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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FB看到的...... http://ppt.cc/3_is 謝哲勝 同性戀是否為疾病固然仍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同性戀者不能創造繼起之生命 (除非可以複製人),在不危及族群生存發展前提下,社會固然可以容忍同性戀者的 選擇,然而,不應鼓勵。這絕對不能用「衛道人士」加以形容,因為沒有一個族群願意 走向滅絕之路。 我 鼓勵同性戀是會讓全社會(或是絕大多數)的人變成同性戀嗎? 鼓勵學生讀書,學生怎麼沒有變成書? 謝哲勝 只要因為明示或暗示鼓勵,因而增加同性戀人數,則將減少創造的繼起生命, 整體社會就會承擔繼起生命減少的成本。 鼓勵學生讀書,至少可以增加讀書的人數,即使有些人不讀,也不會因此就認為不需要 鼓勵學生讀書增加知識。 我 這論點要先證明鼓勵同性戀(或廣義地LGBT族群)會造成同性戀人口增加 (按照現行研究定義寬嚴與否,LGBT約佔人口1-10%),要先證明鼓勵同性戀, 會造成這1-10%同志能見度增加,或是同性戀人口真正增加(從10%往上加)。 謝哲勝 除非認為同性戀對社會生存發展無礙,而且同性戀無法藉由生理或心理治療, 而變成異性戀,否則,應該是協助同性戀就醫,,而非放任或鼓勵 -- 很遺憾,學界是這副德行。 大學不再值得尊敬,教授的社會地位也沒多高,都是我們這些大學中人自己搞砸的。 我們都把希望放在下一代,但又不斷地把下一代教壞,提供的只是壞榜樣而不是讓人 追求的典範。下一代有樣學樣,好的不學專學壞的,我也不知道到底該責怪誰。 劉從葦,〈或許,只是想放棄的藉口〉(20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240.115
ffmuteki9:所以他也在歧視不孕症的異性戀? 07/03 16:41
ffmuteki9:而且究竟為什麼能得到同性戀無法生育孩子這結論啊Orz 07/03 16:42
※ 編輯: analysis0813 來自: 122.123.240.115 (07/03 16:47)
shiruru:原來在他狹隘的腦袋裡還不知道同性戀是有生育能力的 07/03 16:57
ohaboy:wiki謝哲勝內容還蠻有趣的= = 07/03 16:59
mited:請他論述"一對不孕男女是否可以有婚姻結合" 再來說嘴 07/03 17:02
shiruru:他講不出來的啦ˊ_>ˋ 07/03 17:03
porkball:DSM手冊已經把同性戀從中移除很久了 07/03 17:07
porkball:為什麼至今仍然還是聽的到需要協助同性戀就醫之類的說法 07/03 17:08
montan:嗯哼~他說得很有道理,所以他一定也贊同「如果我們鼓勵大家 07/03 17:10
montan:成為狗」,那麼變成狗的人數就會增加,那麼人類就滅亡了XD 07/03 17:11
mited:"整體社會就會承擔繼起生命減少的成本" 那不孕者呢? 07/03 17:15
mited:要不要乾脆把同志跟不孕者一起坑殺算了 反正都無法創造生命 07/03 17:16
mited:而且同志創造生命不是"不能" 而是"不為" 07/03 17:17
mited:說同志"不能創造繼起之生命" 應該是不孕者才是"不能"吧 07/03 17:18
mited:堂堂法律系教授 用字遣詞還這麼不好 (鄙笑) 07/03 17:19
n1lk5g2:他哪位? 07/03 17:34
boo19900520:虧他還是法律系教授= = 07/03 17:48
sueway:法律系教授不是強在抓語病 然後告別人嗎 07/03 17:55
l1234568790:所以他也反很多不生子的囉? 07/03 18:42
lovekimono:第一段就讓我想到呂秀蓮的 同志亡國論 07/03 18:58
KTR5566:"因為沒有一個族群願意走向滅絕之路" 07/03 19:06
bigbearli:x>檢舉>性向>要求刪除&向臉書提出檢舉>done 07/03 19:08
leon1986:要減少同性戀最好的方法就是.....節育 07/03 19:09
leon1986:異性戀們不要生小孩,就不會增加更多的同性戀了 07/03 19:09
theash:我覺得抨擊同性戀不能生的知識份子都很可笑,誰說不能生。 07/03 19:09
theash:會這樣說的,都只是被大環境限制住思考,非常狹隘的人罷了 07/03 19:11
uka123ily:同志跟族群毀滅什麼時候有關係了? 07/03 19:11
theash:身為同性戀者。假如世界會因我不產後代而滅,那我可以生啊 07/03 19:12
uka123ily:喵的,生了不養,才是讓族群走向滅絕之路 07/03 19:18
miato:在法學院的應該都知道他的風評真是%*&&*)(^(*^ 07/03 19:44
miato:很想說 但還是就這樣帶過吧... 心知肚明就好 07/03 19:44
liparis:阿第一句就北七了阿...同性戀好久之前就被移出DSM手冊了 07/03 19:49
liparis:敢情這位法律教授可是打算挑戰醫學專業XDDDD 07/03 19:50
qwilfish:他誰? 07/03 21:18
Daniel2468:沒有族群願意走向滅絕,但是人類已經滅絕多少物種?哈 07/03 22:38
Daniel2468:如果鼓勵就可以使性向改變,那今天他需要擔心同性戀嘛 07/03 22:39
mited:這位偉大的教授回文完全避重就輕 整個是跟他對牛彈琴(昏) 07/03 23:16
mited:想必他也是真礙聯盟 走出埃及那一掛的 07/03 23:17
pppeeeppp:@@ 07/04 00:15
eulb03:好噁心喔 07/04 00:33
s80385:他是不是忘記全世界人口過多的問題。(茶)從沒看到何謂滅亡 07/04 01:41
wayne62:他第二句前提就有誤.同性戀還是有方法可以創造繼起的生命 07/04 03:25
wayne62:代理孕母,借精子,很多女同志伴侶都有養育子女 07/04 03:27
vmgvu:who? 07/04 06:17
mited:對於從事教育工作者 講出"倡導同志者會造業遭致報應"這種話 07/04 09:27
mited:真為台灣兩性教育感到寒心 07/04 09:27
analysis0813:他鎖FB了 不是他朋友的看不到了 07/04 23:46
goodcack:已把截圖寄到教育部和中正大學的校務及校長信箱了 07/05 01:06
geoff1018:您好,我是政大法律的學生,請問誰有這篇的臉書截圖? 07/05 04:41
geoff1018:可否寄一份給我備存? 謝謝您。 07/05 04:42
dryadh4920:這是!? gross 07/05 05:43
vivayo:我居然上過他的課=_= 07/06 00:18
wow102001:臉書可以檢舉.一起按仇視言論吧 07/06 02:41
leontooq:他又把這篇打開於是只好順便拍照囉(攤手) 07/06 04:41
liparis:本文矛盾.既然"仍有討論的空間"(他說的.不是我說的^^) 07/06 09:14
liparis:表尚未確定好壞是非對錯.又怎可使用"容忍"和"不應鼓勵" 07/06 09:15
liparis:等明確表達了判斷價值的詞語? 07/06 09:16
liparis:說難聽點.底下護航那位.還有水準得多! 至少懂得說"尊重" 07/06 09:17
nsaids:戰力很低的說,都不曉得被破幾百次的老梗了 11/21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