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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看現在社會上抗爭的那些人,哪一個不是吃飽撐著?如果他們真的有生活上的需求的 話,這些時間應該拿去工作才對呀!……我反對學生參加抗爭的原因是:很多大學生容易 受到像走路工一樣蠅頭小利的誘惑……現在和民國初年不一樣,大學畢業生到處都是,你 們憑什麼確信你們的主張比大學已經畢業、社會經驗比你們豐富的人還好?轉自藍偉銓" "憲法第7條基本權不保障同性戀的婚姻權" "「同性戀是否為疾病固然仍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同性戀者不能創造繼起之生命(除非可以 複製人),在不危及族群生存發展前提下,社會固然可以容忍同性戀者的選擇,然而,不 應鼓勵。這絕對不能用「衛道人士」加以形容,因為沒有一個族群願意走向滅絕之路。」" 謝語錄 聽說都是謝哲勝出口( 我孬孬怕被告,我只知道沒有真實惡意,來源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 不針對謝哲勝僅想評論社會的我真心覺得 反同性婚姻=反社會運動=要有禮貌=某顏色政黨 根本可以畫上等號 ※ 引述《mmdiary (百年孤寂)》之銘言: : 我在FB上問這堂堂法律系謝大教授幾個問題 : 謝大教授雖然一一回覆,但內容讓人更傻眼 : 連最基本的「不能」或「不為」定義都搞不清楚了 : (這明明是大一民法概要就會學到的名詞辨別) : 再加上所有論述題題建立在 : 「同性戀是疾病」、「要不要當同性戀可以自己選擇」、 : 「同性戀不是不要生育,而是根本就不可能生育」 : 「可以經由鼓吹成為同性戀」 : 整個論述是荒誕可譏到不明所以然 : 讓大家看看平行世界的言論: : 1. : 我:「不為」創造繼起之生命,是否代表亦有可能創造生命? : 謝:就同性結合以目前科技是完全不可能。 : 2. : 我:「不能」創造繼起之生命,是否代表無論如何皆不可能創造生命? : 謝:就同性結合以目前科技是完全不可能。 : 3. : 我:同性戀是「不能」還是「不為」創造繼起之生命? : 謝:不能。 : 4. : 我:不孕者是「不能」還是「不為」創造繼起之生命? : 謝:不能。 : 5. : 我:不孕者是否會導致社會承擔繼起生命減少的成本? : 謝:不孕者對創造繼起生命也無貢獻,但不孕者不會明示或默示鼓吹不要創造繼起的 :   生命,也不會有示範作用。 : 6. : 我:同性戀若只是「不為」創造繼起之生命便反對之,那麼一對「不能」創造繼起生命 :   之不孕男女是否可以有婚姻結合? : 謝:一對男女只要結合就可能創造繼起的生命,但同性戀意味著不可能。 : 7. : 我:為何同性戀者經過社會與家庭長期洗腦(已非暗示了)仍無法改變性向? : 謝:有些同性戀並非天生的,而是性別認知有障礙,或者因為環境關係恰好強烈喜好 :   某一同性,並非無法改變性向。 : 8. : 我:但為何明示或暗示鼓勵即可增加同性戀人數?依據何在? : 謝:如果告訴人們同性戀也是一種選項,就如同告訴人們賣淫也是工作選項之一, :   如同娼妓合法化,當然可能增加同性戀人數。尤其是一時性別認知障礙的人就 :   不知自己其實是需要就醫的。社會也明示地不鼓勵抽煙,因而抽煙人口逐年減少。 : 我該繼續跟平行世界的溝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73.248 ※ 編輯: paschen 來自: 123.192.173.248 (11/21 17:25)
uka123ily:據說也是中正的? 11/21 17:28
linyi99:真要像他說的那麼厲害,這世界上就沒同性戀了啦。 11/21 18:16
roy1123:這麼說來皈依應該是罪大惡極唷.. 11/2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