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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gomaster (理性勿戰)》之銘言: : 前幾天有位親戚在住家裡往生了,家人們一開始叫他沒反應,發現身 : 體冰冷後,趕緊打電話請警察來處理,警察拍照後問親戚家人有沒有 : 認識的葬儀業者可以處理,之後就離開了 : 那位往生的長輩以前很照顧我,對於為什麼好好的一個人就突然走了 : ,我很不能理解,家人也不知道原因,但警方說直接找葬儀社來處理 : ,是不是代表就查不出或者不會去查死因了呢? : 這種事我沒有經驗,但我想遲早會面對到,因此想請問一般的處理方 : 法都是像警方所說的那樣直接跟葬儀社聯絡嗎? : 我原本以為警方應該會接手進行化驗...... 驗屍有兩種 一種是行政相驗、一種是司法相驗 行政相驗比較簡單,直接請當地衛生所醫生來比對一下身分就會開死亡證明書 適用情況為年長者或長年生病者,死因可由診斷證明知道的話 就可以直接請衛生所醫生來開就可以 以及沒有意外險之類的話才能這樣做 另一種為司法相驗,一般如果較年輕、自殺、他殺、車禍等等的意外 或是有意外保險的話,就需要去警察局報警備案 之後警察會會同法醫跟檢察官來初驗大體 初驗只是看看外觀,檢查大概的死因,家屬沒問題就會開立死亡證明 如果法醫不能確定死因,或是家屬對死因有意見 就會需要擇期複驗,複驗就是要解剖 大多數家屬都是不願意解剖 過程都是需要葬儀社協助,因為警察只是通知解察官事情而已 驗屍的工人都是葬儀社的人,所以事情發生就要找葬儀社幫忙處理了 有經驗的葬儀社就會跟你們說是需不需要報警備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3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