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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部分恕刪 <<以下為逐字打臉稿>> 心得: 很明顯 你老爸不肯接受你的同志身分 連遺產也不願留你一份  我想天底下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同志 既然如此 你就有點骨氣 別拿他的錢不就好了 告上法院 又是何居心? 貪圖這18萬鎂???? 我是覺得啦 小孩繼承爸媽的錢(包含負債)是天經地義的 不曉得有人哪根筋不對 跑來跟人家抱怨「ㄟ 你要有骨氣啊 幹嘛貪圖你老爸的18萬美?」 然後感覺你沒看完內文 沒發現兒子的職業是法官 他依法、依其專業 行使自己的權利 又礙到你了? 正所謂別人吃麵你喊燒 就是這個意思 像這種好萊塢兩性都會輕喜劇的劇情 又不是第一次在美國上演 但是有人就是會每天用「gay」在google關鍵字搜尋 看到什麼色羶腥的東西就很高興的想拿出來跟人分享 我是覺得啦 其實沒有人對這種東西有興趣 你就自己開個部落格自己開心就好 不用費心來這邊貼 還要想些言不及義的心得 真的很辛苦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45.49
uka123ily:你知道繼承權是什麼? 問題不是在於骨氣這件事08/22 20:00
p82222:無法認同心得 08/22 20:00
正是如此 每個人都有無法認同的事情 要是他爸真厭惡他 大可從遺產名單中除名 但是他卻特地開出條件 表示仍對親生兒子有一絲期望 我認為兒子只看到父親的責備 卻看不到這番用心 以致家庭失和 實在是人倫悲劇 ※ 編輯: xyzdragon 來自: 114.32.245.49 (08/22 20:04)
mutkan:無法認同心得08/22 20:02
「兒子只看到父親的責備」好笑了 你認識他們父子多久了? 有超過20年嘛? 如果有你再來說爸爸的用心+期待吧 在我看來 你似乎也只是 眼紅看不慣一個有錢(起碼上千萬台幣)、事業有成(法官)、帥氣(google名字可以看 到照片)、家庭和樂(有固定伴侶跟小孩)的gay又可以依法繼承他爸爸的18萬美金而已 -- 承認你就是個gay很難嗎? 就算不承認 當個安靜的gay很難嗎? 就算不當安靜的gay 當個不會扯gay的後腿的假straight很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3.128
xyzdragon:我自己有錢 何必眼紅.... 只是覺得這新聞令人難過 發出 08/22 20:32
KTR5566:不平之聲 08/22 20:33
xyzdragon:來和大家分享 做個反面教材 希望大家和父母好好相處 08/22 20:34
^^^^^^^^ 該怎麼說... 露餡了嗎?liparis:的確令人難過啊.這老爹自己也有問題嘛.... 08/22 20:34
PseudoJ:是令人難過阿 老爸很希望兒子孫子有他理想的樣子 08/22 20:36
Homunculus:我倒覺得父親遺囑立成這樣, 想必是生前就沒好臉色看吧 08/22 20:36
PseudoJ:兒子到老爸死了都還得不到對他性向的認同 08/22 20:37
那我用簡化的方式來問大家好了 1.某甲死前立下遺囑告知其子某乙 必須於某甲死後6個月內 與某人(某丙,為女性之不特定人)結婚 才可以獲得遺產 合理嗎? 2.如果1.合理 某乙於某甲死後6個月內 與某女性友人(某丙)結婚 並於繼承某甲之遺產後隔日離婚 合理嗎? 3.如果1.合理 2.不合理 則某甲死前立下遺囑告知其子某乙 必須於某甲死後6個月內 與某丙(女性,為某乙之妻子)離婚 才可以獲得遺產 請問,你覺得合理嗎? ※ 編輯: yspen 來自: 61.31.133.128 (08/22 20:46)
pppeeeppp:這新聞令人難過的是 xyz龍 的心得吧... 08/22 20:47
yspen:是的 新聞無感 但心得令人火大 08/22 20:50
KTR5566: ↑板規要求啊... 08/22 20:51
pppeeeppp:板規要求要有心得 但沒有說你們可以歧視我們... 08/22 20:53
yspen:KTR你怪我嗎? 如果不是怪我 那你就是怪版主摟? 怎不捫心自 08/22 20:56
xyzdragon:我的心得沒有歧視吧 個人感觀而已 我覺得他不拿錢比較好 08/22 20:56
yspen:問平平是一個20字的心得 有人可以寫得人人認同 偏偏有人可以 08/22 20:56
yspen:寫的人人喊打 08/22 20:56
yspen:xyz你可以繼續坳啊 反正都備份了 08/22 20:57
pppeeeppp:xyz龍你在這篇推文就很明顯歧視了 你是邏輯有問題喔? 08/22 20:57
Jakub:呵呵 就承認自己就是歧視同志嘛 少在那邊假惺惺 08/22 20:58
pppeeeppp:只是覺得這新聞令人難過 做個反面教材 ................ 08/22 20:58
yspen:反正某X、某K、某P的邏輯就是「被抓到就裝死」 08/22 20:58
yspen:「但是如果對手陣營有較弱的被我抓到 就死咬著他就對了」 08/22 20:59
gigli2008:你讓我想到《億萬未婚夫》這部片 XDDD 08/22 20:59
xyzdragon:???? 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你覺得我違規便去檢舉吧 08/22 21:00
yspen:反正又不是第一天看到有人裝死了 相當習慣 08/22 21:01
knight9135:大家好~我們是X.K.P~ 最愛同志的霉少女團體...(灑花) 08/22 21:01
※ 編輯: yspen 來自: 61.31.133.128 (08/22 21:31)
yspen:剛剛用大寫E把08/22 20:04那段xyz龍編輯的文字鑲成灰色 08/22 21:31
tubamouse:裝死了.... 08/22 21:35
sswt6228:但 他是國外 應該不適用台灣的律法吧... 08/22 23:32
peter52025:大家都別吵啦, 要乖乖的^^ 08/22 23:50
teemocogs: yspen. 08/23 00:52
garlic1234:xyz龍怎麼不對yspen假設的問題提出你的心得呢 08/23 01:18
garlic1234:歧視經過包裝後還是歧視 08/23 01:21
chen95982000:是自己的權益就去爭取~沒甚麼好收斂的 08/23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