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oGirl (好好照顧我的花)
看板gardener
標題[考題] 98中區 特教 51
時間Thu Apr 1 12:55:15 2010
依法令規定幼托園所老師發現兒童有疑似遲緩現象,則:
a)可直接通報
b)需家長同意後才可通報
c)應告知家長,家長為唯一可通報者
d)需園所長同意才可通報
答案a
我選b
起問正常程序來說
不是應請家長帶孩子去醫院鑑定後
持診斷證明 在讓園所通報到教育處嗎?
還是這邊指的通報是社會處的疑似生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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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63.248
推 mercuryash:每年都會請老師進行發展篩檢 如果孩子發展篩撿未通過 04/01 21:55
推 mercuryash:就"必須"通報給通報轉介中心 當然要先和家長先溝通 04/01 21:58
→ mercuryash:但如果家長不願意承認孩子的狀況 仍必須通報 04/01 21:59
→ mercuryash:再由通報轉介中心去和家長溝通 轉介中心不會公開通報人 04/01 22:00
→ mercuryash:這樣的措施是避免孩子的黃金治療期被錯失 04/01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