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Gay (甲板專屬帳號)
看板gay
標題[請益]該不該認養子?
時間Mon Jul 2 23:03:05 2012
下邊有沒有G點,我還真不知道
但眼前的狀況
還請瞭解法律關係的朋友幫忙解惑
話說老姐因為家暴關係多年前離婚了
她那前夫當然也不只一次騷擾我家
最後我只好軟硬兼施的請我姐搬出家裡
回歸正題
她前夫前些天往生
零零總總身後留下約七百萬吧
當然除了保險受益人一直都是寫我姐名字外
也還包括了她唯一兒子的財產繼承
前天,老姐針對這筆遺產跟我聊到
她擔心她在兒子還沒成年前,若說不小心怎麼了
她的財產怕被她前夫家給拿去
然後她說她寧可把錢留給我們娘家,也不要給她前夫家
(前夫家兩老都往生了,只剩前夫的姐弟)
就說:看我要不要"收養"她兒子,
至少以後有什麼狀況的話,我們娘家還可以有一定的權利
我自己想想都覺得奇怪,查了一下資料知道
我姐若不幸往生的話,第一順位繼承人也是她兒子,跟我們家也不會有任何關係呀?
只是說她兒子是跟夫姓,所以難到監護權會在夫家那邊而可以來控制這些錢嗎?
但我想到的是(也不知是否正確):養子的權利等同於親生子女耶
若說以後我沒結婚沒小孩
那麼若我怎麼了,我的遺產的第一繼承順位會是"養子",再來才是我老媽,
我那口子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呀(所以我那口子一直叫我乾脆把財產放他那)
這樣再怎麼算起來很像都是我吃虧!!
到底是我想太多了?還是真的這有點"陰謀"呢?
若要拒絕的話,又有怎樣的好理由呢?
(雖然我姐說若以後我結婚後,她會去終止收養關係啦)
至少目前來說我跟我那口子過得很好,當然還不會有"結婚"打算,
當然以後會不會有婚生子女也看我能拖多久就多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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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4.252.104
→ mivor:叫你姐寫好遺囑就可解決 請參考民法 07/02 23:06
→ uka123ily:其實你可以立遺囑,加減算是有用 07/02 23:09
→ brokeback:既是陰謀也是陽謀:你姐希望他兒子繼承你財產 07/02 23:39
→ brokeback:也擔心你老了沒人養 07/02 23:40
→ yyc1217:可以信託~等成年後再交給該兒子 07/03 00:09
→ boro:恕我直言 是你姊太貪心 不管怎樣 這錢是屬於他兒子的 07/03 15:02
→ boro:不管是誰 要動用這筆財產 一定要對他兒子有益 不然就是違法 07/03 15:05
推 joehou:可以寫遺囑(但是要注意遺囑有一定要件) 除了特留分以外 07/03 18:15
→ joehou:可以自己處分財產 07/03 18:15
推 olivia1124:是好事情~認養吧! 07/08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