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kky (茶杯找茶杯)》之銘言:
: ※ 引述《machinly (兩個人的溫度)》之銘言:
: : 判決文是我寫的,我來回應一下吧,
: : 那時判決文在這,文章代碼(AID): #19luArcI
: : 基本上你就算沒有回那句你也會被浸,第二點補充說明請你仔細看清楚,
: : 你刻意製造紛爭的證據我到現在還是保存的好好的,
: : 你為什麼要刻意隱瞞第二點補充說明的存在呢?
: 你說我刻意引起紛爭,卻又說到組務才要拿證據出來,但問題
: 就是一直以來都沒有組務,證據是我的私信,私信又不能放同
喔喔,我要糾正你喔,小組長是今年六月份才下台的,
文章代碼(AID): #1ADwLgQP (About_Life)
所以你這句一直以來都沒有組務這句話不成立。
當時發生的時間是三月份,若您覺得有疑義當然可以上訴至小組長處
: 志版。
: 1. 你們是管板的,信不歸板主管。
但是信當中的言論若與板有關,且剛好有人提出檢舉了,
則板主還是得介入處理。:)
: 2. 我沒有留信件備份,我怎麼知道你手頭那份寫了什麼?
私信不予以公開,但我想你自己寫成這樣應該也知道自己寫過什麼,
只能說請你不要刻意忽略補充說明第二點的存在。
: 當時我只是摸摸鼻子就認了。
你可以選擇申訴啊,我說了,小組長那時還沒下台呢。:)
: : 這篇也是我寫的,真巧。
: : 因為板規有規定不能貼出他人資料啊,
: : 我查法務部,他們剛好也把IP納入個人資料的範疇裡,
: : 所以違反板規被處罰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XD
: 我說兩個使用者 ip 相同,那麼我公佈了他個人資料嗎?
你不是貼了他的IP嗎。
我說了,法務部網站上也可以估狗的到,
IP納入個人資料的範疇內,
所以你就違反板規了不是嗎。XD
: 本來在同志版po文就會留 ip 啊
: 我只是給了文章代碼和節錄原文
你留了IP,而剛好IP就屬於個人情資的範疇。
: 事實是其中一位使用者他還正在水桶中,
: 而這位使用者正是曾經板規六減刑的 nahald
: 而他的違規都是要三位板主合議多天
: 那麼 我在這邊檢舉nahald在水桶期間使用分身dokey發文
很抱歉,若要檢舉請您確切檢舉他違反板規的具體事證並請寄信到板主群的信箱。:)
: 我不能查 ip 偉大的板主總能查吧?
: 你第一時間不是去查nahald是否使用分身發文
: 而是刪我文章浸我水桶 也不需要三位板主合議
: 難道是你們早就知道答案了嗎?
我們沒有早知道答案,請你不要替板主群們預設立場喔。
另外,猜測性問題板主群們拒絕回應。
於此特別說明:
若你對於判決有所疑問,應該在第一時間與板主討論,
並視情況上陳給小組長。
而非事過境遷後才再說何處不公,
不只使用者們感到不解外,連板主群也會覺得遺憾與困惑。
若要檢舉使用者違規也請來信到板主群的信箱,
我們會很樂意處理的。
檢視相關討論串至今已然離題,
根據 文章代碼(AID): #1AdtbYsS所提,相關討論串鎖文,
並於七日後砍文收至精華區內。
也請使用者七日內不要再開相關討論串,否則見文予以劣退並水桶兩週。
gay BM machinly @ Sep. 3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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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Don't ruin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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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10.58
※ 編輯: machinly 來自: 218.160.110.58 (09/03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