄賂,包庇建商在公墓內任意興建家族墓園,等於 給了業者一張建照,保證在興建期間都不會有人巡查,等到完工後,該違法墓地會不會被 舉發取締,就換墓地家族與管理員自己「處理」。兩人獲利近廿萬元。  板檢去年接獲民眾檢舉,指揮新北市調處搜索二人辦公處與住處,案件才因此曝光 ,事後二人與其餘八名業者遭檢方起訴。  三峽區公所經建課表示,二人在案發後就已離職,對於判決結果不便表示意見,但 公所已將二人的例子作為教材,提醒相關人員切勿觸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542022&type=%E7%A4%BE%E6%9C%83 包庇土葬業者 公墓巡查員判刑 【2011/9/13 22:10】 〔中央社〕擔任新北市三峽區公墓巡查員的洪姓男子與林姓男子,被控收賄、包庇違法土 葬業者。板橋地院今天依貪污罪,分別判處洪男與林男有期徒刑8年、5年;8名行賄業者 也遭判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洪男為新北市三峽區殯葬管理所的公墓巡查員,負責查報在公墓用地擅 設墳墓、家族墓等違法行為。 一名李姓土葬業者在民國98年6月間承攬家族墓新建工程,屬意在新北市三峽鎮第二公墓 中施作,李男為避免被洪男查報舉發,在8月間拿出現金新台幣1萬元賄賂洪男,洪男收賄 後默許李男動工,未依規查報。 多天後也有另一名土葬業者向洪男行賄,洪男考量平日皆與另一名林姓男子巡查,收賄後 便向林男分贓一半費用。 幾名業者受洪男包庇後,毫無顧忌地在公墓上動土,也「好康逗相報」,陸續又有多名業 者主動向洪男「接洽」行賄,賄賂的費用也飆到6萬元。 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民眾檢舉,報請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去年5月間 在殯葬管理所及洪男、林男住處扣得證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兩人及8名土葬業者。 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洪男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林男被判5年、褫 奪公權3年;李姓土葬業者判10月、褫奪公權1年;其餘7名業者判4月至7月不等徒刑、褫 奪公權1年、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全案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