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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從前看ER的時候 有一位老太太(其實也沒有很老的樣子)被送到急診室 情況危急,要不就插管,要不就等死 當時醫生的判斷是,插管雖然可以讓她活命,但可能也將一直限在昏迷狀態中 這位老太太是由她的愛人─另一位老太太─送來的,她們已經在一起很久了 這位愛人希望不要插管,讓老太太平靜地走,別再受苦 但是她不是老太太的配偶,沒有決定權 最後醫生聯絡上老太太的哥哥,而她哥哥則是要求醫生為老太太插管 這個哥哥呢,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跟老太太聯絡了,也不可能來照顧她 他只是根據天主教的教規,要求插管的 這位愛人陪著老太太大半輩子了,然而在法律之前,她什麼也不是 醫生插管的時候,很抱歉地看著老太太的愛人,而她,也是一臉無奈 同性伴侶若不能爭取等同婚姻關係的權利 面對法律,愛情也只能投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30.75.5
radames:看過這集 覺得很無奈 推 61.230.88.142 08/19
kittyman:果然是符合板主的意識型態才能被M 恭喜你ꄠ 推140.112.214.200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