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十大性權事件相關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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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破周報復刊646期)
2010十大性權事件
陳韋臻 — 週五, 2011-01-21 00:26
文/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推翻封建體制,建立民主國家,已經步入一百年,健全法治、尊重自由、維護人權卻
仍然未能擴及「性」的領域。性工作除罪、通姦除罪、性言論自由等等最基本的的性權仍
然牛步。
不但如此,去年一年還持續發生性權被侵害的事件,更顯著的是,主流保守的民粹操
弄將幼童受性侵害無限上綱,官方配合演出,形成道德至上的氛圍,脫離法律理性,大家
競相推動嚴刑重罰。法律動輒因一時社會恐慌、輿論激憤,便胡亂入罪、提高刑度,這樣
的亂象應該停止了!如果社會沒有相應的經濟、文化的公平正義,再冷酷的嚴刑峻法最終
也只會引爆社會矛盾和壓力。
在此建國百年的關鍵時刻回顧性權,世界真的沒有變好,也不會自動變好,甚至好像
愈來愈艱難辛苦。陸續發生的性別弱勢自殺案件引起的社會關心有限,但是鼓勵他們活下
去的方式,恐怕不能僅止於強調「堅持下去,世界會更好」。畢竟,個人的艱難處境、走
投無路,不是空泛的鼓勵可以改變的。抗爭,是改變現實的唯一方式,也是個體求活的唯
一方式;而看見彼此、連結彼此、結盟同夥,攜手集體,抗爭不懈,是弱勢的存活法則。
一、兒少法進犯新聞自由人權底線:言論檢查變本加厲,兒少法修正條文限制新聞紙報導
立法院2010/6/2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訂定包含「健全兒
少閱聽環境,加強新聞紙及網際網路內容的管理機制,增訂新聞紙不得報導事項,違反者
最重可處罰50萬元;另賦予網際網路平台業者對兒少應採取防護措施之責任,違反者最重
可處罰30萬元。」條文;並在第44條明定「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
之內容: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描述(繪)暴力、血
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報業憂心行政裁量權過大,未來報紙報
導可能動輒得咎,傷害了新聞自由。「兒少團體」在內政部召開的座談會中安慰新聞界代
表:「…除了新聞紙之外,其他出版品、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內容等媒體的限制早在民
國92年修訂現行的兒少法都有清楚的規範,這一次只是把新聞紙的部份也做清楚的界定,
讓大家有明確的指引及依循…」。
雖然兒少法修正條文目前尚未三讀通過,然而多年來以「兒少保護」為名,步步限縮大眾
性權的風潮,終於進犯到新聞紙新聞自由的人權最底線。當NCC只要說「開會」就足以恐
嚇電玩、電視台業者,當網路聊天室使用者隨時可能觸到援交一夜情的文字獄地雷,當父
母將要喪失讓子女接觸情趣商品、接受任何有別於兒少團體認可性教育的權利……,報業
、以及所有身為閱聽觀眾的我們,確實需要擔心這所謂「立意良善」的法背後標舉的特定
道德價值大怪獸,也將一步步擊潰新聞紙這最後一塊言論自由堡壘。
參考新聞:
《人魚傳說》太惹火 爆乳裸背 電玩廣告急撤 NCC放話明開會 網友嗆:禁個屁(蘋
果日報2010/03/21)
臉書上玩美女脫衣野球拳 兒童局要查(中廣新聞網2010/05/27)
兒少法修正草案初審/兒童出入情趣商店 罰父母、店家(自由時報2010/06/03)
《兒少法》部分修正 報紙禁登犯罪細節 立院初審過關 平面媒體盼明確定義(蘋果日
報2010/06/03)
二、性侵害依法務實判決,竟惹保守團體爭議:蒼白玫瑰企圖製造無性兒童
網友反彈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網上展開連署,網友迅速動員集結並組成正義聯盟,發動
九二五白玫瑰運動萬人集會,提出三大訴求:一是將「無行為能力的幼童年齡層」由7歲
以下延伸至14歲,同時擴及身心障礙者;二是建立兒童性侵害案件專家證人制度;三是通
過「法官檢察官評鑑法」,讓不適任法官不受憲法終身職保障。並於北、中、南三地展開
連署,號召民眾響應推動「台灣版梅根法案」,要求修法公布有性侵兒童前科犯的個人資
料供民眾查詢、運用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掌握性侵前科犯的行蹤、不接受診療或
未完成社區治療的性犯罪假釋犯一律取消其假釋等。
為回應壓力,總統府發表聲明支持相關修法,法務部亦召開《刑法》研修會議達成修法共
識,凡與十二歲以下幼童性交,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一律判處五年以上徒刑,刑度直
逼強盜、貪污罪。
利用民粹扼殺冷靜反思辯論議題的空間,推動道德和法律的緊縮,這樣重大的社會危險是
我們不能不謹慎以對的。
三、污名糾纏愛滋經費,暴露愛滋歧視:資源與態度夾殺愛滋感染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每年編列約新台幣15億元愛滋治療費用,但經費吃緊,希望回歸健保,
然而健保局財務也困窘。專家呼籲,愛滋患者愈早治療有助防疫。
在愛滋依然汙名纏身的台灣此刻,面對將愛滋平常化的建議,當然應該支持,那正是化解
汙名的一個途徑。然而從官方釋放出來製造社會恐慌的媒體訊息,在在暴露其心態仍停留
在標籤化、罪犯化感染者,令人懷疑防疫會有任何成效。
參考新聞:
少年參加轟趴 1次染4種性病(自由時報2010/03/31)
濫交男 月搞19次一夜情(蘋果日報2010/08/27)
桃縣衛生局調查 校園小同志 多達成人740倍(自由時報2010/10/04)
愛滋媽拒結紮 孩子生了落跑(自由時報2010/05/05)
愛滋賊咬人 多關4年(蘋果日報2010/05/26)
愛滋資訊曝光 役男無家歸(中央社2010/11/08)
歧視!驗愛滋篩出同志 積分飆高(TVBS 2010/02/03)
四、政府擬規劃開放合法性交易:盼尊重性工作者自主,不侷限於紅燈專區規劃
自2009年11月6日大法官會議666號解釋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
憲法的平等原則,若未對此進行任何修正,將於100年11月6日自動失效。內政部長江宜樺
於10月14日表示,擬開放性交易合法,以個人工作室(一樓一鳳)或三、五人合作方式經
營,不朝紅燈專區規劃。
目前對於性交易政策討論仍以管理、縮減和滅絕角度出發,鮮少以性工作者的角度,制訂
能保障他們公平和安全的相關法令,忽略圍堵不僅沒有任何作用,也僅是在特殊化與汙名
化他們的身分,增加以性工作謀生者生存處境的艱難。
參考新聞:
性工作者可「一樓一鳳」經營 不設「紅燈區」(NOWnews 2010/10/14)
五、台北市教育局發佈恐同公文 校園青少年同志處境艱難
台北市議會審理台北同志公民運動之預算時,以附帶意見要求市府「…設置跨局處平台…
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藉該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
誼等活動…」,長年辦理「台北同志公民運動」的民政局竟照本宣科傳達給台北市政府各
局處照辦,而理應維護「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的教育局也在2010年2月6日發函全台北市
的各國高中職,大動作要求各校「加強瞭解、監督,防止假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不
合宜之同志交誼活動」,如此妖魔化少年同志交友與發展自我認同的空間,引發同志人權
團體憤怒抗議。
一封公函暴露出牽涉多個單位局處的一連串歧視,擠壓到的卻是最沒有資源的校園青少年
同志,正在努力防制校園霸凌的教育主管機關,恐怕才是霸凌校園同志最根本的源頭。
六、跨性別勞動尊嚴被打壓:馬偕迫跨性別不得自主穿著如廁,最終非法解雇
任職台北馬偕醫院資訊室五年的跨性別員工周逸人,三年前開始留長髮,2009六月首次穿
女裝,主管威脅︰「馬偕不能接受這種事,除非你不想幹。」自2010九月開始決定每天穿
女裝、化妝上班、堅持上女廁,即收到院方所寄的存證信函免其職務。周員指控馬偕「性
別歧視」;但馬偕稱周員用女廁造成女同事困擾、工作狀況不佳。
馬偕事件並非台灣第一個跨性別職場歧視的案例,然而絕大部分遭到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
者,都因擔心曝光失去工作權而選擇隱忍,只有少數個案被逼上絕路忍無可忍,願意在媒
體上揭露,才有機會被社會大眾看見。
七、性/別多元不被認同,被逼走絕路:社會不准做自己,同志與跨性別選擇放棄社會
高市一名男子因不滿家人無法接受他想當女性的想法,10月21日跳愛河自殺,被警消救護
人員救起送醫無大礙。
12月第一天,屏東縣兩名高職女學生,相偕到車城一間民宿燒炭殉情身亡。她們留下遺書
:「我們是很談得來的朋友,但無法忍受別人的異樣眼光,決定一起走。」
12月最後一天,嘉義縣一名大三男學生被發現在校外租屋處,著女裝燒炭自殺,遺書寫「
老天爺為何給我男生的身體,但我比較喜歡使用女性的物品等。」
同性/跨性人生不被認同,前有北一女兩女生、嘉義跳蘭潭的女校生、林國華、蔡雅婷、
皓皓,還有許多我們不認識、也沒有被報導而留下記錄的朋友,他們選擇終結自己不被接
受的苦難人生,以死諫來控訴這個壓迫他們的社會枷鎖和性別牢籠。面對固有的同性/跨
性歧視,我們得繼續征戰。
八、外配遭受移民官歧視多:越籍孕妻申請入台被要求驗DNA,單人床也被認定是假結婚
北縣一名男子四月向我國駐越南河內辦事處申請已懷身孕的越南籍妻子來台,面談官竟否
決,並出言「從這邊帶回台灣,有八成最後驗出來的小孩都不是台灣人的。」「羊膜穿刺
有兩成流產機率,風險高,我不同意你們做。」堅持等小孩生下來驗DNA「確認是親生小
孩再來。」
陳姓老翁娶大陸女子,移民署查訪發現老翁家裡只有單人床,認為夫妻無法同寢,羅女是
假結婚、真打工,要求她離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隔離訊問陳的三名子女,對羅女生活互
動情形都相符,足證「同住屋簷下」事實,撤銷對羅女的不利處分。然而移民署仍表示,
即使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假結婚案處分,移民署仍可依行政執行法裁定應否離境。
如此口不擇言、赤裸裸的歧視表現,實在令人驚心動魄,而移民官行政裁量權力過大,與
弱勢的外籍配偶更是極為不平衡的不對等。
九、安心成家方案補助歧視壯大歪風:表面獨厚異性戀夫妻,暗底助長炒地皮
政府為回應「少子化」生不起、養不起的民怨,推動「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鼓勵青年人
結婚成家與生育子女,提供青年夫妻2年2百萬零利率的超級優惠房貸,以及每月最高3千6
百元的租屋補貼。多個公民團體在3月25日早上前往內政部抗議政府忽視與排除單身、同
志以及中老年人,呼籲重視其他族群的成家需求。
政府應通盤瞭解民眾生養不起的恐懼,來自於社會財富日漸過度集中在金字塔頂端的畸形
發展,窮忙族、非典就業怪象成為常態,使得民眾對未來生活安穩失去信心。而面對「住
不起」問題,政府補助房貸「鼓勵買房」,完全無助平抑不合理飆漲的房地產價格,又怎
會是幫助青年成家的解答!
政府有讓人民安居樂業的責任,但並沒有幫助人民購置房地產的義務。政府應協助無力購
置房地產的大部分弱勢民眾,提供居住權的保障,而非制訂各種圖利建商、將弱勢民眾驅
逐出城市的政策。
十、性污名緊縮私密空間:女連長私人趴喇舌下屬,軍方嚴加記過調職,網路揪團上酒店
,教育部企圖限制隱私
曾獲留美重點培訓的陸軍女上尉連長,3月1日被爆在營外的個人生日派對中與九名男女士
官下屬玩親親舌吻,輿論對女連長的「濫吻」和「女女吻」大加批判,陸軍司令部認為舉
止失當,予以記過調職。3月13日以個人板為主的BBS站台大PTT2爆發兼任酒店幹部的板主
在個人板上揪團上酒店引發爭議,教育部和台大開會決定要求此後所有板主須使用登記真
實身分的電子郵件帳號,性別社團批判此舉嚴重侵犯網民隱私。
這兩個案件都反映了性污名如何提供藉口讓管理的暴力硬行深入個人的私密空間。女連長
的專業表現並未降低,然而私人聚會中的玩笑活動仍被監控懲罰,更使得九位知情同意的
親吻對象隨之陷入污名。PTT單一板主的廣告活動因為牽涉到把上酒店平實化作為揪團活
動的一部份,因此遭到教育部和校方決議要求所有板主登記身分,企圖對板主們的言論和
活動形成嚇阻效應。
個人私密生活有其自主性,這是隱私的基本內涵,然而這兩個案件都看到性污名創造了非
理性的氛圍,讓管理的黑手強行深入個人隱私,戕害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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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kotoyen 來自: 211.76.81.127 (01/2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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