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BLeK (DeBLeK)
看板gay
標題Re: [新聞] 狂玩性愛趴 17歲男染愛滋
時間Sat Feb 14 10:29:36 2009
※ 引述《noname7 (noname7)》之銘言:
: 推 wjj39913:愛滋真的很可怕 大家真的的注意 02/13 11:50
愛滋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跟人心 :)
: → tancos:愛玩請自己承擔後果~~個人造業個人擔 02/13 14:11
: → tancos:沒什麼好刺不刺耳的 02/13 14:14
: 推 coobiller:最後兩行我是覺得寫的很好,恩 02/13 16:32
: → hctttaipei:倒數兩行意思是說 如果我沒打算要害人 就可不戴套??? 02/13 17:32
: → hctttaipei:該戴套就要戴套 跟有沒有被感染有什麼關係???? 02/13 17:34
: → kouta:傳染給人還不叫害人 難道是施恩惠 冏 02/14 00:31
H大說的沒錯,該戴套就要戴套,跟感染
與否無關。
我身邊有許多感染者朋友,他們並不擔心
嚇跑心儀的對象(麻痺了他們 囧),也不
擔心沒炮打(雙手萬能啊~),但他們擔心
對方不止跑掉,還順便轉告給好朋友,好朋
友再轉告給好朋友的好朋友、好朋友的好朋
友的好朋友-
其中一個朋友最近才遇到這狀況,他向有
好感的對象坦誠之後,立即那位對象身邊的
阿貓阿狗全都知道了,然後再傳了一圈回到
他自己的朋友圈裡,嘿,這位朋友和他相識
不到三個月選擇相信他而坦承,最後差點換
來個眾叛親離。
所以我說,無知比病毒還可怕。
有些人預設了感染者一定會隱瞞,或是堅
信一定有無數清純小生命斷送在這個陌生人
屌下,當然也可以像上面推文的幾位大大們
一樣東一句害人西一句造業再補上句說的好
,各位在寫這些話可能出於感想、或是希望
藉此警愓其他人別誤入歧途,但這些言語,
正是多數感染者恐懼坦承的原因。
該被重視的是從自己做起落實安全性行為
,而不是對HIV+喊話要他們別出來害人。
當各位要求感染者要在幹炮前先懺悔自己
的罪之前,試著先問問自己-若真的遇上了
,是不是能理性的拒絕對方?是不是能幫他
保守這個秘密,當做是回應對方對你的信任
?
: 推 vnucit:有病傳染給人 好像一樣算是殺人罪 觸犯刑法 02/14 03:50
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
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明知自己為感染者,
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
、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
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Google是很方便的東西,建議閣下在
發表法源之前可以順手查一下,別把HIV+都
當成準殺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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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88.171
推 angelcehugo:這篇推,大家都把HIV帶源者當怪物了 02/14 10:36
推 fyspfyspfysp:PUSH 02/14 10:39
推 opalus:推 02/14 10:45
推 cursedsoul:推 02/14 10:54
推 roads:真希望發現所有性病的一次解藥或預防針 02/14 10:54
→ Archs:目前只有菜花有疫苗 淋病可以用抗生素治 02/14 11:06
推 roads:如果世上沒有性病,該有多完美 02/14 11:30
推 jayliu1230:如果世上沒有性病 我一定每天跟狗一樣瘋狂雜交 02/14 11:59
→ jayliu1230:只可惜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唉 02/14 12:00
→ roads:性已經是上帝的玩笑了,但祂還加碼個性病,讓人間更有趣 02/14 12:01
推 HOLDONY:梅毒也可以用抗生素治 02/14 12:33
推 sugarpepper:RNA病毒不是好惹的...... 02/14 12:55
推 HuangDon:就只有推了還能說什麼咧(甜笑)。 02/14 14:02
推 papaduck:推薦~ 02/15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