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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家屬的實例 http://topic.commonhealth.com.tw/loved/movie_08.aspx 同志老了之後會更容易遇到類似的問題 如果沒有伴侶、親屬或子女,老了只能進安養院嗎? 大多數人應該會比較傾向跟好友住在一起互相照應 更進一步的,如果有不同年齡層組成彩虹公寓,生活上各方面更能互相分工 但目前法律上並沒有對這樣的家人關係有任何保障(權利與義務) 不過目前草案中對於多人家屬的部份似乎也僅止於日常家務 締結的關係不那麼緊密,能行使的權利也有限 實際面臨到的醫療照護問題、保險方面、財產(共同持有、繼承)、稅金… 看起來還是要有婚姻或伴侶關係才能適用 -- 有錯請指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