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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feat/archives/2012/07/07/2003537149 taipei times7月7日... 有不拐彎抹角,避重就輕的教徒,報導裡的這位牧師,我覺得就是... 我還蠻喜歡這種教徒,因為他們不做那些令人討厭的語言行為: 不會用”有罪無所謂,沒人會定你的罪”或,”沒關係,我們罪很多...”等之類... 來對應”憑什麼說同性戀是罪...”這問題... 文中這位牧師,就認了,(有點像梅爾吉普遜): 不可能由他來主持這場公民結合,因為他教會否定同性關係是種可行的生活方式... 但他一定得出席,一來要支持結合的二人,因為是他的牧群;二來要支持主持結合儀式 的牧師,因為他自己不能主持...。 他說這是個平衡的技倆,(走鋼絲那種,比喻是個危險動作);堅持否定同性戀關係, 和服務牧群一樣重要,(一樣重,所以平衡)。 看完報導,我還蠻喜歡這牧師。不會淡化自己的立場。矛盾,不會阻止 他支持這段結合。他坦白這是敏感度高的事... 想清楚吧。”沒人會定你的罪”總不可能讓罪,變得虛有其名,有好像無;牧師的立 場,若是個得人尊敬的牧師,不會允許這種事。 同樣,值得人尊敬的牧師,不會因罪有很多,便覺得多些少些不重要。 更進一步,他必須堅持認真地對待和處理每個罪人和他所帶有的罪。當然有些罪 比較嚴重,有些比較輕;但每個罪都得有實質,得有實際意義。 就算不認為同性戀是罪的牧師/神父,也一檥會認真對待罪。 -- "I am well aware I have never written anything but fictions," (michel foucalt; 19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