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廣平君)
看板gallantry
標題Re: [請益] 明清兩代官員的俸祿標準
時間Mon Sep 21 17:51:22 2009
我上週五在清大人社圖書館看到這本書:
瞿同祖著,范忠信等譯(2003)《清代地方政府》北京市:法律出版社
這本書花了不小的篇幅來介紹清代地方官員的各種收支名目,
以及各級地方政府辦公費用、火耗、養廉銀等種種相關概念。
例如:知縣會因為誤犯多如牛毛的行政規章而被罰俸;
上級地方政府也會扣減下級官員的薪水以因應自身的開銷,稱為「攤捐」。
曾經有知縣抱怨:自己的本薪只夠交罰俸,養廉銀只夠交攤捐。
他作出的結論是:
一個知縣一年要花掉六千到一萬兩銀子,每聘一位師爺每年就要多花六百到一千兩;
但這是他實際收入的數倍,所以「陋規」無法禁絕,也不可能禁絕。
前面有板友提到,如果沒有「陋規」,地方政府可能連辦公都沒辦法。
這本書上也提到了這個現象、分析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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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222.125
推 ssarc:感覺好像是每個月給你22K然後要你繳一堆罰單和稅 09/21 22:11
推 LUDWIN:然後最高領導還認為這樣子你就不會貪污腐敗了XDXD 09/22 00:02
→ vonton:其實簡單的說就是沒有通膨觀念.. 09/22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