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mNotyet:吼~~給你搞的好累,我再找時間回啦= = 03/06 22:24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2.156.26 (03/06 22:37)
※ 引述《IamNotyet (非也)》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抱歉,您一直說齊滅遂之戰,
: 但是要證明曹劌三敗於此,必須有幾件事要先證明。
: 其一,既然您一直說遂是魯的附庸,那麼必須要證明遂真的是魯的附庸。
: 其二,您還必須證明魯國真的有為了遂跟齊開戰。
: 其三,您還要證明魯國跟齊開戰時帥軍者為曹劌,而且戰敗了三次。
: 其四,您還必須證明齊國在這時侵佔了汶陽之田。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現在是你主張史記的記載為偽
而我是指出你的論點搞錯年代
並引用春秋三傳對照史記記載並無違背之處, 且公羊傳與春秋相合
故史記所述並非不可能
要說舉證, 我早已舉了, 只是你不願意面對霸了, 還說公羊傳是孤證
我倒是想問問, 閣下說史記記載為偽的舉證到哪去了?
光是憑搞錯年份的論述不夠吧?
只要史記的記載不與春秋三傳違背, 就不能說史記記載有誤
更何況公羊傳的記載和史記是大致相符的
: 第一件,您引《穀梁傳》「遂,國也。其不日,微國也。」
: 證明「遂是附庸國」,而且「只能是魯的附庸國」。
: 事實上「微國」只表示是「小國」,是「弱國」。
: 並沒有必然得是某國的附庸國。
: 齊魯之間小國甚多,莒、鄫、紀、邾、郳,難道都得是齊、魯的附庸?
: 一直到襄公時,向戌使「晉、楚之從交相見」之後,
: 制定各國向晉、楚進貢之禮,鄫國才成為魯國的附庸。
: 為的是讓魯國得以藉由剝削鄫國來置辦送給霸主的禮物。
: 則在之前魯國未必有附庸國。
敢情你是沒有看到我之前引用的禮記王制?
公羊傳隱公五年是這麼說的
「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基本上春秋三傳對於諸國的敘述
公侯國是為大國, 伯子男國是為小國, 以下者則為微國
遂國被稱為微國, 表示他是禮記王制裡頭所謂的
「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曰附庸」
: 其二,魯國是否有跟齊開戰?
: 這件事無論《春秋》經文跟三《傳》都從未記載。
: 光憑「可能」、「或許」就憑空生出一個齊、魯之間的戰爭,
: 會不會太兒戲了一點?
我第一篇文章就指出了
「公羊傳說齊國在滅遂的時候, 也侵入了魯國(城壞壓境)」
你怎麼還在問這種問題?
: 其三,既然無法證實齊、魯之間有開戰,那又何來曹劌的三敗?
: 更不用說所謂「三敗之侵地」是否存在。
: 其四,齊國佔領汶陽之田,從哪裡可以證明?
: 您的證據也只有《公羊傳》「請汶陽之田」一條而已。
: 事實上,《春秋》之例,外諸侯失地、取地雖或有不書,
: 但是魯得地、失地都必定要記載,這是因為「重地故也。」
別說笑了, 所謂春秋言例根本是看內容說話, 何來「必定」二字?
這邊邾庶其以地來奔, 述及地名, 就說是「重地故也。」
文公十二年郕伯同樣以地來奔, 未述地名
就說是「公以諸侯逆之,非禮也....不書地,尊諸侯也」
要說非禮, 邾庶其以地來奔又何嘗合禮?
千百年來, 許多人相信春秋有微言大義
如何稱呼、書地名或不書地名、書日月或不書日月, 都有意義
也因此不斷有人為春秋歸納原則, 尋找所謂春秋成例
不過即使如此, 這些人也不得不承認, 春秋成例常常有例外
而一出現例外, 就得多加一條規則去解釋這個例外
春秋真有所謂成例?
春秋經本身根本沒有說自己有成例, 全都是後人自己套上去的
有寫地名就說是重地, 沒寫地名就說是尊諸侯
朱熹的朱子語類對此事有很長一篇論談, 我引第一段, 其餘部分有興趣可以自己看
「春秋大旨,其可見者:誅亂臣,討賊子,內中國,外夷狄,貴王賤
伯而已。未必如先儒所言,字字有義也。
想孔子當時只是要備二三百年之事,故取史文寫在這裏,何嘗云某
事用某法?」
另外, 你這裡說春秋對於魯得地、失地都必定要記載
那請問成公二年齊侯伐我北鄙一事
左傳記載「齊侯親鼓,士陵城,三日,取龍,遂南侵及巢丘。」
齊侯取龍邑一事春秋有記載嗎?
沒有, 春秋只言「齊侯伐我北鄙」, 奪了什麼城、打到哪裡全都沒講
照你的意思, 這邊一定是左傳亂寫囉?
: 《春秋‧襄公二十一年》:
: 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
: 《左傳》:
: 庶其非卿也,以地來,雖賤,必書,重地也。
: 《公羊》:
: 邾婁庶其者何﹖邾婁大夫也。邾婁無大夫,此何以書﹖重地也。
: 《春秋‧昭公二十二年》:
: 夏,莒牟夷以牟及防茲來奔。
: 《公羊》:
: 莒牟夷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重地也。
: 其言及防茲來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
: 《穀梁》:
: 以者,不以者也。來奔者,不言出。及防茲,以大及小也
: 。莒無大夫,其曰牟夷,何也﹖以其地來也。以地來,則何以
: 書也﹖重地也。
: 《春秋‧昭公三十一年》:
: 冬,邾黑肱以濫來奔。
: 《左傳》:
: 冬,邾黑肱以濫來奔。賤而書名,重地故也。
: 三《傳》屢言「重地也」、「重地故也」,
: 要是曹劌真的有三敗之失及劫桓公之舉,
: 為何獨於本年(莊十三年)汶陽之田,一失一得都未書?
: 沒錯,《經》沒有,《傳》有。
: 但是三《傳》中也只有《公羊》有一句「請汶陽之田」。
: 這難道不叫做所謂的「獨經孤證」?
: 至於成公二年的「取汶陽田」,則《經》、《傳》皆書。
: 只是《左傳》認為是齊侵魯之地,而《公羊》認為是「鞍之賂也。」
: 考之前後因果,可知汶陽田蓋當年「齊侯伐我北鄙」的「北鄙」之地,
: 此「取汶陽田」是晉人使齊人歸還的侵地,則《左傳》較正確。
成公二年, 「齊侯伐我北鄙」一事, 左傳都明確寫了所取地為龍邑
與汶陽田何干
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
龍人囚之。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封。」弗聽
,殺而膊諸城上。齊侯親鼓,士陵城,三日,取龍,遂南侵
及巢丘。
此龍邑據考證在今天山東泰安東南, 離汶陽遺址有大約五十公里遠
: 但是無論是侵伐攻取,還是盟會所分之地,
: 這麼大條的事情,《經》當然會記載。
: 以此例彼,則柯盟之時,要是魯國有得到汶陽之田,更沒有不記載的道理。
你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那你自己引用的成公二年齊侯伐我北鄙, 春秋經沒有寫失地為何是怎麼回事?
: 要主張自己的意見是對的,也要真的可以證實吧。
: 我並不是所謂「避重就輕」,而是您所說的情況不值一駁。
: 您這麼主張曹劌三敗於齊滅遂之戰,
我前文說的很清楚, 我只是認為這件事就記載來看, 並非不可能
: 但是文間充滿了「要是」、「可能」、「如果」,
: 卻提不出有力的證據,則您所說的不過就是以假設證假設而已。
: 如果「如果」可以當證據的話,那無怪乎您會認為我在「自說自話」了。
你的意思是搞錯年份的論述比較有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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