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ting (貝比)
看板gardener
標題[問題] 特教法條的問題
時間Thu Jun 17 13:44:42 2010
Q.依據我國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標準,
特殊教育學校或特殊幼稚園所,
如有身心障礙兒童,
每多少人可以增置教師助理員一人?
A.95中區給的答案是20人,
但是依據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第9條,
98.12.23修正為15人,
但實施日期為教育部另訂之。
有沒有人知道教育部已經訂出此法規生效的日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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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6.19.145
推 lyfl:我問過了確定各特教子法的細則和確定實施日期 06/17 13:53
→ lyfl:6/26全國教師會的特殊教育委員會才會確定日期 06/17 13:55
→ lyfl:所以實行時間未定 06/1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