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opic.commonhealth.com.tw/loved/movie_08.aspx
同志老了之後會更容易遇到類似的問題
如果沒有伴侶、親屬或子女,老了只能進安養院嗎?
大多數人應該會比較傾向跟好友住在一起互相照應
更進一步的,如果有不同年齡層組成彩虹公寓,生活上各方面更能互相分工
但目前法律上並沒有對這樣的家人關係有任何保障(權利與義務)
不過目前草案中對於多人家屬的部份似乎也僅止於日常家務
締結的關係不那麼緊密,能行使的權利也有限
實際面臨到的醫療照護問題、保險方面、財產(共同持有、繼承)、稅金…
看起來還是要有婚姻或伴侶關係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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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家屬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