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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找到新答案了 原來天嬤嬤的主張,完全出自「台灣守 護家庭聯盟」的神祕小冊子啊! (又一個聯盟?XDD) http://nephthys65.pixnet.net/blog/post/42048277 看一下小冊第二章的翻拍照 「同性婚姻真的是私人的事嗎?如果僅 僅是當事人自願便可結婚,那麼我們很 難拒絕底下的婚姻:父女、兄妹、母子 自願結婚可不可以?三個人結婚可不可 以?三男兩女呢?人和動物結婚呢?人 和板凳結婚呢?」 「相愛是個人的自由,婚姻制度卻是關 係到人倫關係、社會安定及國家發展, 絕對不是兩個人的私事。」 XDDD totally tianmama!!! ※ 引述《minamibaby (朋朋)》之銘言: : 話說我也很困惑板友提出的事,到底有多想亂倫跟人獸交,才一直想到這方面啊! : 是因為我們太純潔還是怎樣?我們看草案都是欣喜於我們的基本人權有了著落,我們 : 不會去規劃我要強姦我表哥,或是叫鄰居家的狗老婆啊! : 去找了一下這位叫田媽媽在甲板之前發的文章,果然一系列都是多元成家的文章,最 : 近這麼關心同志的朋友真的很多欸! : 不過好像都是最近才開始關心的。 他會跳出來說你人身攻擊~(我有試過ㄌ) -- 補註一下:這種論證,是稻草人謬誤,和不相干謬誤的好例子 http://leeyihsiu.blogspot.tw/2013/06/blog-post_20.html 不過天嬤嬤認為,同志應該為教徒的思想謬誤負責 所以要放棄「同志婚姻是兩人的事」的論點 才不會被教徒打。 呃......可是那本小冊子有七章 = =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0.167 ※ 編輯: Mancer 來自: 124.11.190.167 (12/03 13:16)
kkk2126:還有非黑即白的謬誤 12/03 13:18
lovecfcm:還有想結婚就必須幫忙爭取近親婚,否則是偽善的指責。 12/03 13:27
vanler:沒梗到只剩詭辯 臉腫到唯讀不回這篇 12/03 13:28
tianmama:Mancer可以把謬誤舉出來,不然怎麼回? 12/03 13:30
tianmama:除了人獸戀不能比喻外,這個論證邏輯上是成立的。 12/03 13:31
teamax:倫理與時俱進 12/03 13:32
tianmama:講到倫理,就表示「不是兩個人的事」 12/03 13:32
teamax:當初談一夫一妻制,也不是兩人的事 12/03 13:33
teamax:怎現在只允許一夫一妻制? 12/03 13:34
tianmama:所以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 12/03 13:34
teamax:未來若倫理已經語現在大不同 12/03 13:35
teamax:有何嘗不開放? 12/03 13:35
teamax:的確不算"只是兩人的事" 12/03 13:35
imoimo:那本小冊子想說婚姻不只是兩人的事也是事關社會國家的事 12/03 13:37
tianmama:當然是關國家社會的事,不然幹嘛要國家修法通過。 12/03 13:38
teamax:所以你是希望"所有人"都允許才開放同婚? 12/03 13:38
imoimo:因為會影響國家社會所以要從整體的觀點來判斷該不該准誰婚 12/03 13:38
teamax:那要個句子 12/03 13:38
teamax:是否要"所有人都同意"才保持一夫一妻制? 12/03 13:38
imoimo:我想反方大概想說,被允許結婚的異性婚姻對國家社會有貢獻 12/03 13:39
teamax:至少現在認為同志婚姻示合理的已經不算極少數人了 12/03 13:39
imoimo:而其他像同志婚跟其他種類婚沒貢獻或會帶來危害所以不可以 12/03 13:39
tianmama:當然不用所有人,修改法案大概要多數人。 12/03 13:39
tianmama:我就認為同性婚姻有貢獻。 12/03 13:40
teamax:我的多數示指至少25%的人認為這示合理的 12/03 13:40
tianmama:不過這不是法案通過的門檻就是了..... 12/03 13:40
imoimo:所以要說服這種整體利益觀點的人應該要能提出貢獻在哪? 12/03 13:41
teamax:保障原住民的福利,是否也要多數人同意? 12/03 13:41
teamax:保障人權以這種過半式的表決極容易淪為多數暴力 12/03 13:41
imoimo:不過婚姻制度真的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利益而存在的嗎? 12/03 13:42
teamax:你這樣 12/03 13:43
imoimo:國家社會利益應該只是其中一個因素,但不是婚姻制度存在的 12/03 13:43
imoimo:唯一原因吧? 12/03 13:43
teamax:不如投票表決要不要漲健保費、要不要調漲油價 12/03 13:43
tianmama:修法就是過半數表決啊 12/03 13:43
teamax:所以我問你要怎樣保障少數人的權利? 12/03 13:45
teamax:是否王家周邊的要表決要不要拆王家? 12/03 13:45
teamax:保障人權以這種過半式的表決極容易淪為多數暴力 12/03 13:46
teamax:又不是在選總統 12/03 13:46
tianmama:現在的修法制度,不就保障了很多少數權力嗎? 如原住民 12/03 13:47
teamax:用表決的,田媽你現在還享受不到兩性平等哩 12/03 13:48
lilRussell:他的論述一直都和部份教會的論述一致,才懶得理他。 12/03 14:52
tianmama:樓上以為教會的論述只能影響到教徒嗎? 有點鴕鳥喔 12/03 14:54
tianmama:還是把不想對話的打成極右派,對方就沒有效果了? 12/03 14:54
lilRussell:你總是這樣過度詮釋別人的話,繼續吧,你開心就好。 12/03 14:55
tianmama:跟教會一致的論述就不用理,是我過度詮釋嗎? 12/03 15:01
lilRussell:^^^^^^^^^^^^^^ 是,我說的是「部份」教會。 12/03 16:53
minamibaby:難看死了 在甲板聖地一直吵 口才好差 12/03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