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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有愛情才會想結婚 婚姻是不是兩個人的事,對一半錯一半 婚姻是兩家子的結合(不然幹嘛要伴侶制度,而且現在也越來越偏向只是兩人的事) 但是當事人雙方才是主角,家人是配角 你要是因為家人反對社會反對而放棄就是喧賓奪主 抱歉,對方不值得你擁有 在此先表示 : 婚姻是兩人的事,是最"基本"來談修法的依據(無論同志、亂倫我都同意) 但現在反方是用同志婚姻是兩人的事"導致"亂倫 這根本沒有邏輯可言 A(兩人事) → B(同志婚) A(兩人事) → C(亂倫) 不能推論成 A(兩人事) → B(同志婚) → C(亂倫)?? 不然乾脆說是先有私奔才有同志婚姻的問題好了 至於同志有沒有必要支持亂倫 ? 你要拿兩人世界當依據,我同意 但你還要有自己要克服的東西 請向同志一樣上街遊行請願 也許哪天真的讓你給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26.47
tianmama:既然承認A是對的,當然B、C都要允許了。 12/03 13:26
Annon:就如果我說的你有"自己"必須要克服的東西 12/03 13:27
Annon:同志是多年站上街頭表達這個族群是"存在"且有"需求" 12/03 13:28
tianmama:既然A是對的,C還有什麼需要克服的? 不就兩個人的事嗎 12/03 13:28
tianmama:所以反對方說「支持B就等於同意A(這句話有謬誤)」 12/03 13:29
lovecfcm:A(肉是可以吃的),B(牛肉可吃),C(人肉可吃) 12/03 13:29
lovecfcm:所以愛吃牛肉的人不愛吃人肉就是偽善?^^ 12/03 13:29
Annon:你要談亂倫應該也要過,但是有很多問題等著解決 12/03 13:29
tianmama:「同意A就等於支持C(這句話則正確)」也很合理 12/03 13:29
tianmama:按照lovecfcm的例子,主張肉合法的也該主張人肉合法 12/03 13:30
on0322:天嬷嬷你先回樓上那篇吧 12/03 13:30
lovecfcm:你可以愛吃人肉啊!但請勿說愛吃牛肉就必須支持你吃人肉 12/03 13:31
tianmama:應該說,主張吃牛肉合法就應該同時主張吃人肉合法。 12/03 13:32
Annon:這麼大的坑你也要跳,那就請你上街主張人肉合法吧 12/03 13:33
Annon:但你不會這麼做對吧 ? 因為你沒吃人的需求 12/03 13:34
kkk2126:這不就證明了主張牛肉合法卻不主張人肉合法是不合邏輯嗎? 12/03 13:34
tianmama:所以我不會主張肉就可以吃,我不會用這個理由。 12/03 13:34
Annon:你也不能要求主張吃豬肉的人上街,因為這是想吃人肉 人的事 12/03 13:34
tianmama:所以「肉就可以吃」這個理由是錯的,因為人肉不能吃。 12/03 13:35
kkk2126:因為A->B且A->C所以B->C,這是邏輯謬誤啊 12/03 13:35
tianmama:所以「婚姻是兩人事」是錯的,因為近親婚就不是。 12/03 13:35
Annon:當事人不主動,別人無須主動幫忙 12/03 13:35
tianmama:當你為了支持B所以同意A時,A-C就是邏輯正確了。 12/03 13:36
tianmama:換句話說,因為C不對,所以A不可以對,非C則非A 12/03 13:37
Annon:近親婚也可以是。問題沒亂倫的人要修法,同志沒必要主動幫 12/03 13:37
kkk2126:但是加上其他條件,就可以使得前提成為可接受的。 12/03 13:37
Annon:所以我表示 : A是正確的阿,還是需要我寫論點 12/03 13:38
lovecfcm:所以你覺得吃牛肉因為牛肉可以吃的人都必須支持吃人肉? 12/03 13:38
tianmama:既然有其他條件,就表示「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還要考 12/03 13:38
lovecfcm:你不認為肉可以吃,不代表別人不這麼認為啊^^ 12/03 13:38
tianmama:慮其他條件。」 12/03 13:38
tianmama:肉可以吃,A成立,C也成立,那就去說服社會人肉合法吧 12/03 13:39
Annon:已不能出國當例子。沒護照是次要條件,限制出境是主要條件 12/03 13:40
lovecfcm:你為什麼要認定每一件事只能有一種理由?(好難溝通XD) 12/03 13:40
kkk2126:你完全忽略了一件事,支持修法的前提不是純然無雜質的。 12/03 13:41
tianmama:那就承認A不對嘛,很難嗎? A對了C就要對耶 12/03 13:41
Annon:你不能因為他出不了國,就說他是被限制出境 12/03 13:41
kkk2126:它是一堆論點彼此交錯而成的。 12/03 13:41
lovecfcm:肉可以吃的反面叫做肉不能吃,你覺得"不是所有肉都能吃" 12/03 13:41
tianmama:無論如何,K跟A版友都必須同意,不是兩人相愛就必然可婚 12/03 13:42
Annon:所以你想表達因為 亂倫可以被支持,所以同志婚不能被支持 ? 12/03 13:42
tianmama:視你用的理由而定。 12/03 13:43
kkk2126:但在特定情形下,兩人相愛必然可婚正確 12/03 13:43
Annon:100%的倒果為因 12/03 13:43
tianmama:既然有特定的前提,就不會是「必然」了 12/03 13:44
tianmama:若A則C,怎麼會是倒果為因? 除非你不用A當作B的理由 12/03 13:44
tianmama:「假設我說,在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兩人相愛應可結婚」 12/03 13:45
tianmama:那反對方必然會說你妨礙到他的倫理綱常了 12/03 13:45
kkk2126:若要這樣講,你主張的並不是"兩人相愛必然可婚"錯誤 12/03 13:46
lovecfcm:你認為"只要B心中有A想法(就算非唯一),就必須支持C"? 12/03 13:46
lovecfcm:所以我說這句話異性戀喊了幾十年,你都當作沒聽到? 12/03 13:46
kkk2126:而是"必然"不存在 12/03 13:47
tianmama:我還真的聽不到異性戀喊了幾十年,有喊也是錯的。 12/03 13:48
tianmama:K最後講的我就看不懂了 12/03 13:49
kkk2126:你對"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的理解是"必然",但是我的理解是 12/03 13:49
kkk2126:"可以" 12/03 13:49
lovecfcm:以前媒妁之言成婚,變成自由成婚是怎麼講的^^ 12/03 13:50
Annon:回主題,因為整篇是在討論C跟B之間的關係,你改成A跟C關係 12/03 13:50
lovecfcm:媒妁之言也能傳宗接代,自由結婚比起他多了啥? 12/03 13:50
kkk2126:最後的意思是"世界上不存在絕對正確的事物",但是這等同 12/03 13:50
kkk2126:廢話...... 12/03 13:50
Annon:不就脫離主題了嗎 ? 記得"亂倫"跟"同志婚"沒關係 12/03 13:51
tianmama:你為了支持B而承認A,就不得不承認C了。 12/03 13:52
tianmama:所以說「相愛就絕對有資格結婚」不是很可笑嗎? 12/03 13:53
kkk2126:那就要看看支持者所提的是否是你想的那個意思 12/03 13:54
Annon:所以我們說A跟C有關係,他是必要條件但還有其他條件 12/03 13:54
tianmama:給K,那反對方也可以說「相愛就可以結婚,只要是異性」 12/03 13:54
kkk2126:支持者是否有主張"絕對"這兩個字 12/03 13:54
tianmama:那就不是A-> C了,就不能說肉都可以吃了。 12/03 13:55
tianmama:相愛的人就有資格結婚,你說呢? 12/03 13:55
lovecfcm:你告訴我父母之命如何變自由成婚啊^^ 不就是要求自由嗎 12/03 13:55
lovecfcm:在他們要求的時候你怎麼沒跑去說你也要支持兄妹婚呢 12/03 13:55
Annon:麵粉(相愛)=饅頭(同志婚)/麵粉+雞蛋(優生學處理)=蛋糕(亂倫 12/03 13:56
lovecfcm:肉可以吃,但不是所有肉都能吃。 12/03 13:56
lovecfcm:相愛可以成婚,但不是所有都可以。比如近親和未成年。 12/03 13:56
Annon:你的雞蛋買了嗎 ? 12/03 13:56
Annon:你不能要求想吃饅頭的人幫你買蛋唷 12/03 13:57
lovecfcm:你不能用"不是所有肉都能吃"來推斷"肉可以吃"是錯的。 12/03 13:57
lovecfcm:就如同你不能用支持同婚去推斷他們應該支持近親婚 12/03 13:58
tianmama:只要有一種肉不能吃,「肉可以吃」當然就是錯的 12/03 13:58
lovecfcm:肉可以吃是錯的,不然肉不可以吃喔XD 你的世界只有二分嗎 12/03 13:59
Annon:但我想吃饅頭一定有麵粉阿 !!! 所以麵粉是最重要的根本 !! 12/03 14:00
lovecfcm:如果你認為只要有一種肉不能吃,肉可以吃就是錯的 12/03 14:01
tianmama:lovecfcm把全稱命題搞清楚吧 12/03 14:01
Annon:想吃蛋糕,沒麵粉蛋糕也不用做,想吃的人自己買蛋 12/03 14:02
tianmama:按照Annon的說法,不是麵粉就可以吃,要不加雞蛋才行。 12/03 14:02
tianmama:所以說麵粉就可以吃,就是錯的。 12/03 14:02
lovecfcm:一直講食物好亂。 回正題,有同志把此當唯一解嗎? 12/03 14:04
lovecfcm:你告訴有沒有人把此當"唯一"解 12/03 14:04
lovecfcm:如果只是眾多理由中的其中一個,你也反對嗎? 12/03 14:05
lovecfcm:按照你的說法,錯就是錯,想必你反對。 12/03 14:05
lovecfcm:那把此理由當作結婚眾多理由之一的異性戀 12/03 14:05
tianmama:我只反對錯的解。 12/03 14:05
lovecfcm:你是否認為他不支持近親婚就是偽善? 12/03 14:05
lovecfcm:所以你認為這世界上只要認同這句話,都應該支持近親婚? 12/03 14:06
tianmama:我真的沒看過那個異性戀這樣講,有的話就偽善ok啊 12/03 14:06
lovecfcm:因為沒有同志以此當唯一解,就如同異性戀。 12/03 14:06
tianmama:不管是不是唯一解,它就是錯的,為何要用? 12/03 14:07
Annon:他只想表達,異性戀就算相愛也不能成婚,所以同性相愛一樣 12/03 14:07
Annon:因為這才是婚姻的基本元素阿,所以為啥我要一直蛋糕麵粉 ? 12/03 14:07
lovecfcm:你沒遇過任何一個人認為"婚姻是我們自己的事"?XDDD 12/03 14:08
Annon:如果沒愛的人怎能結婚,沒麵粉怎吃蛋糕 12/03 14:08
tianmama:沒有耶真的,至少要問問父母吧,婚禮怎麼安排家長很重要 12/03 14:09
tianmama:結婚要有愛,不代表有愛就能結婚。 12/03 14:09
lovecfcm:那如果父母反對,就不結婚了? 12/03 14:09
Annon:我有麵粉我買了蛋,評啥我不能吃蛋糕。整個癥結在不能吃 ! 12/03 14:09
Annon:父母反對就跟女友分手 ? 12/03 14:10
kkk2126:我同意"相愛的人就有資格結婚"作為全稱命題是錯誤 12/03 14:10
tianmama:以現在來講,的確很有可能就不結婚,但即使你違背父母的 12/03 14:10
lovecfcm:大家都同意吧。但到底是誰使用此做為同婚的唯一理由? 12/03 14:11
tianmama:意思,就不代表與父母無關,因為你還是考慮了。 12/03 14:11
tianmama:很好,以後看到類似的理由,我們有共識是錯的。 12/03 14:11
kkk2126:但是要說提出的人有錯,必須要提出者真心認為這是全稱 12/03 14:11
lovecfcm:考慮了但不鳥他,跟沒考慮不鳥他有差嗎? 12/03 14:12
tianmama:當然有啊。 12/03 14:12
lovecfcm:我沒做功課,但每一題我都有"考慮"過,這樣有分數嗎XD 12/03 14:12
kkk2126:你也要考慮到語言的不精確性質 12/03 14:12
tianmama:如果不認為是全稱,那提了也是白提。 12/03 14:12
lovecfcm:因為到最後,父母還是會覺得你不理他,你當成自己的事啊 12/03 14:13
bebo108:「自由戀愛論」 異性婚(O) 同性婚(X,那兄妹婚咧) 12/03 14:13
tianmama:「相愛不是必然有資格結婚,但我們相愛,所以可以結婚」 12/03 14:13
bebo108:奇怪 兄妹婚屬於異性婚 干同性婚啥事? 12/03 14:13
lovecfcm:還是父母討厭你的對象,只要你聲稱你考慮過,他們就ok了 12/03 14:13
tianmama:lovec,簡單講就是現在新人喜宴沒有父母的你舉一個好了 12/03 14:13
kkk2126:然後,你是否認為這是支持者的唯一理由? 12/03 14:14
tianmama:不是我也沒資格這麼做,我只是希望不用要錯的理由。 12/03 14:15
tianmama:Mancer的文章也舉了,這個點很容易打。 12/03 14:15
bebo108:重申:它並非錯的理由,只是非唯一理由 12/03 14:16
kkk2126:你也可以同意這句話再加上其他論點作為理由不一定全錯吧 12/03 14:16
tianmama:它就是錯的理由。 12/03 14:16
tianmama:明明有正確的理由,硬要用錯誤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12/03 14:17
tianmama:那Mancer舉的連結你反駁一下好了。 12/03 14:17
kkk2126:加上但書之後仍然是錯的嗎? 12/03 14:18
Annon:問題愛本來就是婚姻本質,這就是理由(無分對錯。 12/03 14:18
tianmama:加上但書就沒渲染力了對吧,你可以自己試試看 12/03 14:18
tianmama:愛是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但你們講得像充份條件。 12/03 14:19
tianmama:我覺得性傾向好一點,同志是被剝奪了任何跟所愛結婚的可 12/03 14:20
isly291224:你的世界只有對和錯,不代表別人的的世界也要是如此。 12/03 14:20
tianmama:能,很少人只會想X近親對吧 12/03 14:20
tianmama:那就看在社會世界,接不接受亂倫婚吧 12/03 14:21
tianmama:總覺得有些同志在想論述的時候,並不是目標客戶導向 12/03 14:21
Annon:反方(某宗教)可是會說同志愛不是愛 12/03 14:22
tianmama:這種說法只能影響信徒,影響不到社會,亂倫婚可不是。 12/03 14:22
tianmama:至少我不是啦,哈哈,我贊成同性婚反對近親婚。 12/03 14:23