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doesit (熊熊發現...)
看板gay
標題Re: [心情] 這圈子,真的回頭是岸?
時間Mon Jan 7 17:01:40 2013
※ 引述《PttGay (甲板專屬匿名帳號)》之銘言:
: 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喜歡的是男是女
: 一直到家人為我相親結婚
: 後來一個機緣
: 我知道了自己真正喜歡的是什麼
: 推 pppeeeppp:不再做那件事了 老婆都不會怎樣喔? 01/07 14:33
: 推 Same:唉 其實你早就知道 只是你不敢面對 01/07 14:34
: 推 dozze:TRAGIC 01/07 14:53
: 推 ezdoesit:什麽機緣? 01/07 14:55
: 推 ayuboy:都結婚也有小孩了 就盡自己現在的責任吧 01/07 15:04
: 推 murderice:珍惜所有哇 01/07 15:21
: 推 RinceX:孩子都生了就別想那麼多了 = = 01/07 15:47
: 推 FERRE:你失去一個一個自己可以選擇的機會 01/07 15:52
: 推 Rdkl1e9z:你已經不是只有對自己負責了 01/07 15:57
: 推 wp972160:你已經不屬於這邊了 01/07 16:24
他雖然已經結婚了
可是他是一個男的 他喜歡的也是男的
他已經完全符合同志的定義
而且生了小孩後 就不再跟老婆做愛了
所以也不是雙性戀 因為他對女人沒興趣
他就是一個同性戀 比雙性戀還同性戀的同性戀
這是與生俱來的東西
沒有辦法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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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布調查統計結果:台灣去(2006)年有六萬四五四○對離婚,平均每天
就有一七七對夫妻「一拍兩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
高離婚率的主要原因是:婦女受教育和工作機會的提升、以及個人主義的盛行。
它突顯了目前台灣大部分的婦女已能經濟獨立、並對自己的未來有較多的選擇權,
而不必迫於「現實」因素、必須在一個可能不幸福的婚姻中忍耐求生。
http://www.npf.org.tw/post/1/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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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戀夫妻可以因為個性不合等因素,不想在不幸福的婚姻中忍耐求生而離婚。
爲什麽同志不行?
我們會譴責所有已經生兒育女卻離婚的異性戀夫妻嗎?
並不是要鼓勵所有同性戀老公都去離婚
只是覺得婚姻道德的枷鎖不必放那麼重
如果異性戀可以因為個性不合而離婚 爲什麽同性戀不行?
這位發文的同性戀老公
從來就不知道 原來喜歡男生也可以是一個選擇
他只是社會制度 社會價值觀下的一名平凡人
他就是一名同志
他需要的是認同與幫助
而不是被道德勸說或一腳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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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0.44
推 jas0205:推 為什麼可以因為個性不合離婚 卻不能因為性向不合離婚 01/07 17:47
推 Tutt:推 01/07 19:33
推 littlehouse:推 01/07 19:36
推 sagarasumi:低調推! 01/07 22:53
→ akrsw:推 01/09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